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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的马来人与华人及其关系研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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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在现有族群政治框架下能否构建种族和谐的马来西亚社会?

因为,固然马来西亚的国度原则(信奉彼苍、忠于君国、保护宪法、尊崇法治、培养德行)已为华人所接管,但是“国度文明政策”却遭到了以华团为代表的华裔族群的抵抗和反对,因为他们以为这是一种贯彻土著核心主义原则的政策,是一个旨在实现种族异化的政策。独立以来,华裔族群认同马来亚马来西亚这个国度已经毫无题目,但是,要在他们以为政治法律不平等、经济社会不公允、文明教诲上遭到马来化威胁的环境下,认同一个马来化而忽视应有的种族多元特性的国度,是极其困难的。马来西亚华人的国度认同在现有环境下只能做到有限认同,而不是绝对认同。以是,若对峙在如许的根本上来构建种族调和的马来西亚社会,终究是难以行得通的。因为,在这类环境下,即便有所谓的大要上的种族调和,各族群的内心感受却不是一样的,它特别是会令弱势族群感到压抑和绝望,使种族冲突和题目不竭被积存,而小范围的种族抵触因之时而产生,乃至大的种族悲剧亦在所不免。这恰是畴昔近半个世纪马来西亚种族干系的实在写照,而现在亦不能说其状况有甚么大的窜改。

在面对着这么多族群题目的环境下,马来西亚以华人和马来报酬主的族群干系之以是还能够根基上保持一个支流上看来战役共处的局面,从主动方面讲是因为:第一,以民族民主协商为特性的种族政治无益于在必然程度上化解因种族不平等而激发的族群冲突;第二,经济增加及其所动员的社会繁华有助于在必然程度上化解因种族不公允而产生的愤懑情感;第三,各族群对生长和稳定的高度认同无益于搁置一些本来非常锋利的族群冲突;第四,国度生长政策期间巫统带领的当局实施的族群宽大的“小开通”政策,使非马来族群尚对当局处理其题目报有某种信心;第五,海内有限度的民主氛围无益于指导非土著/马来族群诉诸民主和法治的体例来提出本身的要求;第六,各族群都当真接收汗青上族群恶化特别是“五一三”事件所带来的经验亦无益于制止种族冲突生长到失控局面,等等。但从悲观方面看,则是因为:第一,付与土著马来人以特权的宪法所具有的不成等闲撼动的崇高职位,令非土著族群对窜改近况望而生畏;第二,把一些与种族相干的事项列为敏感课题,制止了有关会商刺激严峻局面;第三,“内安法律、煽动法律、印刷及出版法律、大专法律以及其他统统违背根基人权的法律”的公布,不但在必然程度上粉碎了国度的民主与法治,亦使保卫非土著族群合法权益的人士的人身安然遭到威胁,其活动遭到范围,使他们达到目标所要支出的生命和财产本钱令其难以接受;第四,巫统带领的国度当局节制着差人、监狱、军队等国度暴力机器,对民族主义者的激停止动也起着很强的震慑感化;第五,一些激进的民族主义者的不负任务和不吝制造流血抵触的行动,亦对弱势族群提出并保护其根基权益心不足悸,等等。

那么,在本书的最后,笔者对马来西亚的华巫干系及构建种族调和的马来西亚社会的近况和将来前程是如何熟谙的呢?起首,就华巫干系而言,笔者以为,能够必定它还不是一种划1、公允的族群干系,但是,因为两族特别是华裔族群都为这类干系所困扰,以是他们都巴望并极力保持一种相互战役共处的干系。进而我们也能够认定,马来西亚以华巫为核心的族群干系根基上能够保持在一个相对战役的层面上,但是,若要建立调和的华巫干系,进而建立种族调和的马来西亚社会,其所面对的困难还是相对较大的。如果我们能够把普通的族群干系的两极描述为“敌对”(负的一面)与“调和”(正的一面),而位于中间的既不敌对也不调和的干系看作是“战役共处”的话,那么,笔者以为,马来西亚的华巫干系的近况应当是在中间位置,但并不是稳定地逗留在这一个位置上,而是不时地向两边扭捏。总的来看,固然跟着经济社会的生长,在马来西亚构建族群调和也不失为现在的一种生长趋势,但一样亦不能解除在特别环境下,导致某种族群敌对或对峙的严峻局面会呈现。以是,以华巫干系为主的马来西亚的族群干系,还远不是一种让人们充分放心或高枕无忧的干系。

