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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山王朝之女妖成群》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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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兵临城下

大家摩拳擦掌。

昨夜尾随南蛮溃军而至的红色木棉军团和铜拳军团已将薇山城独一的陆路堵得严严实实。

平心而论,格利并不是一个好兵士,但他倒是一个好农夫,一个贵族老爷家的少爷,固然只是个庶子,却整天喜好往田里跑,跟老农们谈笑风生,这曾经是作为笑话在高歌与格利的故里传播的。

“王的权杖指向高山,我们便掠太高山,哪怕滚石如同雨下。”

他的兵器也很奇特,是一根庞大的木棒,上面钉满了各种不着名的植物犬牙,尽是干枯的血迹。

疆场上的鼓声停了,但疆场初哥高歌的内心却敲起了小鼓,那种既镇静,又惊骇,既充满力量,又双腿发软的奇妙感受充满着他的身材,皮肤上像过了微电流般酥酥麻麻的。

包含高歌分队在内的十名兵士敏捷向步队左边挪动,向小坡顶上爬去。

“我们的啸声让仇敌胆丧,我们的利爪能撕碎城墙,我们的铁翅使风云荡漾。”

如许的拉锯战,已经在这块地盘上反复上演近千年了。

并且,山丘还三面环水,就算一个对军事一窍不通的人,也看得出这是一处地形奇险,易守难攻的地点了。

在仇恨的差遣下,金狮鹫军团只用两个小时的时候,就赶到了薇山城下。

约两百米外的一个小坡顶上,卖力左边鉴戒的一名标兵正冒死挥动着号旗。

“没有了树林的保护,南蛮人就像是分开深水进入浅滩的鱼,只要他们一出莽林就会被我们发明,再也没法策动大范围的突袭了。”达里高利沉声弥补道。

这个南蛮人明显是族中的懦夫,和别的蛮子一样也打扮得恶形恶状,个子与达里高利相称,精赤着肌肉虬结的乌黑身材,只以皮裙围腰,身上尽是刺青和不着名颜料画出的诡异纹路。

由三千多人构成的长长步队蜿蜒着从营地中缓缓开出,方向正南,目标薇山城――长城防地以外,钉入南蛮境的锁蛮九连城的中枢城堡,也是此次南蛮入侵第一个被攻陷的军事重地。

氛围中充满着令人作呕的血腥气,成群的绿头大苍蝇已经开端堆积,到处是“嗡嗡”作响的声音。

“是的,稀树草原北接依望断山脉天险所建的千里长城,南临茫茫无边的南蛮莽林,东西一千里,南北一百五十里。从东至西,还在草原的九个地形险要处筑建九座城堡。草原加城堡,就像一条带钉的枷锁,死死地将南蛮人锁在了莽林中。能够说,稀树草原是保护全部中原九州南境的最首要防地。”达里高利重重地夸大着最后一句话。

十来小我的吼怒,竟然模糊有种势不成挡的阵容。

为此,格利也没少挨老道森的鞭子,却一向改不了这个爱好。

“太好了,我还恐怕来迟了,薇山城已经被攻破了呢。”格利咬牙切齿道。

“尤金小队,去看看是甚么环境!”中队长大声命令。

卧槽,这个天下另有阵前单挑这类充满了古风的作派?

“王的权杖指向陆地,我们便掠过陆地,哪怕波澜翻滚万丈。”

“这么肥的地,如何就不长树呢?”高歌疑问。

重装长枪兵居中,他们是野战的主力,军阵的中坚,而高歌地点的游击兵则以散兵线布阵在阵前,他们是军阵的虎伥和刀剑。

“应抢先将她们安葬了。”高歌也感到胸间有一团火,烧得慌,堵得慌。

光听名字,就晓得他们来自那里,一个是盛产木棉树的岳阳郡,一个则是以优良铜矿着名的岭北郡。

“嗵!”此人稳稳落地,纹丝不动。

无定河,因河床多变,几近是每年雨季众多过后就要窜改一次河道而得名,培养整片稀树草原的母亲河。

小编高歌,应当算是一个文人,可他也是一个男人,哪个男人没做过金戈铁马的梦呢!

城头响起一片鬼哭狼嚎般的怪叫,无数南蛮兵打了镇静剂一样挥动动手中千奇百怪的兵器。

“你连这都不晓得?”格利大惊小怪,但一想到对方是高歌,又豁然了,“每年进入雨季后的第一个月,我们簇岳王国都会派军队扫荡整片稀树草原。一是摈除悄悄潜入稀树草原讨糊口的蛮人小部落,第二就是砍伐当年重生的小树苗,让稀树草原上永久没法构成树林。”

格利一边走,一边怜惜地四周打量。

乐声是金狮鹫军团的军歌《金色的闪电》,高歌和战友们一样,一边开端进步,一边开端举头歌颂。

城墙高三丈,也由巨石垒成,却平整得连刀都插不出来,要做到这个程度,当年筑城时不知花了多少力量,现在,它却成了反对旧仆人的通途。

游击兵可攻可守,便可攻城,又可扰敌,也可追击,如果需求和劲敌在野战时进入硬碰硬阶段,他们则会退下来护住军阵的两翼,亮出中间无坚不摧的如林长枪。

“复仇!”

