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汜水关下
城北虎帐,马厩。
惊雷般的喝声在火线炸响,西凉虎将华雄催马杀到,挥刀直斩壮汉。
“伴计吃饱了,过几天能够另有一场恶战,端赖你了。”
但是戋戋一个军侯,还是免不了随时战死疆场的运气。
浅显兵士固然每天两餐,但每次能喝上半碗粟米稀饭,就已经很不错了。
“咣当!”
飙射的血光,抛飞的残肢,迷乱了兵士们的双眼。
菜园子的中间有个小水潭,直径两米摆布,水很清澈,但却看不到底。更古怪的是这水潭里的水仿佛取之不尽,就算取掉再多的水,水位也不会降落。
时价十八路诸侯起兵讨董,长沙太守孙坚自请为前锋,领兵八千攻打汜水关。
罗征珍惜战马,更胜**。
想起祖茂数年来跟随本身南征北战,忠心衷衷,不想竟折在了汜水关下,胸中的满腔杀意瞬息间熊熊燃烧起来,厉声大喝:“华雄匹夫,速速领死。”
罗征心下骇然,死死攥住马缰,冒死勒转马头,想要逃离。
罗征弄了盆热水,拿了块青布,正在细心地为黄鬃马洗濯马股上的几处伤口。
罗征躺在铺了干草的地上,悄悄抚摩着右手知名指上的一枚青铜戒指。
很快,古朴无华的青铜戒指上传来一股热流,让他满身镇静,白日厮杀时留下的十几处轻重不一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率敏捷愈合,并且没留下任何伤疤陈迹。
动机一动,身前的虚空扭曲,呈现了一道流派,仿佛通向别的一个天下。
布甲防护才气差,并且没有多少御寒感化。
孙坚急勒转马头欲待要追时,麾下八千雄师已被杀的大败,崩溃而逃,眼看华雄已经逃进数十西凉马队当中,追之不急,只好急催马撤走。
罗征在水潭边架起火,煮了一锅玉米棒子和红薯土豆,美美地饱餐了一顿。
胡轸挥军掩杀,追杀十里,斩千余,俘数百,方才出兵回汜水关。
如果不是青铜戒指能够治伤,他早就死了不知多少次了。
至于虎驱一震,猛将来投,那是传说中才有的事情,永久不成能实现。
初春寒意犹浓,夜风袭来,冻的人手足发僵。
黄鬃马扭过大脑袋拱了拱罗征,‘突噜’打了个响鼻,才回过甚咀嚼草料。
战马奔驰构成的打击力,能够让马队阐扬出远远超出步兵的杀伤力。
莫名其妙地来到这个烽火纷飞地乱世,又很不幸地成了董卓军中的一名流兵。
罗征只感觉浑身一震,一股狂猛的力量倒卷而回,右手虎口刹时震裂,血流如注,握住环首刀的五指寂然松开,完整落空了知觉,身子猛的后仰,平躺在马背上。
“匹夫受死。”
乃至一次被钝器扎穿了胸口,最后都活了过来。
勉强战了三十合,自知不是孙坚敌手,催马便走。
战马交叉,兵器交击。
想要吃饱肚子,想都不消想。
天很快黑了下来。
生在这个乱世,不但生命时候会遭到威胁,并且就连吃顿饱饭,都成了一种期望。
两军战于关下,西凉虎将华雄阵斩孙坚麾下大将祖茂,孙坚军士气大挫,汜水关守将胡轸在关上瞧见,顺势开关引军杀出。
西凉军战役力之以是刁悍,就是因为西凉军大半都是马队。
不然一个21世纪不事劳动的人,在惨烈的疆场上,又如何能够活下来。
“噗!”
罗征吐口浊气,翻身坐起来活动了动手脚,感受力量又大了几分。
罗征拍了拍马头,脸上可贵地暴露了一丝笑容。
在疆场上,马队的存活率要远远高于步兵。
罗征一步就踏了出来,时空移位,黑夜变成了白日。
罗征独一的目标,就是不断地往上爬,再往上爬。
罗征吁了口气,眼看华雄敌住孙坚厮杀,赶紧勒转马头,远远逃开。
“孙坚匹夫,休伤某士卒。”
汉军军制,五人成伍,设伍长;十报酬什,设什长;五十报酬一队,设队率;一百报酬一屯,设都伯;两屯合一曲,设军侯;两曲合一部,设军司马,领四百人。
天上挂着一个大火球,比磨盘还要大上几分。
骑虎帐里燃起了一堆堆柴火,兵士们填饱肚子,就躺在火堆旁呼呼大睡。
不想成为疆场上冰冷的死尸,就只要无情的杀死身边的统统仇敌,才气活命。
在这个出产力低下的冷冰器年代,对于马队来讲,战马是最为首要的火伴。一旦在疆场上落空战马,就意味着灭亡,结果极其严峻。
“本来这厮是江东猛虎孙坚。”
罗征双腿一挟马腿,战马立即窜了出去。
西凉军兵员庞大,有羌胡之众,也有汉丁,设备更是良莠不齐。
“当!”