固然,《马来西亚结合邦宪法》也是一部倡导划一的宪法,如其第八条就是专门有关“划一权力”的条则。但是,细心阐发这一条则,就会发明,这里所保障的划一,是针对百姓小我而言的,而不是针对由百姓小我所构成的族群而言的。就小我而言,它的第一款规定:“法律之前大家划一,并享有法律之划一保障。”第二款亦规定:“……任何法律或任何大众构造职位或失业之委任,或在履行有关获得、具有或出售财产之法律时,或在运营任何贸易、买卖、专业、职业或失业方面,不得以宗教、种族、血缘或出世地为来由而对百姓有所轻视。”但是,宪法针对这一划一又限定了一系列的前提(第五款),此中包含,宪法所付与的小我自在,不该影响“有关任何庇护马来半岛原住民之福利或进步(包含地盘之保存),或保存大众办事中之恰当职位之公道比例之任何规定”以及“任何只准马来人插手马来军团之规定。”再联络到其他有关土著人特权的有关规定,以是,我们以为,该宪法对于划一的规定,有两点值得重视,这就是:第一,这是一部只讲有限划一的宪法;第二,这是一部不讲民族划一的宪法;第三,因为每个百姓在实际中都具有百姓和族群两重身份,而按照宪法的规定,他作为百姓与别人是完整划一的,但是,作为族群的一员,却一定是,以是,该宪法也是一部具有内涵冲突的宪法。

当前,在马来西亚构建调和种族干系的最大停滞,是以马来报酬主的土著族群与以华报酬主的非土著族群,对待宪法所规定的土著/马来人特权职位的熟谙和态度上的产生分歧。在后者看来,宪法的有关规定恰是马来西亚其他一系列不平等、不公允种族政策的终究根据。详细而言,迄今悬而未决的首要倒霉身分,大抵上就是当年华团大选诉求风波中被搁置的七项要求,这就是:

如许,便能够看出,“土著至上主义”指导下的马来西亚的种族政治,固然情势上实施的是君主立宪制与议会民主制的国度政治体制,实际中亦答应反对党与反对政治的存在,但是它与真正的当代民主政治文明另有很大的间隔。是以有学者把这类政治体制称作“种族威权政治”,即以为这是一种建立在种族根本上的强权政治。我们重视到,这类政治的庞大性就在于,参与政治活动的主体都不是浅显的政党,并且各自以某一族群为根本的政党。每一个政党都不但代表本党的好处和要求,而是还要代表某个族群的好处和要求,政治好处直接与族群好处相干,政治斗争也与族群合作胶葛在一起,使政治过程无处不打上族群的印迹,从而构成一种政党与族群相互操纵的干系体制。在这类体制下,政治霸权自但是然地会直接演变成种族霸权,政治认识形状也自但是然地会表示为种族认识形状,成为国度的支流认识形状。这恰是当前马来西亚的政治实际。

从构建种族调和的马来西亚社会角度考虑,对于以华报酬主的统统非土著族群而言,族群政治为他们的国度认同设置了极大的困难,这是因为,即便是在“马来西亚族”的观点下,他们的国度认同,都不成制止地带有向土著本色上是向马来人认同的一面。

但是,如果有人进一步诘问:人们所看到的马来西亚的种族调和,是在甚么前提下、靠甚么机制来保障和维系的?他就会重视到题目的另一面,这就是在马来西亚有宪法规定的土著马来人享有的特权,有不成以会商的有关种族题目的“敏感课题”,有只讲连合却躲避民族划一的民族政策,有只讲国度认同却不肯过量触及族群多元国情的片面寻求,以及马来人在政治、经济、文明、教诲等各范畴占安排职位,而非土著马来族群却持续要求一些根基权益,包含母语教诲权力,而为此提出《诉求》成果还会招致激进的马来民族主义者的恐吓或威胁而被迫将其搁置,另有大选前夕种族题目常常被拿来讲事,每遇政治危急必伴随并终究转嫁为种族危急,各种种族风波不竭以及大专院校分歧族群的门生之间不相来往,等等,劈面对统统这些题目时,另有人会说马来西亚是一个种族调和的社会吗?实在,当今的马来西亚,其被非土著族群以为片面的种族政策并未获得各族群的遍及接管,它的很多种族课题亦悬而未决,如当年马来西亚华人社团大选诉求被迫搁置的七个项目就是最好的申明。

