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血玉】
从爷爷的房间内里走出来,父亲仿佛又老了几岁,两边的发角已经暴露了些许银边,固然颠末光阴的培植,不过还是能从父亲现在的表面中看出,他年青的时候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小伙子。
乡村内里也有很多人家有古玩,不久前有人过来收,很多人都把古玩贱卖了,但我想这块玉佩应当能卖很多钱。
出了门以后,我就开端往山里去了,却不晓得我带着阴阳令这一走,我的人生就产生了严峻的窜改,乃至我的亲人一一离我而去。
听起来很不成思议,但是我真的是按着熟谙的路走下去,并不晓得我在原地踏步,厥后一想起村里人说的那些古怪事迹,我才后怕。
这块玉固然不大,但是很不便利照顾,我又看了一眼这布包当中,有一根红绳,这根红绳是暗红色,很较着是由数根藐小的红绳编织而成,拿在手里,有一股暖意,我放在鼻间一闻,仿佛能够闻到这里披收回一股血腥的味道。
阿爹没有说话,而是走到木桌前,把油布放在了桌子上,在昏黄的灯光晖映下,油布包披收回一种奥秘光芒。
“这是祖宗传下来的一件宝贝,也是一件信物,你可不能弄丢了,听祖上说,我们家积了很多孽缘,端赖这块玉弹压才安然无恙,我晓得你这小子嘴馋,我跟你明讲,如果你弄丢了这块玉,我们都得死!好了,我也不跟你讲多了,归正你们这些小娃娃不会信赖这些事的,你戴着这个东西去槐村找你满爷。”
这类东西常常落在骷髅的咽下,是统统尸身玉塞当中最为包裹的一种,也是最为邪门的一种,我家的藏书未几,还是有几本,此中有一些古书,另有一些都是我一些祖辈的条记,此中记录过很多邪门的事情。
阿爹谨慎翼翼地翻开一层层包裹的布包,内里有一块光彩圆润的玉佩,这个玉佩的四周有五个缺口,我猎奇的伸手一抓,五根手指指头恰好嵌入这些缺口之上,完整符合。
家里父母健在,另有一个爷爷,奶奶在我出世不久以后就归天了,听父亲说另有一个叔叔,素未会面,仿佛与爷爷分歧,也只是在我出世的时候,来见过我一面,厥后听别人说,我叔叔在多数会内里混的风生水起,日子过的很津润,至于为甚么和爷爷反面,也没有人跟我细说。
另一种血玉则让人感到有一点可骇,它指的不是单单那一种玉,而是指透了血出来的玉石,不管是翡翠,和田,还是黄玉等诸类,只如果然的透了血的,就是血玉,血玉的构成,和尸身有关,当人落葬的时候,作为衔玉的玉器,被强行塞入人丁,若人刚死,一口气咽下的当时玉被塞入,便会随气落入咽喉,进入血管密布当中,久置千年,死血透渍,血丝中转玉心,便会构成富丽的血玉。
我爹直接把他的军袄披在了我身上,我爷爷是当过兵的,这件衣服就是我爷爷穿给我爹,固然已经有些褴褛,但是非常和缓。
父亲见到我在打量着这块玉佩,开端自言自语了,满脸的懊悔。
现在间隔高考没有多久了,我不想染上那些脏东西,如果我不能准期高考,那么就没法去多数会读书,见地一下内里的世面。走出这个小山村是我从小的欲望,特别是村长的孙子前次从城里返来,那一身气度的行头,足以震慑我们村里的这些满身脏兮兮的鼻涕虫了,再加上之前产生过的事,以是我硬着头皮开口了:
父亲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那双乌黑敞亮的眼睛盯着我,一股刺鼻的烟味往我卷来,浓浓的烟味呛得我咳嗽连连,但是父亲却并没有指责我,缓缓收回目光以后,回身走进了房间。
挂好这块玉佩以后,我硬着头皮,拿起便宜的灯笼出门了。
黑狗血能辟邪破煞,但是必须得通体黑毛的公狗,因为狗本来就是阳气畅旺的植物,和至公鸡一样,而那些邪物是滋阴而生,恰好狗血能够卸去他们的阴气,普通邪物见到黑狗都要退避三舍。
玉佩除了有这五个缺口以外,通体看起来是莹红色,但是在玉的大要之上另有一些奇异的金色纹痕,不太较着,在边沿处有一个小孔,我举起来对准了灯光,想看看这块玉的质地,很诧异的发明这玉佩的中间有些血丝,并且还在缓缓挪动的模样。
灯笼实在就是用那种大可乐瓶,锯掉一半,然后内里放根蜡烛,上面钻几个小孔,用绳索穿起来,然后收拢系在一根尺许长的木棍上。
