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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我爱过》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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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还想不想生孩子了

卫砺拉住我的手把我拉起来,把我风衣最上面的一颗扣子扣好,感喟似的说:“走吧!”

我仰起脸看了他一眼,咧嘴笑了笑,朝着他伸出了右手。

“别,我攀附不起。程总,您如果想找我拍告白接代言,请找我们老总谈,我只是一个小小的艺人,不敢擅自接单的。”我笑得客气有礼,冲程信义微微欠身,很有诚意地说,“我们家卫总就在这儿,您如果有合作意向,请直接跟我们卫总谈就好了。”

我自嘲地苦笑,裹紧了被子,关灯,闭眼,却了无睡意。

我叫了一声,卫砺没转动,我就冷静地走出客堂,到走廊的台阶上坐下,双手撑着下巴,看着枯黄的草坪发楞。

我整小我都僵了,挽住卫砺手臂的手不自发地用上了力,狠狠地勒了一下,反过来扣住卫砺胳膊的手也用力抓住了他的手臂,狠狠地掐了下去。

为了博着名度,上电目力证我此人多么多么乖张、多么多么冷硬、多么多么不成理喻的亲爸。

十年了,整整十年没见过我爸了,我竟然还能第一眼就认出他来,真是不轻易啊!

卫砺和夏总半真半假地客气,前来探病的人连续来连续走,换了好几拨。最后,卫砺对夏总说,不迟误老太太养病了,等过两天出来碰个面,好好地喝一场叙话旧,就告别了。

我淡定地喝完一碗粥,吃了一个素馅包子,打了个饱嗝,抽了两张餐巾纸擦擦嘴,这才满足地走到客堂,叫道:“我好了,能够走了。”

卫砺惊奇地看了我一眼,我呆呆的完整没有反应,两眼直勾勾地瞪着劈面走来的三小我。

程信义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放开我的手,叹口气,强压着不悦说:“这孩子,如何说话呢!欢欢好歹也照顾了你那么多年,你莫非不该叫她一声妈妈么?”

卫砺顺着我的目光看畴昔,微微眯了眯眸,笑了:“程总,程夫人,程少爷。”

卫砺气冲冲地往我碗里丢了个煎饺:“瘦成狗了都,还吃那么少!你还想不想给我生孩子了?!”

我耷拉着脑袋没吭声,冷静地扒拉碗里的粥。

我一小我躺在广大的双人床上,瞪着眼睛看着天花板,水晶吊灯的光芒非常灿烂,照得我眼睛刺疼刺疼的。

卫砺一夜未归。

错身而过的时候,沈欢拉住了我的手臂,笑靥如花地说:“诺诺,你返来啦!如何也不上家里来呢?”

卫砺整小我就像一尊石雕的人像似的,机器地坐着,一动不动,烟雾环绕,烟灰老长,颤颤的仿佛随时会掉下来。

迷含混糊中,感遭到有两道很锋利的目光照在我脸上,我睁眼一看,只见卫砺一手拎着西装外套,一手撑着床榻,正躬着身子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我狠狠瞪大眼睛,不让本身脆弱,起码,绝对不成以在程信义面前脆弱。

但是现在,我却要对我最恨的人强颜欢笑,因为我是歌手,我是明星,在任何场合下,我都得背负着偶像承担,带着面具糊口。

我闪了闪眼神,淡笑着垂眸:“好,这就来。”

看着空了大半边的床,我冷静地伸手摸了摸,一片冰冷,眨了眨眼,竟然没掉泪。到底是在窘境中挣扎求生的,抗打击才气就是刁悍。

程信义婚内出/轨,逼死了我妈。

我挽着卫砺的手臂走出来,那中年男士立即迎上来,跟卫砺握手伸谢。卫砺和他打了号召,说了几句客气话,那男人将花接过来,摆在了床头柜上。

“答非所问!”卫砺轻描淡写地说,从衣柜里摘了一件米色的风衣丢在床上,“穿这件。”

“我妈不是在二十年前就已经死了吗?”我好笑地看着程信义,悄悄摇了摇他拉着我的那只手,“程总,当着我家老板的面,跟我家老板的员工拉拉扯扯,这不太好吧?”

卫砺没说话,向夏总笑着点了点头,就拉着我的手走了。

卫砺冷声责备:“那么大的人了,洗个澡都能洗病了,你也是够了!”顿了顿,又说,“等今后你有身了,感冒了如何办?”

“程夫人,有事吗?”我用尽满身力量,保持着身为公家人物应有的得体浅笑。

“那里!那里!夏总的天乐传媒旗下那才是人才济济,我家诺诺也就是在恒星这类小处所,另有点混头,如果去了天乐,早就被那些大咖压得连影儿都看不见了!”