以上七项要求,代表了以华裔为代表的非土著族群对当局的激烈不满,亦是马来西亚种族极化的首要启事。所谓“种族极化”,亦日“种族两极化”,是指马来西亚土著(以马来报酬主)与非土著(以华报酬主)的两极分化和对峙,这是华人用以表述新经济政策实施以来马来西亚族群干系的一个首要用语。“新经济政策实施以来,并未处理我国的根基经济题目,这类基于土著主义的经济政策反而成为种族两极化的首要本源之一。”在导致种族极化的各种政策看法当中,巫统带领的马来西亚当局将百姓分为“土著”与“非土著”(“移民”),以之作为处理海内庞大族群题目的底子族群观,并将这类表述遍及应用于独立宪法,使之成为国度的法定观点,特别是在政策实际中又以之与“种族特权”和“种族固打制”以及“土著经济”、“土著文明”、“土著贫苦”、“土著银行”、“土著至上主义”等等思惟看法连络在一起,这在华人看来,恰是极其有害的种族轻视政策的本源之地点。“既然共同建立了国度,获得了划一的百姓职位,就不该该再有‘土著’与‘移民’的辨别,这类报酬的辨别,成为种族轻视的思惟本源,粉碎百姓连合,形成种族极化的不良结果。”实际上,以“土著主义”(本色是“马来主义”)为核心的民族主义思惟,亦包含厥后的以“土著主义”(本色是“马来主义”)为核心的“马来西亚族”主义思惟,恰是马来西亚种族政治的底子认识形状!

敌对战役共处调和现当代界,族群差别、冲突或对峙是遍及的,族群题目无所不在,形成题目的启事则是庞大多样的。在马来西亚,固然华巫干系的支流是战役生长的,但是,马来人与华人之间的冲突和对峙,也是客观存在,不容忽视的。而不管是从汗青上还是从实际上看,更应当存眷的则是族群题目的政治化,或政治题目的族群化,也就是说我们更应当存眷马来西亚的族群与政治之间的密切干系。马来西亚的族群政治存在一天,就表白马来人与华人有能够对待、保护他们各自的好处要多于他们的共同好处,他们之间的分歧要多于他们之间的分歧,是以,在一些所谓“敏感题目”上难以调和他们之间的态度和观点。不但如此,政治化或族群化的成果,另有能够使处理题目丢失其精确的方向,乃至步入死路、失控,变得不成掌控和瞻望。但是,不无自相冲突的是,马来西亚以华巫干系为核心的族群题目的处理,在实际的环境下,恰好离不开族群政治,即离不开族群协商。族群协商是以仍然是他们现在可挑选的最好的前程。以是,马来西亚的华巫干系也仍旧陷在族群与政治相互胶葛的怪圈中,至于如何才气走出这一怪圈,构建他们之间的调和干系,那无疑尚需两族群众都要拿出各自的极大诚意和聪明来。当然,当局的角色和感化是关头的,但是,要让马来人节制的当局在种族政治前提下,公允公道地措置海内的族群题目,这也的确是一个极大的磨练!值得光荣的是,笔者重视到,马来西亚当局就目前而言,对海内的族群题目是非常存眷的,并且也在采纳主动而开通的态度和办法来处理题目,但其作为似另有所限定。

马来西亚《中国报》2005年10月24日登载了一篇通信,题为《美副国务卿:大马各族调和相处成各国粹习典范》。文章在报导美国主管大众交际和大众事件的副国务卿Karen P.Hughes拜候马来西亚(22-24日)的印象时,她讲道:“我信赖大马有才气在回教国和文明天下,扮演要角,因为大马当局胜利把多元文明、宗教信奉、说话的多元种族,融会在同一个屋檐下战役共处。”又说:“这将成为天下各国和各地区仿效的最好典范……”她的这一印象,与笔者在马来西亚所看到的各种大众场合下和大众媒体上官方的标准表述是完整分歧的。的确,与当前种族、宗教干系庞大,战乱频繁的中东等伊斯兰国度和地区比拟,马来西亚的确能够称得上是一个种族调和的普通国度。如果与印度尼西亚比拟,马来西亚华人的处境也的确好很多,如,在议会里有华人代表,在国阵中有华基政党,在当局里有华裔部长,乃至在野的另有华人主导的反对党,以及华人社团亦能够自在处置政治活动等;乃至与华人居统治职位的新加坡比拟,马来西亚华人的文明氛围之稠密与汉文教诲之胜利亦足以称道。并且,究竟上,通过马来亚独立以来各民族近半个世纪的共同尽力,马来西亚包含马来人和华人干系在内的各族干系应当说其支流是战役共处的,他们共同缔造的民族民主协商的种族政治形式,不但有非常独到的特性,亦有很多胜利的经历值得总结;而包含马来人与华野生贩子士在内的各族群之间的经济合作,以及包含马来文明与华人文明在内的各族群之间的文明融会等,也都为构建种族调和的马来西亚社会奠定了很好的根本。