我猎奇的打量着他手里的东西,在这个不大的屋子里,甚么东西都被我玩过,但我从未见过这个布包,可见这是一宝贝,家里的东西根基都被我玩过,就连爷爷那几本古书都被我倒腾的要散架了。
“阿爹,你真让我去?上一次我去那,碰到了那件事,你应当很清楚,这一次再去,可没有人能够援救我了,要不你和我一起吧,做个伴。”
我说的也是究竟,数年前,我去满爷家玩,因为一时玩得过甚了,以是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当时候天气很亮,明月当空,那一次,本来熟谙的路,只需走半个小时,而我走了整整大半夜,最后是村口的张屠夫路过,看到我在原地转悠,唤醒了我,这才带我回家。
厥后,我才晓得,这是由黑狗血浸泡了必然的年代,具有了很强的辟邪之能。
父亲的声音略带一丝沙哑,从我身后响起,显得非常沉重。
我姓钟,名元,因为我出世的那一天是中元节,刚好我的姓氏与中字又同音,以是就叫钟元,从必然意义上来讲,中元节是归属于玄门,有些处所俗称“鬼节”,“施孤”,亡人节,七月半,在这一天出世的孩子,除了命格特别硬的,普通都是体弱多病居多,固然我也是这天出世的,但是那天我是正中午分所生,一天当中最盛阳气时候所生,以是我要比别人好上一点,当然,也仅仅只要一点。
半晌以后,他推开陈腐的木门,手里还拿着一个油布包,在这个年代,油布已经是比较罕见了,普通是在北方比较常见,而我们这个村庄已经是属于南边地区,油布是上过油的布,用于防水,防潮,防湿。
真正的血玉通体都是红润之色,是在西藏的雪域高原出产的玉石,看这玉块的模样,仿佛又都不是,如果真是如许,那么如何又会在这么特别的环境当中看到?
血玉分为两种,一种是指在西藏的雪域高原出产有一种红色的玉石,叫贡觉玛之歌,俗称高原血玉,因其色采殷红而得名。
听到父亲的话后,我皱眉看了一眼窗外,气候很不好,北风凛冽,树影摇摆,刮风了。
“你也长大了,这个东西就交给你,好好保存,你戴在身上,也许有效。”
阿爹仿佛有些倦怠,固然还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庄稼男人,但是因为长年的劳作,后背都被压弯,脸上有一些深切的皱纹,看起来就像四五十岁的年纪。
“阿爹,这个是甚么东西,这个玉佩中间如何有血丝?莫非是一块血玉?”
在这个年初,用手电筒,已经是很豪侈了,如果在村里看到有人拿着那乌黑色,盛放大号电池手电筒的人,家道绝对殷实。
叔叔看模样是铁了心不回家了,连爷爷病重,都没有返来看过一眼,在邻居口里得知,实在叔叔底子就没有收到爷爷病重的动静,本来父亲是筹算去告诉叔叔的,但脾气倔强的爷爷不肯,如果见到他那不孝子返来,他就直接一头撞死,爷爷的这句话,让父亲熄了心中的那点心机,只得作罢。
只是让我有些愁闷,别人都说好玉拿在手里,会有一丝温热,这块玉拿在手里,却有一丝阴寒。
槐村离我们村庄实在并不远,但是却在山林当中,村里只要十几户村民,此中大半还是亲戚,白日去都有些阴沉森的,现在日头已经落下好一段时候,通往槐村的路更加森然可骇,自从产生那件过后,我根基早晨就很少出门,更别提去槐村。
“阿爹,这是甚么?”
也不知为甚么,我学习成绩并不好,但是对这些古怪的东西特别感兴趣,很多东西我都能够记得住,或者从小就遭到爷爷的影响居多吧。
我非常震惊的收起这块玉佩,内心却深思,这玉佩应当能够去换点钱,买点吃的,也不晓得能够换多少财帛。
厥后我才晓得,是我爷爷用了一些土体例,让我母亲从至阴的凌晨支撑到了中午。
“小元,去槐村告诉你满爷,你爷爷快不可了。”
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份,天已经非常酷寒,特别是在乡村,早晨还会落霜,如果第二天起来,到处都是一片白,以是夜晚,霜降之时,一股洞彻人骨头的酷寒囊括而来。
“当年如果交给他就好了,也许能够窜改这统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