头颅飞起,血光溅射。
这是一个菜园,约莫有一亩大小,种了很多蔬菜作物。
就是这枚奇异的青铜戒指,将他弄的穿越到了这最为混乱暗中的汉末乱世。
震天的喊杀声中,两人身周数十丈以外,再无人马能够安身。
孙坚看到华雄,冷厉的虎眸中杀机顿时沸腾起来,就是这厮,杀了本身麾下爱将。
大多数兵士,都只要一件布甲。除了一些初级将校,能够披上铁甲的极其少见。全部董卓军团中,也就只要董卓麾下最为精锐的飞熊军,才气设备铁甲。
“死!”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战马比女人更加首要。
如许的遭受,委实算不得荣幸。
两马交叉而过,狂野的力量倒卷而回,华雄只觉浑身剧震,如遭雷击,心下骇然。暗忖江东猛虎孙坚果然名不虚传,难以力敌。
每次受了重伤,只要集合间神相同青铜戒子,这戒青铜戒子内里就会流出一股热流注入他体内,非论多么严峻的伤势,都能在刹时治好。
“当!”
混乱当中,一条雄浑威猛的大汉神采狰狞,再次挥刀,狠狠劈下。
幸亏青铜戒指能开启这个不知处于哪个时空或者天下的菜园子,让罗征每天早晨都能加餐吃个饱饭,不至于像其他兵士那样,饿着肚子上疆场。
也恰是这枚戒指,让他在惨烈的疆场上活了下来。
再上则是校尉,能够统领一营五部兵马,算是一个作战单位。
马嘶人沸,杀声震天。
温热的鲜血溅射在头脸上,激起人最原始的殛毙欲望。
在这个朝不保夕的年代,要想头颅不被仇敌割下拿去请功,就只能想尽统统体例把握充足的力量。手里具有充足的军队,才气安身立命,比别人活的更长、更久。
想想刚到这个乱世时,连跑上几里路都喘的上气不接下气,而现在的力量都快能比上后代的大力士了,不由有种物是人非的感受。
罗征瞪目大喝,高举战刀,奋力下劈,将一名长沙兵斩杀。
罗征闭上眼睛,集合间神感到。
“驾!”
勉强勒住战马转头,孙坚已经催马杀到。
罗征生于战役年代,自从三个月前莫名其妙地来到汉末乱世,在经历了大小数十场血战以后,他就很快地适应了这个年代的保存法例。
但是,要想很好地保存下去,就必必要适应这个年代的保存法例。
特别是自中平元年以来,天下大乱,农业出产和手产业出产遭到严峻粉碎,粮食和各种物质严峻匮乏,董卓节制洛阳后又大肆扩光,军中严峻缺粮。
刺耳的金铁交击声直欲震裂人的耳膜。
那些浓雾不但隔绝了视野,并且仿佛像是什物般,封闭了四周八方。
“怕你不成。”
上万人厮杀成一团,疆场混乱不堪。如果不是切身经历,很难设想冷冰器期间的战役有多么残暴。乱世性命如草芥,在这里获得了最好的解释。
短短三个月,数场血战。
狂野的力量带起刺耳的尖啸,锋利的刀锋仿佛要将虚空斩破,阵容骇人之极。
又一名长沙兵被斩杀,尸身很快被踩踏成了一堆肉泥。
罗征以数场血战之功,加上能识文断字,从一名浅显兵士被提拨成为了军侯,领两屯两百名马队,此中流了多少血,只要他本身晓得。
幸亏初春虽冷,但风俗了苦寒的兵士们尚能忍耐。
初平元年,汜水关下。
估摸了下,本身现在应当能抱起三百斤重的麻袋了。
作为一名流兵,仁慈、怜悯只会让人死的更快。
罗征从一名新丁兑变成了一名老兵,不再害怕鲜血和灭亡,骨子里的仁慈和怜悯全数被刻毒和狠辣代替,再也没有半用心慈手软。
黄鬃马浑身大汗淋漓,疼的直颤抖。不过战马都认主,晓得仆人在给本身治伤,黄鬃马到也非常安稳,没有奋蹄乱踹。
华雄夷然不惧,厉声大喝,挥刀迎上,直战孙坚。
血花崩射,残肢抛飞。
罗征一眼望去,菜园子里的作物不下三十种,不但有西红柿,黄瓜,茄子,辣椒、葫芦瓜等菜类,另有玉米、红薯,土豆等作物,且长的非常畅旺,有的已经能够收成了。
罗征舔了舔嘴边的血迹,神采狰狞非常。一勒马缰,胯下战马刹时长嘶一声,猛的直立而起,碗口大的蹄子狠狠将一名扑到近前的长沙兵脑袋踢爆,西瓜般炸开。
营是汉朝军制中最根基的作战单位,统兵校尉具有必然的自主权。
四周则是雾气,接天连地,菜园子就仿佛一个被包裹在浓雾中的独立天下。
罗征起家出了营帐,找了个没人的处所。
想要把握力量,就只能冒死地往上爬,成为更加初级的将校。
罗征措置完伤口,又给槽里添上了草料。
女人没了能够抢,而战马倒是在疆场上安身保命的砝码。
惨烈的撕杀让汜水关下变成了一片修罗天国,受伤未死的兵士收回绝望的哀嚎。
孙坚抖擞神勇,刀刀如奔雷,势大力沉,杀的华雄抵挡乏力,穷于对付。
冰冷的杀机瞬息而至。
孙坚催马疾奔而至,瞪目大喝,猛的挥刀撩天,狠狠斩下。
相对于步兵来讲,马队的上风更加凸起。
至于军侯,只是中基层的军官,只能服从行事,底子就没有自主统兵权。且每战必冲锋在前,在杀机四伏,局势千变万化的疆场上,委实命不由己。
并且每次治好伤后,力量都会大上几分。
“这厮好大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