“绝壁是我们的故里,天空是我们的疆场,我们是一道金色的闪电,永久射向吾王权杖所指的方向。”

而在有几名少女的身上,另有着被撕咬和啃噬的可怖伤口,乃至有些敏感部位全部都缺失了,难以想像,她们死前曾蒙受了何种猖獗而可骇的伤害。

大阵前锋离城墙二百步,这已经是南蛮的单体竹弓没法进犯到的间隔了。

检察了几具尸身的达里高利渐渐站起家来,浑身像裹上了寒冰,用冷得可骇的声音说道:“这些都是城破时逃出来的薇山城住民,在这里被南蛮人追上……”

跟着一声重鼓,整片疆场一下子温馨了下来,布阵已成。

“复仇!”

俄然,一个动机突入高歌的脑海:如果在疆场上死去,说不定会穿越回本来的天下喔!

泥水中模糊有片片油花绽放,这是地盘极其肥饶,地力极旺,肥得流油的表示。

光复薇山城,将南蛮丑类重新赶回无边无边的莽林,这场反击战就将宣布结束。

雨后的稀树草原到处是湿漉漉的,田野上本没有路,但前面已经稀有支雄师开过,早就踩出一条泥路来了。

“王的权杖指向田野,我们便掠过田野,哪怕利箭密如飞蝗。”

“啊!金狮鹫,金色的闪电,永久跟随吾王的权杖,粉碎统统仇敌的金色闪光!”

几名长得比较姣好的少女死得最惨,她们明显是被重点侵害的对像,小腹都高高鼓起,从腹中流出的大量秽物异化着鲜血将她们浸泡此中。

上马击狂胡,上马草军书,如许的糊口曾经是高歌好一阵子意颖的工具呢。

就在这时,城头呈现一个高大的身影,还没等高歌看清楚,他已经纵身一跃,就如许从十来米高的城头直接跳了下来。

爬到坡顶后,高歌看到了平生未见的可骇一幕。

“看,那边有环境!”眼尖的格利俄然指着步队左边叫道。

这里集合着几十名年青女性的尸身,赤果着,横七竖八,白花花一片。

“我要杀光这些蛮狗!”格利本来煞白的脸上因为气愤而通红,紧握枪戟的手因为用力过分而悄悄颤抖着。

“多肥的地盘啊!这些可爱的蛮狗,如果不是他们,稀树草原全数能够变成良田,那得能赡养多少人啊!”

当转过坡顶的又一座小丘时,更悲惨的一幕呈现了。

好不轻易禁止住胃中翻滚而上的呕吐感,高歌却瞥见格利已经面色煞白,在一旁大吐特吐了。

薇山城,就是依托此山丘所建的一座山城。

金狮鹫军团如一把切入黄油的尖刀,从红色木棉军团和铜拳军团之间锲入,敏捷交叉至最火线,开端在号角、鼓点和军旗的批示下有条不紊地布阵。

在这个处所,无定河拐了一个几近九十度的大弯,而在这个九十度夹角上,是一座高山而起的山丘。

坡顶上,到处是死人,个个死相可骇,不是身首分离,就是肚破肠流,肝脑涂地,明显满是被虐杀的。

远处,无边无穷的南蛮莽林已模糊可见,从莽林中冲出一条大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在稀树草原上蜿蜒着流向天涯。

山丘不算太高,约莫有三百多米,但在一马平地的稀树草原上无疑是可贵一见的制高点了。

“我是烈猪部落的图腾懦夫长牙,手中的狼牙棒,砸碎过两百十八只中原猪的脑袋,谁敢上来当第两百十九个!”这名叫长牙的蛮人挥动着巨棒大声吼怒,声如洪钟。

“这些牲口!”小队的兵士们都死死地咬住了后槽牙,眼中仿佛都喷出了火来。

从高歌站的处所望向薇山城,只见整座山丘都被密密麻麻的石头修建所占有,层层叠叠,城中到处是南蛮人赤着上身的身影在闲逛,能够想见,打击者将会遭到立体的打击。

短促的军鼓,高亢的军歌,如林的刀枪,如云的旗号,让高歌的心中生出一种热腾腾的感受。

“以是,稀树草原是报酬形成的缓冲地带?”高歌豁然。

高歌也不例外,不然也不会在攻读古汉语硕士时,挑选唐朝边塞诗作为本身的首要研讨方向了。

很快,全部军团都吼怒了。

“没有我们这个甲级军团主攻,他们两个乙级军团如何敢先动呢。”达里高利的话引发了兵士们一片高傲的共鸣。

这个动机一经产生便不成停止,同时,它不测埠使高歌安静了下来。

他的一头黑发和着泥巴在脑后扎成一把,饰以钢针般的一大把野猪鬃毛,鼻子上横穿戴一颗长长的野猪獠牙,再加上满脸的刺青和为了装潢割出来的条条伤疤,真可谓狰狞如鬼。

“这里交给后卫军队吧,我们的任务就是快点赶到薇山城,为她们复仇。”达里高利将手中半人高的重盾一抡,大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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