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在路上
十三开道用的是一把较大的石刀,能够看出一侧经心磨制得非常锋利,不过再如何埋头制作也是石刀,比不上郑军的当代开山刀。郑军把本身的开山刀抽出来,给十三递畴昔。
丛林里进步再快也有限,被护着的郑军较着感受要比前一天好很多,下午宿营时也不太累。这回的宿营地是河边一座小山半山腰的山洞,
别看十三才20岁,平时在郑军面前也相称跳脱,但是此次旅途中别的猎手都听他叮咛明显可不但仅因为十三是首级儿子的原因。十三在开路时表示出来的对丛林的熟谙程度,在郑军看来完整当得上保存大师的称呼。各种躲藏的伤害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郑军接了过来,却不太想吃。其实在前一次穿越时他曾经猎到过一只奇角鹿,尝过后就晓得鹿肉吃起来颇硬。这是因为鹿常常奔驰,以是肌肉就变得很健壮,吃起来非常费牙。如果不是吃干粮吃的发腻的时候,郑军是不但愿去吃力咬这玩意儿的。
“用我这个,比你的好”
郑军这回可不想再享用甚么特权了,立马接上。
几小我再如何也吃不完一整只鹿,多余的肉都被一小块一小块的切下来放在了衣服里,郑军这才发明十三他们的毛皮衣服在这期间来讲算得上相称讲究。粗看上去只是用毛皮简朴缝制一下后搭在身上的模样,实在下半部分有着双层的布局,并且被缝制成几个小隔间,做成了建议的衣兜,猎手们在内里装着火石,一些石制东西,吃不完的食品也直接放在内里。固然感受不太卫生,但在利用石器的期间应当算是非常先进了。
头几个小时仍然是连绵的地步,但渐渐的逐步开端变少,走到下午,终究再也看不出文明的迹象,一行人进入一片丛林当中。
这个山洞就是一个熊洞,之前曾经被一只黑熊占有着,不过这不利熊冬眠了一个夏季,才醒来就碰到巴族回归的打猎队,成果非常利落地就丢了性命。
郑军一边在内心颠覆着十三的形象,一边筹办着本身的睡袋。洞里平整的处所都铺着简易的草床,他就把睡袋放那上面,试了试,感受还相称温馨呢。
“现在能够了”
十三在洞口拿出火石,只几下就生起火,转过甚说。
如果巴族就是巴人的前身的话,现在看到的这类大雾说不定就是因为在渝城古时候的位置四周的原因。如许提及来,边上的河就是长江了吗?如许一想,感受全部天下都亲热起来了。
定下守夜的挨次后,晚餐又是鹿肉,再次烤了一下,感受口感反而更好了一些。因为要守夜,饱餐一顿后,郑军就早早睡下了。
“我第二个守夜吧。”
洞口的遮挡很简易,坐在火边能够清楚得看出去。洞口正对着河对岸,也是一个小山,和这边一样被各种植物覆盖着。夜间的丛林实在是很活泼的,相称多的生物都是夜间才出来活动,不过郑军耳朵里除了偶尔听到一两声狼嚎,就只剩下洞外的虫鸣。
自从进了丛林后,郑军就成了重点庇护植物,十三在前开道,别的三个猎手则各占一个方位把他严严实实地护在中心。要说比起田野保存才气,郑军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必定是甘拜下风,被夹在中心也不矫情。
洞口有着简朴的遮挡,是之前巴族的猎手们留下的,口不太大只够人半弯着腰进入,出来2、3米就豁然开畅,内部有着差未几两个篮球场大小,顶上有着一个不大不小的缺口,被密密麻麻的植物粉饰,只要几丝阳光透了下来。
郑军听了就有点不美意义,按说守夜应当大师轮番,成果本身倒是一觉睡到天亮。看十三他们的神采,倒没表示出甚么不满,像是郑军本来就不该守夜一样。如许就让郑军更加不安闲了。
再次醒来的时候,郑军是被十三推醒的。他迷含混糊地展开眼,看到十三,想起本身守第二班,点了下头就爬起来,走到洞口篝火边坐下。
靠近洞口的处统统着篝火的陈迹,洞里枯燥的处所还铺着枯枝和杂草,完整看不出曾经是一个熊洞,有着相称较着的人类陈迹,如果被当代的汗青学家们看到,必定会非常欢畅地把这里列为遗址,然后便能够卖票收钱,让本地人赚个痛快了。洞里的环境以当代标准必定是粗陋到家了,但就现在这年代而言,已经算得上是非常豪华了。
洞顶透下来点点月光,几个猎手睡地很香,听不到呼噜声,只偶尔有着翻身的动静。
十三和郑军相处时候对多一些,对郑军的这类“知识贫乏”已经有点风俗,不像几个猎手那样面面相觑一副巫大人在逗我们的神采。
不过这时候十三和几个猎手都一副小门生求表扬的神采看着他,郑军也不美意义回绝他们的美意。或许是鹿种的干系,或者能够是因为火候的启事,也不解除十三他们眼神的身分。归正郑军尝了以后,感受比之前吃过的要软一些,倒也不太难下口的模样。
几小我吃完整理好筹办上路的时候,雾气仍然没有散尽,但已经很淡,暖暖的阳光透过雾气撒在大地上。就在如许的阳光中,郑军一行人又再次解缆。
我到底为甚么要本身讨这些苦吃?每日熬炼,分开父母,没时候看小说,只是不断地学习着各种有效没用的知识。放弃了当代的各种便当,到了一个在顶上透光的山洞里的篝火边守夜都能感觉安闲的年代来受这些罪,本身到底是为了甚么?
