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世界如此小
如果有甚么事情会让见惯存亡的巴里特感到少量惭愧,那就只能是那些他曾经带去丛林却又没有带回的人们,以及,那些人的亲人。
阿谁年青人不是我害死的!巴里特在内心大声的喊道,他离篝火太远了,被一双绿色的爪子拖入了黑暗中。我警告过他们,即便是起夜便利,也不要走出篝火的范围,但是他睡含混了,值夜的人也并没有提示。固然我被他的叫唤声惊醒后,第一时候就追了出去,并将怪物赶跑,但是阿谁年青人的脖子已经被怪物咬断了一半。
……
男人堵在门口絮干脆叨的诉说着,“这不是个好活儿,你晓得的,丛林里的每一处水源都存在着伤害,我曾经看到过一只浑身长着铠甲的大熊在溪边饮水,阿谁怪物离我的间隔不到五米,我乃至能清楚的闻到它身上披收回来的臭味。但奇特的是,那家伙并没有进犯我,或许它吃饱了,或许它看不上我身上的几斤肉,谁晓得呢。”
‘猫笑’!一个名字轰的一下,呈现在了巴里特的脑海,炸的他有些眩晕。这里是‘猫笑’的故乡?该死的,如何这么巧?
巴里特踌躇了下,终究还是决定实话实说,“他曾在我的队中呆过,我们一起去了迷雾丛林,但是我并没有把他带出来。”
巴里特站在门口叹了口气,遵循男人的叮咛将马拴在了畜栏旁,然后大步往屋内走去。
男人再次点点头,“阿谁处统统些邪门,但是却总有人不要命的想要进到内里去。我是、你是、安德鲁和凯里也是,只不过你和我都活着出来了,而安德鲁和凯里却留在了那边。”他唏嘘着,“对了,阿谁叫马西的年青人也留在了丛林,他是村那头里德家独一的儿子。”
巴里特依言坐下,“感激您的接待,”他将酒杯举起,稍稍抿了一下,然后又大口的喝了一口,酒的味道清爽、酸甜,又带着一点青杏特有的苦涩,“不知您的名字......”
如果能够的话,我们进屋里坐下来聊岂不是更好,巴里特在内心想道。
“迷雾丛林是个伤害的处所,每年都有很多人没能出来,”巴里特拥戴着,这些人中,以年青人居多,因为他们有胡想,并且无所害怕,但是这些并不能作为他们行走于迷雾丛林的凭依。
壁炉上面的摆台放着着两根插着牛油蜡烛的铜烛台和一个鱼骨拼成的小饰品,侧面还挂着一个玩弄火焰用的乌黑铁钎和一大一小两柄擦的锃亮的汤勺。
马西?巴里特从脑海中寻觅着这个名字,“抱愧,我并不记得本身见过这小我。”巴里特让本身的声音尽量规矩,“如果那小我去过猪湾的话,他或许会用别的一个名字,或者应当说,是一个外号。”
这个白叟的美意是不是个诡计?巴里特下认识的环顾了下四周,他俄然有些镇静,但并没有发明任何拿着兵器想要报仇的人呈现。
“坐。”白叟将一个杯子放在了巴里特的面前,“你的个头太高了,不坐下来的话,总给人一种压迫感。”
他回身进了屋子,并再次对村落的这位“不速之客”招了招手,“出去吧,放心,没人会对你做甚么的,这个村落里都是诚恳巴交的农户,绝大多数人最远的处所就只是去过加兰诺,并且很能够是一辈子只去过一次。”
白叟将酒瓶起开,为每人都倒了满满的一杯,一股清爽、甜美的果香味顿时弥散在了氛围中,刹时唤醒了人的精力。
正对着房门的是一个非常宽广的大厅,大厅中心放着一个长条形橡木料质的餐桌。餐桌前面是一个用石块和黏土磊起的壁炉,明显砖这类东西在村落内非常罕见。
白叟拿着一瓶盖子被封好的青杏酒,和两个杯子浅显的玻璃杯子从厨房内走了出来,将酒和酒杯放在餐桌上后,又回身进了厨房。
如许的话题让巴里特有些难堪,他仍然不晓得应当如何去接,便又拿起一颗野李子,将其放入了嘴中。李子和青杏酒一样,都是冰冰冷的,之前应当是放在储藏室或地窖一类的处所。
不一会儿,天气微微有些暗淡,屋外响起了羊群咩叫的声音,一个清脆的女声在呵叱着让羊群归圈,又对畜栏外拴着的马表示出了猎奇。
“佛朗西斯。”白叟也喝了一口酒,又拿起一根紫色的胡萝卜大口的嚼了起来,“你能够管我叫弗兰克。我老伴活着的时候更喜好叫我‘芙兰’,可那是个女人的名字,哈,天晓得她是如何想的。”
“对,外号。那边的冒险者喜好给别人起外号。”男人点点头,“我之前的外号叫做‘水袋’,这个外号并不威风,但还算合适。因为每次步队停下了歇息时,都是由我去溪边,将统统人的水袋灌满水的。”
不过关于冒险的话题他对付起来倒是游刃不足,巴里特拥戴着男人的话语,并适时地恭维一下;偶尔又用轻描淡写的语气报告本身那不凡的过往。那些事迹听的弗兰克两眼放光,啧啧称奇。看得出来,这个上了年纪的男人还是挺记念之前的冒险糊口的。
白叟仿佛看出了巴里特的非常,“如何,想起来了?”
