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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山王朝之女妖成群》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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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军中保护神

凌晨,当高歌从睡梦中醒来时,他并没有顿时展开双眼,仿佛正在酝酿着勇气。

一样的话,达里高利第一次见到进入虎帐的高歌时就说过,但明天,他说得却有些游移。

“你觉得是你这只弱青蛙吗?御林军可个个都是斗者呢!”

昔日浮泛茫然的眼睛,现在却亮得惊人,像被凹面镜聚起的太阳光;昔日老是无认识般半张着的嘴,此时却紧紧抿着,抿成一个果断的线条。

影象奉告高歌,这是一个绝对能够信赖的人,是他的军中庇护神,是本身父亲那块小小领地的属民和从小一起长大的火伴,一起参军,并肩作战十几年的存亡弟兄。

“嘘!轻点声,他们但是有邪术的,说不定就能听到统统人的声音,你敢说他们的不是,说不定就给你下点魔咒。”

“您好!达里高利大哥。”

“已经很了不起了,像我们金狮鹫如许的甲级军团,大队长以上才是斗者呢。”

在这个天下,同一支军队常常都是由同一个处所出身的兵士构成的,大家都是老乡,一是能够加强凝集力和名誉感,二是为体味决作战时的说话交换题目。

大大小小的帐蓬井然有序地充满了驿站地点的这块高地,如草原上雨后冒出的一簇簇菌菇。

按照“晨不举火”的作战条令,作战日的早餐不供应热食,以干粮充饥,以是进入行列后,高歌和大师一样席地而坐,取出肉干和炒豆子吃了起来,这些东西的味道……嗯,难吃极了。

更不测的是,高歌竟然是这个小分队的队长,这也是达里高利一再对峙的成果,或许,是因为队长有优先被庇护的权力吧。

以是,像达里高利如许军功卓著,在浅显兵士中声望极高的老兵,是下级军官们惹不起的刺儿头,作战离不开他们,可他们却已无上升空间,底子不消在这些下级军官面前顾忌甚么。

在晨风的吹拂下,阳光终究遣散了浓雾,全部营地展露在面前。

“达里……达里高利大叔!”格利的声音有些畏缩。

毕竟,由布衣构成的兵士可不会讲通行的所谓雅言,而相隔数百里,就是完整没法交换的方言了,特别是在绝大部分国土都是山区的簇岳王国,方言辨别之大,真可谓是百里分歧音。

“好的,达里高利上士。”高歌挺直身板,利落地答复。

“向您致敬,达里高利。”

“紧挨着王子殿下的那两个老头是甚么人?都这么老了能举得起刀剑吗?还连盔甲都没有,衣服也猎奇特。”

“高歌!你如何了?”格利大喊小叫的声音在身边炸响。

“哇!有邪术师助阵,那这薇山城还不是一鼓而下!”

四周都是短促而有力的号令声,和整齐而沉重的脚步声,光听声音,就晓得这是一支练习有素的精兵,金狮鹫军团,簇岳王国五大野战军团之一,并非浪得浮名。

昨日战役中,那飞扑过来狂嘶的丑恶身影,阿谁飞身而至,义无反顾地将他挡在身后的高大背影,以及沙哑而气愤的痛呼,另有重盾的盾脊撞断骨头的可怖巨响,影象的片段一一闪现。

作为一介布衣,在军中能做到上士已经是极限了,军官,永久只能由贵族担负,这是写入王国军法中的铁律。

固然作战英勇,获得的勋章数不堪数,但在军中办事了二十几年,现在已经年过四十的达里高利仍然只是一名上士。

“看哪!那是四王子殿下带来的御林军,足足有一个大队啊!”

“吹吧,你这个癞子!两百斤的盔甲还不把人给压趴下啊!还如何兵戈?”

“嘁!这些高傲的老东西,才不会等闲脱手呢,他们只是来庇护王子殿下的。”

“我老婆给我寄来了故乡的蜜饼,达里高利大叔,您尝一块吧。”

兵士们纷繁从地上站起,挺直了身躯,一边嘴里还啃嚼着各自的早餐。

这是一个残破的驿站,统统的物质都被此次入侵的南蛮兵搜刮一空,房屋也被付之一炬,只留下那幢明天被当作庆功场合的石垒堆栈。

……

远处,一队盔明甲亮,旗号猎猎的步队缓缓而来,向被指定为中军地点的集结地区而去。

俄然,远处传来起床号的声音,三长两短,再四长一短,不竭反复。

……

在跟从达里高利前去本身战位的路上,格利忿忿不高山低声问道:“高歌,为甚么我叫他大叔他就不欢畅,而你叫他大叔他却没定见?”

达里高利眼中的骇怪之色更盛了,半晌后才说道:“高歌少爷,你不必为我担忧,他固然是军官,可我并不怕他,反而是他怕我。”

一起上,不竭有兵士起家施礼,他们以拳捶胸,脸上尽是发自内心的敬意。

莫非这个天下也有伤害时庇护带抢先走的良好传统?!

