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胭脂鹅肝(下)
余飘飘大笑着对我说:“素心,还记得我吗?你和孟奇的赌约,该要有答案了。”
喜善底子抵挡不住这大明星的垂怜,赶紧承诺着要去厨房。我俄然想到姨婆备注的那句话―相思摧心肝,真珠露真面,从速叮咛喜善,把胭脂鹅肝片成薄片,淋上一点点姜丝酱油端出来佐酒。我又倒上一壶汾酒,清冽芳香,很合适余飘飘如许的女孩子喝。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满城华灯皆上了,我洗了把脸,又换掉了方才因为睡觉而汗湿了后背的衣服,方才下得楼去。喜善不晓得去了那里,全部店黑黢黢的,我唤了几声也不见他来。我虽也不感觉饿,但还是走进了厨房。公然喜善给我筹办了晚餐,蒸笼里盖着一碗还热着的萝卜牛骨汤,加了一片肉桂叶,浓香扑鼻。我干脆站着喝了几口,顿时全部身子从胃到心,都跟着镇静起来。这个喜善,照顾起人来,真是细心的能够。
早晨虽是不消做买卖,但我想起睡前看的那道胭脂鹅肝,颇觉敬爱。即便不接待客人,也本身脱手做起来。菜方剂不难,质料也是很好找,厨房里长年备着老卤,加了八角、香叶、茴香、草果、丁香、甘草等几十种香料草药,和别处的卤水自是分歧。鹅肝我也记取喜善早上说买了一些来着,公然在冰箱里寻到了,捏捏还新奇。我因而挽起袖子过水下卤,等入了味再用红曲染色,等出了卤汁,我又分外用冰块镇上,让这鹅肝更加鲜嫩滑口。方才做好这道胭脂鹅肝,就闻声喜善的声音喊起来:“老板娘,你在哪,快来前堂看看啊!”
早知如此绊民气,何如当初莫了解。”
喜善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儿焦急,我赶快走去前堂,却看到余飘飘也在,她双颊绯红,眉眼似笑非笑,身子软软的靠在喜善肩膀上,仿佛,是喝醉了:“老板娘,你可不要赶我走,我偷偷溜出来,就是惦着你的小店,想来吃点东西,喝一口消乏酒。”她歪着头对喜善嫣然一笑:“喜善是吧,能给我做点甚么下酒菜吗?我还没喝够呢!”余飘飘喝醉的模样倒是极敬爱,比白日彬彬有礼的模样更实在美丽,眼波流转处,我看了都感觉非常动听。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余飘飘也没有客气,夹了一大筷子就塞进了嘴巴,她边嚼边说:“好吃,真好吃,我向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余飘飘吃完又夹,很快那一盘子鹅肝就见了底,能够是因为吃到了喜好的东西,方才她眼里的忧愁倒是少了几分,变成一点让人顾恤的落寞。余飘飘大抵是喝多了,她懒懒的靠在椅子上,如水葱普通细嫩的手指轻划过本身的脸庞,带着一点不屑说到:“老板娘,大师喜好我,是因为喜好我这张脸,如果我不是这副模样,你说,世人是不是顿时就把我给忘了呢?不过我不在乎,我只但愿他能看到,能透过这张面皮,把我认出来。”余飘飘俄然嘲笑了一声,直接拿起酒壶一饮而尽,她的声音里透着绝望:“有人奉告我,要让阿谁走丢的人找到本身,就必须站在最高的处所,可我已经站在这么高的位置那么久了,为甚么他还不来?他是不是不记得我了?”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两行眼泪从她的美目中滑落,如断线的珍珠普通凄美。余飘飘凄婉的笑着,对我说:“这么美的面孔,我也是有点戴腻了呢。”她伸脱手来,仿佛那川剧里的变脸戏法一样,揭下了一张人皮面具,美艳的余飘飘不见了,暴露的是一张小巧素雅的脸容,可我只看了一眼,就再也说不出话来。
余飘飘晃着杯子,眼里竟然是是一片雾气普通的哀伤:“老板娘,你说,如果你喜好的人变了一个模样,你还能一眼认出他吗?”我把酒杯举到嘴边:“我喜好的人,如果找不到他了,只要有一日能再见,不管他是甚么模样,我都能认出来。”喜善这时端着片好的鹅肝递过来,我捧到手里,看那胭脂般的色彩,不由得想起他曾经说过“素心,你涂了胭脂活似猴子屁股”这类话,一颗巨大的眼泪竟然就这么滚落,竟滴在盘里。我忙敛住心神,不去再想,转头笑着说:“来,余蜜斯,尝尝这个鹅肝,配酒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