大厅的右边是通向二层的楼梯,而左边貌似是厨房。白叟的声音从厨房内响起,“我建议你来点青杏酒,是我本身酿的。青杏就摘自门前的那棵老杏树,说实话,那棵树比我爷爷的年纪还要大,如果他能活到明天的话。”
“说实话,我不喜好阿谁年青人,他的笑声太刺耳了,如果你听过就必然忘不了。”白叟说道,“如何会有人笑起来像是猫在**呢?”
“我女儿还得过一会儿才气返来,我们边喝边等。”白叟又拿着一盘食品从厨房内走出,“不消看我,归正我是不会做饭的。”
“你说不不错,就像兽人!”巴里特性头,“不过那只熊,人们管那种生物叫装甲暴熊。有人以为那是一只离开了法师节制的邪术造物,但究竟是如何来的,却没人说得清楚。迷雾丛林有太多说不清楚的事情了,偶然碰到了不测,反而会感受普通。”
男人转头看到巴里特还愣愣的站在门口,“马就拴在畜栏旁就行,我女儿返来时会帮你喂些草料的。”他说完以后,回身往侧屋走去,“你喝黑麦啤酒还是青杏酒?”
巴里特不晓得应当如何接,他拿起一块芜菁,放在嘴里咀嚼,以此来粉饰本身的无语。不过弗兰克非常健谈,没等巴里特开口,他又自顾自的说了下去。
只要略微懂点行的,就晓得巴里特这一身设备代价不菲。不说别的,单说石化牛皮那奇特的色彩和大要那精密的鳞片状皮质,哪怕是种地的农夫也晓得这是不成多得的好东西。
“我就说你的名字这么熟呢,老里德逢人就说他的儿子是在一个叫巴里特的人手中死掉的,之前老里德每天要念叨十来遍,现在倒是好些了。”男人一脸淡然的说,“你得晓得,在这里叫巴里特的人可未几,这一听就是个诺德人的名字。”
餐盘内是几片长着少量霉斑的奶酪,一堆切成块的芜菁、几根紫色的胡萝卜,另有一把野李子。
“唉,老里德家也是不利,他家之前除了马西外,另有一个儿子,但是阿谁孩子在4、5岁时,便抱病死了。马西那孩子固然不讨人喜好,脾气倒还算不错,可惜他老是想出去到内里去看看,就跟我当年一样。而这个村落离迷雾丛林还是太近了,到处都是奔向阿谁邪门处所的冒险者,每小我的口中都在几次说着‘金币’和‘发财’,但是能像你一样真正发财的毕竟是少数。”
他的目光望向远方,“信赖我,那只熊身上披的是铁质的铠甲,并不是甚么骨片或者树脂,固然丛林里光芒暗淡,但在那种的间隔上我绝对不会看错。铠甲有野生的陈迹,你总不能希冀一只四条腿的熊会本身锻造铠甲,再本身披在身上吧。迷雾丛林有太多邪门的事情,但是我不信赖一只熊能做到这一点,豺狼人都做不到,固然他们的名字中带个‘人’字,但只是两条腿行走的野兽罢了,就像兽人一样。”
或许我应当分开这里,露宿荒漠。他有些悔怨来到这个村落。
“你熟谙一个叫马西的年青人么?”男人站在门口问道。他用有些皲裂的手指卷着本身下巴上的胡子,将那些红色的髯毛弄成小卷,然后再捋平。
所幸近似的话题并没有持续停止下去,弗兰克一边喝着酒,一边跟巴里特论述着他之前的冒险经历。他口中的事情不乏吹嘘之处,因为巴里特是其中熟行,那些细节他只要稍稍一听,便能明白实在景象是如何回事。
“老爸,这马是谁的?”女声在门外喊道。紧接着,房门被推开,一个火红色头发的女孩从内里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