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抢人头
颠末那一夜以后,苏南对那员疑为天赋妙手的绝世虎将,天然深感兴趣。是以他特地向麾下的白莲军士探听了一番,这才晓得了他的名号。
苏南麾下的军队固然只能算是残兵败将。但颠末这么一番“浸礼”以后,却也是去糟存精,留下的尽是能战,敢战之士。对于戋戋一群匪贼,天然是手到擒来,没有折损一兵一卒,便将其攻打下来了。
对苏南来讲,他获得的独一好处,便是经历惨败以后,他“众望所归”的成为了这一支白莲军败军的首级。
苏南一片攀着绳索,一边抓着墙壁,好似一只矫捷的猴子,缓慢的向上爬去。
但这件事情,实在也算不得功德。他既然成了首级,这只败军的担子就全压到他的身上了。别的不说,光是一个粮食题目,就足以把人压垮。
偷人头。
此时的天气已晚,又没人发觉苏南的行动,是以攀爬的时候,倒是非常顺利,没有轰动任何人,便悄悄爬上了城头。
在没有碰到周明轩之前,苏南对他感到的确非常的顾忌。但当他真正碰到这位白虎将军以后,却并没有一丝胆怯。不但没有回身逃脱,反而拔出腰间的短剑,眼睛死死的盯着这位白虎将军,仿佛只要有一丝风吹草动,就会收回冒死一击。
白虎者,岁中凶神也。常居岁后四辰。能以白虎为名,便可看出他的悍勇。
至于这群不利的匪贼,苏南一点没有手软,直接把他们消化措置了。先将盗窟的头子和他们的亲信,以及恶名远扬,劣迹斑斑之徒给尽数斩首。然后又将剩下的山贼尽数打散,编入道军队当中。
但更让苏南想不打的是,击溃白莲军以后,周明轩不但没有分开,反而做起了守株待兔的活动。以他的身份,竟会亲身看管牛得志的尸身。这般的做法,已经不是用“杀鸡用牛刀”来描述了,的确是用高射炮打蚊子。
不过话又说返来,那群山贼,的确有取死之道。他们当然打着“替天行道”的灯号,但行事倒是非常的狠辣,光是屠村灭寨这类丧芥蒂狂的事,都曾做过几遭。苏南攻破盗窟的时候,除了粮食,金银以外,乃至还搜出了四十多个当然面貌姣好,但却被折磨的遍体鳞伤的妇女。
有了这个匪贼窝歇脚,那些已然精疲力竭的白莲败军终究能够喘口气,安息一番了。起码能吃口热乎饭,喝口热乎水。对于死里逃生,已经有些风声鹤唳的他们来讲,这也算是天国了。
按照墨菲定律,越是不想碰到的事情,那就越会赶上。苏南对此行的困难,当然是早有预感。但他却没想到,本身竟然会碰到预猜中最糟糕,最无法的景象。
下山以后,苏南并没有急着脱手,而是在郡城四周饶了几圈,察看了一番地形,又在郡城周边一处荒废的民居里呆了很久,一向熬到半夜时分,方才悄悄向城墙出走了畴昔。
牛得志对苏南,并没有太大的恩典。两人之间的友情,并不敷以让苏南为他赴汤蹈火,但却足以让苏南为他做着最后一件事情。不如此,苏南的心就不得安。
有些事情,苏南当然能够狠辣一些。但对于这些不幸人,苏南倒是没难为,而是将她们变成了医护兵,用来照顾那些身受重伤的伤员。
因为便利起见,苏南此去并没有带上贯用长枪,而是带上了一把短剑,有埋没五六把飞刀,将他那些不成器的部下叮嘱为了几句,便悄悄下山了。
固然苏南本身也内心清楚,这座盗窟只是临时存身的处所,但再次驻扎的时候,倒是将其当作永久据点不值得。先是让一些会木工活的兵士砍出一大片板屋,扎出一片寨子,乃至还修建了很多厕所。
在牛得志被杀以后,他的尸身并没有收敛,他的脑袋被官军高挂在城墙上,暴尸七日。
六百多小我,就是六百张嘴,每日需求的粮食,那都不是一个小数。如果没有充足的粮食,这只本来就靠近崩溃的步队就会完整垮了。
听到这个动静以后,苏南那是一阵的欣喜。固然山贼和草寇实在能够算是同业,但他却没有顾及同业之间的“调和”,直接亲身带人去把阿谁山贼给劫了。
待到军心安宁以后,苏南就有了下山的设法,想要下山去做一件事,一件看上去有些傻,但倒是他必须去做的事情。
苏南拿出筹办已久的飞爪,手握飞爪掌面,用力向上猛力一扬,向墙头用力丢弃。飞到半空以后,飞爪的各趾完整展开,待其抓到一处墙头的时候,苏南用力一拽,飞爪的四趾便当即合拢,紧紧地抓在城墙之上。
白虎将军,周明轩。
经历几场战事以后,苏南就好似开了锋的利刃普通,锋芒越来越胜,他明知本身的一个决定一下,便会有上百颗人头同时落地,但他却毫不踌躇,连眼皮都没眨。如果换做三日之前,他可做不到这个境地。
民气思安,苏南这番行动下去。本来已经变成惊弓之鸟的败军终究安宁下来,抖擞了几分生机。
苏南内心清楚,本身的气力当然不错,却也没有以一当百的本领。但在这郡城以内,但却有着数千兵马。故而,他必必要谨慎行事。
用这四个字来描述这些兵卒,那真是再合适不过了。颠末几次的厮杀以后,这一支阵容浩大,全盛期间的兵卒乃至近万的白莲军,现在只剩下六百余人,并且伤者浩繁,士气低迷。
这一步,倒是非常顺利。但是在苏南取下人头,筹算将其带走的时候,脚步却突然停下了,脸上暴露了一丝苦笑。
残兵败将!
幸亏,苏南的运气不错。在他的步队中,有几个是刚插手白莲军不久的本地人。对本地的环境非常熟谙。从他们口中,苏南欣喜的得知,在四周不远的处所,有一个大型的盗窟,内里占有着六七百号山贼,四周打家劫舍,小日子过得但是好不欢愉。
在周明轩十三岁,年编年幼的时候,便以一人之力击溃一支数十人的海贼,本身则分毫不伤。六年之前,周明轩邻近的州县有人谋反,在短短两个月内,煽动、攻占四周诸县,数万人云从,成果担负本郡司马的周明轩,靠着本步兵马和招募来的乡勇,不过戋戋近千号人马,便将对方数万叛军尽数剿除,而后,本地百姓便用“白虎将军”来称呼他。
这是一种很残暴的做法。在大离,也有入土为安的说法。这类暴尸的做法,是对死者做大的欺侮,比让女子赤身赤身的在闹市上行走,还让人感到热诚。
此事当然有些困难,但苏南只要谨慎行事,毕竟还是能够办到。更何况,他在山贼窝里,更是发明一把飞爪,有有这类攀爬利器互助,让他有多出三五层掌控。
嗖嗖嗖。
在全部大离,周明轩都是赫赫驰名的武将,有着“万人敌”的称呼。苏南都不得不承认,让他如许的人去对于牛得志这般的角色,倒是用牛刀去杀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