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威名扬跃马横刀少年郎
敌将一把丈五长刀举在空中,耍得呼呼作响,两下相遇,他手起刀落带着一阵劲风朝沈思劈了下来。沈思在马背上敏捷后仰,试图躲过这当头一击。就在刀刃间隔他面门仅余三尺之处,敌将一咬牙一较力手腕下压,刀势生生调转方向,贴着战马脊背向他低高压来,此时他若不动,必将会被横着剖成两半,即便飞身跃起,也会被快如闪电的刀锋削掉双腿。
这队马队如同一把玄色利刃,刹时将敌营一劈两半,并持续朝着宁城正北方向的一排大帐笔挺刺去。那边是仇敌的中军,不但驻扎着最精锐的军队,还是叛军主帅的寓所。只要那边被毁,剩下的兵士群龙无首,便成了任人宰割的死肉,一击即溃。
对方见状怒从心头起,马上单手提刀催马来战,沈思也不甘逞强,双脚夹紧马腹迎了畴昔。
没人能想获得,真会有支步队悄悄躲过他们的重重哨卡,如天降奇兵般俄然杀到了宁城脚下。
见久候的目标终究呈现,沈思不慌不忙将手中战旗向下一插,旗号稳稳立住,他抬起长剑,剑尖儿直指敌将眉心,继而傲慢地扬起了下巴,嘴角暴露一抹轻视笑意,摆明是在挑衅。
古往今来,不管朝代如何更迭,皇宫里永久住着一群锦衣华服的禽兽。他们嘴里大讲着仁爱品德礼义廉耻,手上却做着各种耗费人道的险恶活动。儿子杀死父亲,老婆暗害丈夫,明天你不吃掉别人,别天就会被人生吞入腹。
为首一名少年皮肤乌黑四肢苗条,肩背牛角硬弓,手持三尺重剑,胯|下战马通体如墨四蹄踏雪,额头一点流星白章,人马合一,俱是英姿飒爽身形健旺。他手握一杆战旗,猎猎飞扬顶风招展,上头黑底红纹斗大的一个“沈”字。
沈思俯身贴在马背上,那马似有灵性普通,敏捷躲过了几个散兵游勇的攻击,带着仆人超越数重停滞,蹚开一条血路,直向叛军主帅的大帐杀去。他马快,剑快,技艺更快,不出三招必然处理掉一名敌兵。少年和他的部下们高喊着号子吼怒而过,置身敌营如入无人之境,不知不觉间脸上竟还弥漫着畅快的笑意。
这场数量差异却难分胜负的对峙没能对峙太久,核心叛军很快就在强大士气的打击下垂垂崩溃了。惊骇如瘟疫般伸展开来,这些不久之前还扛着锄头、扒犁种田的兵士们已经顾不上批示者向前冲锋的旗号与鼓声了,他们丢盔弃甲,哭爹喊娘,捧首鼠窜。
令旗挥动,战鼓擂起,尘封多日的城门轰然四开,困兽般的兵士们涨红眼睛杀将出去,面对着刀剑、流血与受伤都毫无惧色。因为在此之前,他们早已为灭亡做好了筹办,如若救兵未到,他们很快就会饿死,烧死,或是城破以后被虐杀而死。这一次他们终究能够把连日来饱受的痛苦与折磨还给敌手了,终究能够扬眉吐气去畅快战役了。
晋王浑身汗毛激灵灵炸起,皮肤上结出一排麋集的小疙瘩,胸中有团火正熊熊燃起,他气沉丹田高喝一声:“传我号令,出城!”
决斗期近,这一夜统统宁城中人必放心境跌宕难以成眠。救兵是他们病笃之际仅存的一丝但愿,很快老天就将对他们的运气做出最后定夺了。
可当他重新展开眼时,却并没看到料想中血肉恍惚的惨烈气象。两匹马按原路交叉而过,敌将手举长刀端坐马背,黑小子沈思却不见了踪迹。
-
城头上观战的晋王忍不住击掌喝采:“好!”