那么拿甚么标准来衡量种族调和呢?笔者以为起码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法律上各族群一概划一;第二,政治上各族群共商国务;第三,经济上各族群分享繁华;第四,文明上各族群相互认同(而不是片面认同,更不是异化);第五,心机上各族群相互采取(而不是充满恶感);第六,行动(动)上各族群相互宽大等。以上是从各族群本身的角度而言的,若从共同国度的态度上看,则应当有以下几点:第一,有基于爱国主义的共同国度认同;第二,有基于人权主义的共同主权认同(即某一国度的主权不是某个族群单独具有的,而是各族群分享的);第三,有基于民主主义的共同轨制认同;第四,有基于普世主义的共同好处认同;第五,有基于传统主义的共同汗青认同;第六,有基于当代主义的共同生长认划一。当然,这里所说的乃是一种非常抱负的状况,拿去衡量实际社会中的任何族群干系恐怕都难以达到,但是,它起码是一种目标,是一种向善的方面指导各族群的目标;同时又是一种标准力量,是一种向善的方面标准各族群的力量,固然在完美的程度上达不到,但达到必然程度的完美还是能够做获得的,关头是要方向和途径精确!

至于建立种族调和的马来西亚社会的远景,笔者以为,在民族主义成为当今国际支流认识形状之一的背景下,族群融会(异化根本上的融会)特别在民族主义众多的处所,底子就是一种政治神话,是不会等闲呈现的。相反,因为各族群都但愿有效地保护本身的好处,凡是的环境下,他们都会在族群多元题目上达成共鸣,也比较能够理性地挑选连合与合作,从而共同建立一种族群边界清楚,但尚能战役共处的局面。这大抵恰是当前马来西亚的族群干系近况。的确,现在的马来西亚,包含马来人和华人在内的各族群都巴望建立一个种族调和的社会,他们在本国种族多元、文明多元、说话多元、宗教多元这一国情题目上,也正在慢慢达成共鸣,以巫统为首的在朝党和当局也有充分的美意要建立一个种族调和的马来西亚社会。不过,恰是在这类环境下,对于马来西亚而言,其当务之急却不是要鞭策族群融会,而应当是种族调和。这是因为,在该国现有的种族政治框架下,宪法所规定的以马来报酬主的土著特权短期内毫不会主动消逝,而以华报酬主的非土著的划1、公允、多元社会的要求更不会立即获得美满的实现,是以,民族主义作为国度中的支流认识形状,非论是在当局,还是在官方,都将耐久存在。在这类环境下,其能够的族群干系走向,就像畴昔已有的传同一样,是在土著马来人与非土著华人之间既斗争而又让步中不竭达致新的让步,并在一次又一次新的让步中逐步改良马来西亚的族际干系环境。每一代人应有每一代人的“社会左券”,不应期间亦应有不应期间的“社会左券”,是以,独立前夕由各族前辈们订立的“社会左券”毫不是永久良方。以是,马来西亚要想成为天下各国种族调和的表率,那它绝对不会是具有那么多“敏感课题”的现在,如果说必然要有的话,那还是让我们寄但愿于将来吧!

扶弱政策的实施,应以庇护及晋升社会的弱势阶层为解缆点,并且不分肤色、出身及宗教信奉;采纳步调,拔除统统范畴的“土著非土著”的辨别;必须公允及公道地分派地盘给极需耕地的各族农夫;拔除“种族固打制”,代之以按才气分派轨制;拔除大学收生固打制;我国各宗教在传播、生长、享用官方资本以及媒体的报导方面,应获得公允的对待;推行门生助学金与存款轨制,并不分种族地以按才气分派轨制加以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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