我无辜地撇嘴:“沐浴洗得久了点。”实在我是哭得太投入了,忘了时候。

十仲春的气候阴冷阴冷的,A市处于长江南岸,实际上来讲应当是比较暖和的亚热带季民风候,夏季不结冰,可操/蛋的实际是,南边的夏季能把活人硬生生冻成死狗。

“如何会感冒?”卫砺皱眉,冷着脸看着我。

“是啊!诺诺,爸爸一向很想你,现在你返来了,那可真是太好了!”程信义刹时堆出一脸笑,热切地上来拉我的手,“诺诺,等会儿就跟爸妈回家吧,你的房间你妈还给你留着呢,每个礼拜都会打扫两次。”

卫砺的眉头皱得死紧,墨色瞳眸眯成窄窄的一线,紧抿着薄唇,我能感遭到他的身材是紧绷的,肝火值暴涨。

病人是一名约莫有六七十岁的密斯,神采惨白,描述蕉萃。病房里有好几小我,此中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士不断地对其别人说感谢。

我们和程信义他们一家人是相对而行的,转过身走了大抵两米的模样,我瞧见程信义的神采变了,随即,沈欢的神采也不好了。程才还在东张西望,一脸不耐烦,临时还没有发明我。

我潸然泪下,捂着脸泣不成声。

我冲夏总笑笑,低声道:“夏总您忙,我们就不打搅了。”

“你返来了。”我揉着眼睛,睡眼惺忪。

“起来,陪我去一趟病院。”卫砺凝眉敛目地看着我,语声沉沉。

过了没多大会儿,卫砺就出来了,带着一身淡淡的烟草味,在我背后说:“坐在地上干甚么?不凉啊?”

夏总的神采顿时难堪起来,打号召也不是,不打号召也不是,看看程信义他们,再看看我,又看看卫砺,神采有些局促。

路过花店的时候,卫砺下车买了一束康乃馨,我这才晓得,本来卫砺是去探病的。

沈欢第/三者插/足,粉碎了我的家庭,并且害得我二十余年如野草普通自生自灭。

因为站位的干系,程信义他们没看到我,见到夏总在病房门口的走廊上站着,离得老远就开端招手:“夏总!”

我冷冷地扫了一眼沈欢的手,她讪讪地放开了,脸上闪过一丝不悦,眨眼之间又压下了,笑得非常慈爱驯良:“瞧这孩子,说的甚么话!没事就不回家了?你爸一向很想你呢!”

“程总来了。”夏总非常难堪,又看了我一眼。

我惊问:“你病了?”

这世上我恨过两小我,一个是程信义,一个是沈欢。

我穿好衣服,洗漱结束,卫砺已经在楼下的餐桌边坐着等我了,见我畴昔,冲厨房里叮咛了一声:“赵婶,能够把早餐端出来了。”

一个花枝招展、盛饰艳抹的中年女人。

“家母动一场小手术罢了,竟然轰动卫总不远千里前来,夏某真是过分意不去了。”

一个东张西望、心不在焉的年青男孩。

终究卫砺甚么也没说,只是将浴巾重重地砸在浴缸里,起家出去了。

卫砺俄然就沉默了,脸僵得跟整容后遗症似的,抿了抿嘴,放下筷子,摸了一只烟,走到客堂,往沙发上一坐,冷静地抽了起来。

“夏总这话可就见外了,我们是多大哥友了,令堂大人有恙,我作为长辈,如何能不来看望呢?”卫砺笑得滴水不漏,客气有礼。

阿谁夏总瞥我一眼,含笑说道:“程诺自从插手恒星以后,可真是如鱼得水啊!卫总旗下多了这么一员虎将,更是如虎添翼,真是令人恋慕啊!”

夏总亲身送我们出门,就在门口,夏总和卫砺握手,做最后的告别的时候,来了三小我。

卫砺担忧地摇了摇我的手臂,抬手覆上我扣着他的那只手,低声唤道:“诺诺。”

“想啊!做梦都想!”我将煎饺塞进嘴里,含混不清地说,“昨晚我还梦见生了一对龙凤胎呢!”

哦,对了,程信义就是我爸,跟我有血缘干系的亲爸,不管我不问我的亲爸。

走,不能无牵无挂;留,只要心碎神伤。进退维谷,生不如死。

“你在乎吗?”卫砺反问,目光灼灼地逼视我。

一个西装笔挺、皮鞋锃亮的中年男人。

我抽了抽鼻涕,脑筋里有点晕晕的,大抵是感冒了,因而捧起粥碗,喝了两口,说:“刚好我有点感冒,等会一起看看。”

我自嘲地笑笑,大师都心知肚明的事情,另有需求明知故问么?

“是么?”我持续笑,暴露八颗牙齿,笑得温婉动听,内心却已经悲忿欲绝、血流成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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