世人皆屏住呼吸顺势望去,只见峰顶处雾气似被甚么庞然大物搅动了普通,四周景色也在微微闲逛,好半天,一个极小的玄色影子呈现在了山顶,恍惚而迟缓,看得晋王几近绝望。但是很快,那影子“唰”一下向两边展开,如同巨鸟扇动着羽翼……那是大队马队一起翻越山颠的壮豪阔象!
-
现在敌军正处在一天中最松弛的当口,战马都卸了鞍桥,将士都除了甲胄,闻声教警,有些人来不及穿好衣服,有些人连兵器都没找到,最后还是在批示官的唾骂和摈除下才仓促摆出了一个迎敌的阵型。
集会直至四更天方才结束,回房后他并没立即寝息,而是命人打来净水,就着烛火细心洗漱了一番,换上整齐的衣褂,拢好髻发束起金冠,随后便端坐椅上阖着眼睛凝神静思起来。事关庄严时令,明日一役不管是胜,是败,是死,都不能失了他大周晋王的面子。
证明过那些信笺确系出自救兵之手,晋王当即召来麾下将领,对第二天的战事停止了周到摆设。
实在大哥、三哥谁坐龙椅对他来讲并没别离,之以是挑选齐王,是因为齐王气力够弱,弱到相称长的一段时候都需求靠他这个弟弟出人着力同谋大业。也只要如许,他才气活得更悠长,更安稳。
彼时敌军主帅也仓促地披挂整齐,提刀上马杀了出来。
和那些从小养尊处优的王公贵族分歧,晋王是疆场上真刀真枪打出来的王爷,流落羁旅,半生兵马,他惊骇灭亡,但更怕死得过分窝囊!
世事无常,存亡只在天涯间,谁也料不到这一步迈出去,是大道阳关,还是九尺鬼域。
行至山腰,沈思一收缰绳,身下坐骑举头嘶鸣,龙吟虎啸之声在山谷里久久回荡。与此同时,数支带有镞铤的羽箭齐齐射向半空,锋利镝音直冲天宇。
此情此景不由让晋王回想起了同乐二年的朔州之战。当时身为太子的大哥领兵出征,他任随军前锋。因为有大哥做后盾,他便毫有害怕地一起驰骋突进,不想特工作怪行迹泄漏,步队开至马邑滩时遭碰到了埋伏,被重重围困。急于建功的大哥完整不顾及他是死是活,竟然趁着敌军右翼被他管束住的大好机会,独自集结人马前去攻打朔州城了。
城头上鸦雀无声,统统人都在聚精会神谛视着遥遥相对的敌营,测度着救兵会从那里杀出。晋王大要平静自如,内心却比兵士们还要忐忑。他警告本身不要抱有太大希冀,可又难以按捺镇静之情。
那些马队个个黑衣软甲,骑术高深,他们如同山洪般囊括而下,敏捷染黑了半面山坡。
战马的嘶鸣声,刀剑的撞击声,求救声,呼喝声响作一团,宁城以外到处满盈着腥红血雾。
卯时未到,晋王已经带人登上了西北城头。极目远眺,宁城四周一派暗淡,灰蒙蒙的云雾覆盖着全部郊野,六合好似深陷在梦靥当中,挣扎着想亮却亮不起来。在天与地的绝顶,绽放了一条青红色裂缝,像是一只冬眠的猛兽在眯起眼眸蓄势待发,只等机会一到便伸开血盆大口将这人间万物吞噬殆尽。
敌将反应非常敏捷,人刚落地便一跃而起朝远处树林方向逃去,沈思也不追逐,直等对方冲出了二十丈开外,他才不紧不慢地弯弓搭箭,抬手对准,手指一松“嗖”地射出,那箭好似长了眼睛般,循着敌将后心笔挺而去,力道之大竟刹时将人全部穿透,连带着尸身一起钉到了火线树干上。
晋王猛地闭起眼睛,胸口突然缩紧,脑海中闪过一声惊雷:“完了!”