“你的头发,你的脸……”格利又打量了一下高歌,游移道:“另有你整小我……”

“我如何晓得,或许是因为我是队长吧。”高歌耸耸肩,轻声笑道。

“看他们那一身板甲,比镜子还亮,传闻都是精钢打造的,一件就代价一百枚金鹰币,光重量就得有两百斤呢。”

而高歌和格利,却被人们主动忽视了,看着一边走一边向兵士们几次表示的高大背影,高歌俄然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身前的是位威名赫赫的将军,而本身和格利,则成了跟从在后的小小卫兵。

听到高歌的答复,达里高利微有些惊奇地看了他一眼,接着沉声说道:“我都传闻了,杰里夫这个混球会为此支出代价的。”

“这是我应当做的。”达里高利活动了一下右臂以示无恙,“您的父亲曾经十三次救下我的性命。你固然……固然没有担当他的英勇和……聪明,无疑却担当了他的仁慈。”

伴跟着一声沙哑而严肃的喝声,一个高大的身影扒开浓雾,站到了两人的面前。

俄然,远处响起激越的乐声,跟着联队长一声令下,第一联队的队旗被高高举起,摆布挥动了三下,作为战时保护右翼的游击联队,行军时将是起首开赴的前锋。

“高歌准尉、格利准尉。”

达里高利是盾左,慎重盾和长剑,是全部小队戍守的基石,格利是枪右,卖力突然突前刺杀,而高歌则卖力在二人的保护下放箭和投掷标枪,很不测的是,高歌的这两项技术竟然相称超卓。

“达里高利大叔,您不必是以事为我出头,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并且,今后也不会再产生如许的事情了。”高歌浅笑着,语气果断。

“嗯!”达里高利面无神采地点点头,转而对高歌说道:“高歌准尉,明天还是一样,你紧紧跟在我的前面。”

王国军实施的是三三制,三人小分队是最小的作战建制,作为见习军官,高歌、格利与达里高利构成了一个作战分队,附属于军团第一游击联队。

高歌如饥似渴地听着四周的群情,接收着统统有关这个天下的信息,都怪本身的前任,除了一些最根基的知识,他对这个天下的体味实在是太范围,太恍惚了,就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

按影象所示敏捷穿戴完整后,高歌和格利翻开帐蓬的门帘,哈腰钻了出去。

瞥见格利这副惊奇的模样,高歌顿时认识到了不当,一小我的窜改不能太俄然,不然,会被当作妖孽抓起来的吧。

而金狮鹫军团,兵源地就是高歌故里地点的嵩南郡,这个传统已经秉承了数百年,以是它也被称为嵩南军团。

“那是四王子殿下吧!啧啧,不愧是迷倒全部王都贵妇圈的美女人,穿上盔甲也这么俊美。还竟然是一身金甲!这得花多少枚金鹰币啊!”

“放你娘的洋屁,你觉得斗者是韭菜啊这么不值钱!均匀一千小我中才气产生一个斗者。还个个是斗者,只要教会的崇高骑士团才个个是斗者,御林军嘛,小队长以上才是斗者。”

全部营地都被一团浓雾覆盖着,南边的雨后,老是如许的气候。

瞥见这熟谙的神采,熟谙的味道,神经大条的格利一下子放心了,嘀咕道:“我如何感觉你还是本来的模样扎眼呢!话说,我的胡子倒是应当修修了。”

广漠无垠的稀树草原上,初生的嫩草已颠末膝,被雨水洗过的天空蓝得晶莹,只在极远方另有残留的几缕微云。

他一下子泄了气,摇着头长叹了一声,看来,这个“梦”还是没醒啊。

那双刻毒如刀锋的眼睛,以及脸上那道可怖的陈年刀伤,都表白这是一名久经战阵的豪杰。

“不……不会吧!你别吓我,这可隔着一百多米呢!”

“我是不是已经奉告过你了,在军中,要以军衔相称!”达里高利背着双手,有一种让人没法顺从的严肃。

“达里高利,愿主神庇佑您。”

“我如何了?”高歌坐起家来,反问方才起床,此时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的格利。

“真的不消了,达里高利大叔,并且……您已经为我做得够多了。”高歌下认识地瞥了一眼达里高利的右臂,那边公然紧紧包扎着一块渗血的绷带。

初升的阳光另有力射透浓雾,只是将一队队跑动的身影投射在雾气上,影影绰绰。

“是……是的,达里高利上士。”格利结结巴巴地改口。

“瞧瞧,一百多人满是骑士,在我们南边,马但是奇怪物,我们军团的联队长才有马骑呢。”

“你懂甚么,那是保护王子殿下的邪术师,没瞥见他们身后邪术师公会的旗号吗?”

“嘀!嘀嘀嘀哒哒嘀嘀!”俄然,一阵宏亮短促的号声传来,这起码是三十名号手的齐奏才会产生的阵容。

“呵呵!我感觉如许都雅。”高歌按影象的模样,给了格利一个傻傻的憨笑。

明天攻陷黑松岭,光复长城缺口后,金狮鹫军团马不断蹄,一起追击到了这里,并在此宿营修整,将持续追击的任务交给了厥后的生力军团。

“瞥见他身后那位金发骑士了吗?那是王国最年青的大斗师佛郎西斯骑士,才二十八岁,被誉为百年一遇的武道奇才。”

足足近两米的身高,一身重装皮甲,头戴高高的冠盔,乌黑的脸上线条如经刀斧般刚硬,真如一尊钢浇铁铸的铁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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