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丧心病狂的PS1
――如果要靠这类背信弃义的人才气挽救天下,那还是这个天下还是趁早灭亡的比较好。
如果本身的阿谁同业再在明天早晨把这件事情奉告元帅阿谁精力病......呵呵,绝对会很费事就是了。
“是的。”他点点头,神采和腔调一样毫无起伏,平铺直叙――一样用的是字正腔圆的汉语:“他刚才的行动威胁到了我们这边的两个御主,以是我杀了他――你要为他报仇吗?”
“你要带他归去的话,能够。不过,把他的那把手枪和发源弹留下吧――或者,你把这两样东西烧毁也能够。”
“......”
因为本身要挽救天下,以是能够捐躯掉本身的养母;因为本身要挽救天下,以是能够捐躯掉本身的老婆;因为本身要挽救天下,以是能够疏忽任何法则、品德、以及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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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说,和庄严粉碎、胡想绝望、人生被毁,经历过令他残暴痛苦非常的折磨、打击、叛变以后才灭亡的的肯尼斯比拟,卫宫切嗣如许的结局,已经能够算是相称不错了。
然后,乌黑的剑士和青色的枪兵见面了。
而抱着如此高贵名义的他,却最大的杀人者。
凝睇了地上的阿谁尸身一阵,仿佛是终究肯定对方没有活过来的能够以后,乌黑的剑士缓缓抬开端,看向他,面沉如水的抬高声音问道――用的是汉语。
戋戋一介杀手,便想要挽救天下――更何况,‘挽救天下’这个命题,只不过是他本身臆想出来的虚假之物。
对于杀死这个男人,他没有涓滴的悔怨――或许在某些人眼中他很巨大、很固执、很悲壮......但是在他看来,这只是一个自欺欺人的偏执悲剧之人罢了。
以是,他对于这个男人并没有多余的好感。当然,也没有甚么太多的恶感――毕竟只是一个不相干的家伙,他是好是坏和本身有甚么干系。真要说的话,就是看到了会感觉不舒畅――之以是此主要杀掉对方,也只是因为对本身形成了威胁罢了。
那么,他所谓的挽救天下,到底是要挽救天下,还是要挽救如果没有这个启事、来由、借口,便没法接受内心品德怒斥的本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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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卫宫切嗣帮手扔烟雾弹,她可不是阿谁代行者的敌手。”
“嗯?”
是啊,要为他报仇吗?
“......是你杀了他?”
“......不要对爱因兹贝伦家的master脱手,不然就在一夜之间结束圣杯战役吗?”望着远去的那道身影,青色的枪兵低声念叨着。
留下这句不知是威胁,还是警告的话,将尸身扛在肩上的乌黑剑士腾空而起,向着那栋尚没有完工的,三十八层,临时定名为‘冬木中间大厦’的修建的方向跃去。
大抵,或许是因为看到本身熟谙的角色灭亡吧。
“奉告肯主任,不要对我的master脱手,不然的话......我也能在一夜之间结束圣杯战役。”
看了他一眼,乌黑的剑士在尸身上摸索起来,在摸到某两样物体以后,取出。然后在本身达到a级的筋力之下,使之扭曲、变形、粉碎。
在堆栈街见过的阿谁同业,来了――应当是依托令咒的效力。不然的话,应当在爱因兹贝伦城堡的他,不成能这么快就赶过来。
再次看了这个死去的男人一眼,他一手扶枪,空出另一只手来,筹办用卢恩符文中的火焰符文‘安撒斯’来断根他的尸身。
以是,真的要将这个男人带归去吗?
毕竟,看过原著的他们都晓得,就是因为这个不择手腕的男人,肯尼斯的工房被毁、身材瘫痪、把戏回路被毁、未婚妻叛变......曾经高高在上的时钟塔神童,在一夕之间跌落云端。最后在被棍骗、逼迫着签订自我强迫证文,叛变本身的英魂,号令他他杀以后,又被他叛变,与未婚妻双双被杀。
看着地上阿谁男人的尸身,青色的枪兵面无神采的摇了点头。
斑斓、和顺、纯真、纯洁......统统描述夸姣的词语都能够用在她的身上而没有涓滴分歧适。
在看到这具尸身的时候,那位公主会很悲伤吧?
为甚么会如许呢?
......貌似,本身已经杀掉的卫宫切嗣,就是那位占有saber职阶的呆毛王的御主啊!不晓得她还会不会存在......没有她的话,金闪闪阿谁家伙,根基上就没人能治了吧?阿谁能够呈现的大海魔也不会出题目吧?
如许自言自语着,青色的枪兵暴露了微微无法,但是却又光棍的笑容――就像他所说的那样,具有无尽宝具的金闪闪、以及具有阿瓦隆的呆毛王,都能够在刺穿死棘之枪下护住本身的御主,而本身却不能在这两人的大招之下护住主任和他的未婚妻......
更何况,天下本身并不需求他去挽救。
“不过,考虑到阿谁金闪闪和呆毛王的干系,临时还是不要了吧――毕竟人太少的话,就不能浑水摸鱼到最后了啊!”
对于卫宫切嗣,他也并没有多么深切的豪情――和蓝色的枪兵一样,晓得本相,并且学问临时还算丰富的他,对于这个男人那偏执到有些好笑的胡想,也并没有太多的认同。
在他如许发散着思路的时候,青色枪兵毫不摆荡的话语呈现在他的耳边。
赤红有若鲜血的双眸,与乌黑好像夜色的瞳孔对视。
被蓝色的枪兵如许问到,赵云也不由得在心中如许问本身。
“如果你同意的话,就快一点――说不定还能够赶上从言峰绮礼的手中救出这个男人的助手。
从不远处俄然披发的熟谙气味,让他的眉毛挑了一下,同时也停止了手中的行动。
真要说的话,顶多就是‘佩服’、‘打动’、‘怜悯’近似的豪情――并且并不激烈,罢了。
如果把他换在‘库丘林’的角度,或许他也会做出一样的行动吧?
因为要挽救天下,以是,自-己-不-能-死。
ps:如果赵云情愿的话,没有一个御主能逃脱他的突脸――就算是闪闪在身边庇护也不能,但他却能够庇护好本身的御主。
“我不是来为他复仇的。”摇点头,他答复道,“我只是,来为他收尸的。”
和她的丈夫,这个让他难以评价的男人分歧,那是一个让大多数人都会情不自禁产生好感的崇高女子――赵云也不例外。
“还真是一个当真的同业啊!搞得我都想在一夜之间结束这场战役了呢......”
但是,这个灭亡的男人,还是让他的表情有些沉重。
是的,把他的尸身带归去,带给那位挂念着他,以令咒奉求本身过来的公主。
“......”
在他感遭到对方气味的同时,对方也发明了他。
以是,目前临时还是不要清场为妙。不但不能清场,还要极力保护某些英魂的存在――比如说某位禁止闪闪和呆毛王的狂兵士......
唉,真是做了一件不晓得是好是坏的事情啊!
ps1:切嗣已经死了,接下来要不要杀麻婆呢?杀完切嗣杀麻婆,再杀闪闪夺圣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