“郑,你终究起来了,来尝尝,这是我们明天猎到的鹿。”
“我第一个来守夜”
在洞口有些轻风,吹在身上另有点凉,郑军打了个寒噤,把残留的睡意都赶走地七七八八。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坐地离火更近了一些。
一觉醒来,天已经蒙蒙亮,从帐篷里出来的郑军发明四周覆盖着厚厚的雾气,太阳已经颇高,却还只能模糊约约地看到。
十三和猎手们看起来已经起了一段时候,明天郑军生火的处所,新的篝火烧得旺旺的,几个树枝构成一个简易的烧烤架凳在火上,上面串着半只鹿,十三和猎手们一边烤一边用小巧的石刀切下小块的肉咀嚼着。火中间另有着别的半只鹿的残骸。看到郑军起来,十三就那样拿着半块鹿肉向他招手。
郑军他们正在行走着的丛林里各种灌木相称富强,即便在岸边的时候也不得不劈荆斩路地重新开出道来。
要说在丛林中赶路,灌木丛还不算大的费事,最伤害的是暗藏着的各种蛇和虫豸,普通的虫豸郑军有着当代的驱虫药,涂在身上并不太担忧,巴族猎手们也不差,他们从一种郑军完整认不着名字的树上取出一些树汁,涂在身上并不比当代的产品结果差。
十三说着还从衣服里掏了块黑黝黝的石头给郑军看了看。
渝城一向都有雾都的美号,并且这雾可不是伦敦、北京那样的产业雾霾,而是真正的水雾。
“还不错,挺好吃的,你们如何生的火?钻的木头吗?”
十三接畴昔略微试了试,就欢畅地不得了,要在平时说不得就该蹦起来了,不过现在较着要保持本身在猎手中的形象,倒是勉强压抑住了。换上郑军的刀以后,进步速率较着快速很多。
如许的夜晚算地上相称温馨,在当代时即便深夜也免不了各种汽车过往,夜夜歌乐。当时候恨不得离群索居,离地越远越好。现在却又忍不住怀恋起来。
据十三所说,当初跟踪猛犸象群时并没有沿河而行,弯曲折曲绕了很多路,只是最后在大河边行进的围猎,以后沿河回到处于下流的部落。也就是说现在他们正走在当初回程的门路上。可惜隔了快一个月,曾经开出的门路早就不见踪迹,幸亏十三还记得那些用来过夜的宿营地,并不需求再花太多时候去寻觅合适宿营的处所。
“不过这火就是你明天生的了,早晨守夜的时候略微重视点,不会那么轻易熄的。”
篝火边上已经堆了一些枯枝,郑军捡起一根,在火里刨了几下,直接就把这枯枝丢出来,感受火更大了一些,靠近点烤了一会,暖暖地挺安闲。
几个猎手看着他,终究也没辩驳。
郑军这回就用不着帐篷了,他筹办找个平整点地处所,直接上睡袋就好。
“我们生火火有火石的。”
严格来讲田野的山洞并不能算合适的宿营地,到不是因为不好,恰好是因为太好,这些山洞普通都被猛兽所占有着,成果反倒不太合适了。
十三却抬起石矛当住几人,把他们赶到一边,以后他走出来石矛东捅一下西捅一下的,竟然赶出四五只蛇来,看着这些蛇从洞口溜出去,才对他们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