而救兵是早有周到打算的,先是两小队人马迂回行进抵触造势,而后一队弓箭手打顿时前万箭齐发,生生将叛军阵地轰出了一个缺口,转眼弓箭手撤下,一队死士斜刺里杀出,朝缺口处建议了英勇守势,第一名飞奔而至的兵士很快倒在血泊中,第二名跃过他持续朝前突进,第三名、第四名接连赶到,缺口越来越大,很快有更多的人冲了出来……
千万只马蹄踏得山石得得作响,扬起滚滚黄沙,大地仿佛在颤抖,浩大烟尘蒸腾而起。这声响也深深震惊着无数宁城中人,他们乃至冲动得眼角泛出泪光。墙上兵士欢声雷动,每小我脸上都绽射着奇特的光辉。
早有英勇部下骑马追去一刀砍下了敌将脑袋,用长枪高高挑起。沈思则调转马头返回原处,抓起了先前插在地上的那杆“沈”氏战旗,他带领生龙活虎的士卒们挥动旗号、高举人头,在敌阵中策马飞奔,振臂号令:“贼将已死,叛军速降!贼将已死,叛军速降!”
晋王在城头上远远看着,心潮彭湃,这一刻的沈思早已不再是当年手长脚长登高乱窜的小猢狲了,而是遨游于田野上空鄙视百姓万物的雄鹰,战役对少年沈思来讲不止是存亡斗争,更像是一场热血沸腾的游戏。
现在三哥也死了,三哥的儿子当了天子,他不得不摇身一变,成为一个贪酒好色的草包去招摇过市,饶是如此还是免不了被猜忌、防备。卫悠与小天子有着杀父之仇,小天子还是被他们兄弟所勾引,还信赖有加委以重担,本身这个叔叔反倒成了眼中钉肉中刺。究其启事,卫悠无兵无马无财无势,是个名副实在的秃顶王爷,而他晋王却兵强马壮财雄势大,是大周举足轻重的塞王。
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千百年来都是一样的事理,更何况那狗是恶狗,弓是强弓呢。
剑刃打磨得过分锋利,一剑斩下,那马竟然毫无知觉,还是奔出好几步,才闻声“喀嚓”一声脆响,半截马腿和着鲜血飞了出去,连人带马直挺挺栽倒在地。
鸣镝骤响之时,绝大部分叛军底子不晓得产生了甚么异状。
那次一样也是伶仃无援性命交关,一样也是在一个透着森森寒意的早上建议的突围。终究他胜利活了下来,可他最好的朋友、最忠心的部下和跟随他冲锋陷阵的几万士卒却永久留在了马邑滩头。以是很多年后的夺嫡混战中,他站在了三哥齐王一边,并费经心机襄助齐王扳倒了太子。
无需再扣问卫悠,晋王鉴定那少年必是沈思无疑。
“快看!”一名小校率先发明了救兵踪迹,抬手指向远方山峦。
-
一支东拼西凑的步队,本就毫无军纪法律可言,恰好他们全数人又都觉得这场仗必定胜利在望,只想等宁城北门一破就闯出来大肆烧杀掳掠一番,即便城门不破,宁城里的人们迟早也会本身饿死,他们只需求漫不经心围在外头便能够了。
-
本来在长刀劈过、避无可避的紧急关头,沈思一翻身滚落而下,他用脚挂在马镫上,后背贴紧马腹,一手扯着鞍桥稳住身材,一手执剑腾空奋力挥出,“唰”地斩断了敌将战马的右后腿。统统行动一气呵成,干脆利落。
卫悠一向跟从在晋王身侧,目不转睛紧盯着城下局势。他脸上看不到任何神采窜改,可两手却在袍袖里死命攥起了拳头,指甲刺得掌心生疼。
“哗——”整座宁城脚下都跟着他一起号令起来,山呼海啸,狂潮澎湃。这场游戏沈思终是赢了,并且博得趾高气昂,畅快淋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