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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走走停停》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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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舞飞(同学写文)

当我靠近他时,我才感遭到那微小的呼吸,听到他唤我的名字。这时,我才明白,他不是神,在高傲与高贵的背后,他也只是个有血有肉的浅显人。

拂晓又傍晚。三天!三天了!周郎你带走了我多少思念与牵挂!

那一夜,玉轮又大又圆,和玉轮一样又大又圆的是屋内那面铜镜。看着镜中阿谁被头发挡住了脸的女人,我拿起木梳,将头发一丝一丝,一缕一缕细心地梳理好,再将它高高地挽起,暴露了全部小巧的脸,暴露了柳叶似的眉,暴露了小巧的嘴。没有胭脂,没有唇红。十几年来第一次正视本身,十几年来第一次发明本身竟然也很标致。

他枯燥而惨白的嘴唇翕动着,嘴里念叨着两个字“小乔”,我想,众将士也如许想,可再度听清楚时,却发明他喊的是“蝶舞”!

当他们面面相觑,不知所措时,我不敢说,我就是阿谁蝶舞,在他们眼中阿谁蝶舞不知是哪个王谢闺秀,小家碧玉。有人发起让我“冒充”蝶舞。

床榻上躺着昏倒的他,浑身是伤。昔日的高贵与高傲都因那深锁的眉而消逝了,我只要站在那小小的角落看着他伤口的血捂着我痛着的心。军医忙得满头大汗,血,不竭地渗入着刚裹的纱巾。

合法歌舞升平,畅杯痛饮时,来了一名男人。他风采翩翩,仪表不凡,统统的臣子都向他浅笑,恭维的浅笑,连吴王也走下宝座,亲热地递过杯中酒。哦,我晓得了!他是周郎,阿谁智勇双全,才调横溢的周郎。只是想不到他是如此的年青,只是想不到就是这么一个羽扇纶巾的男人便毁了我的国,毁了我的家......想着想着,小拇指便不经意碰到一根弦,收回一个小小的与乐符不想称的声音,那是一个极纤细的差误,敏捷被我发明再补上,底子不会有人发觉。但是,那矗立的身影微微一侧,那是一个飘忽如羽毛的目光,阿谁目光让我不知所措。莫非连我也有这类期望,妄图成为豪杰生射中的女人?但是,我只是一个艺女。而他,他是一个另万人敬慕的豪杰,他是一个神。

马车将我带到一个悠远的处所,那处所只要冲天的杀气,那处所只要英豪的霸气,那是一个只为战役存在的处所,而我出没在那边。古筝时而欢畅,时而愁闷的声音呈现在那边。我不晓得我充当着甚么角色,但我真正站在了他的身后,看着他批示若定的神情,看着他杀敌的狂野,看着那六合间落日下独一存在我心中的豪杰。我想,我该满足了,作为一个女人。

有一天,他俄然想听“十面埋伏”,当我拨完最后一根弦最后一个音时,他已走出帐外,领着军队,挂着帅旗解缆了。以后,我才晓得,小乔被缆在了铜雀台,换回小乔的必备前提就是打赢这场仗。不知为甚么,我开端在帐外焦心起来。等...等...等。仿佛我的生命只凝固在他班师而归的那一顷刻!我开端惊骇。

第二天,天出奇的冷,有人传我出去,当我呈现在将军府门前时,与我一样惊谔的是他的目光,可惜只要那么一瞬。以百万雄师为背景,更烘托了他的威仪,他不愧是一个优良的将军。小乔,悄悄地站在他身后,如一株临雪的寒梅。有人将我带上了马车,周郎跨上马,步队就浩浩大荡地解缆了。再回顾,小乔还是站在那,如一樽唯美唯柔的雕像。才子配才子,为甚么我不是才子?

生在乱世的人是不幸的,生在乱世中的女人更加不幸。

这个至死也忘不了的名字“蝶舞”!蝶舞,谁是蝶舞?不,我叫蝶舞。曾多少时,我奉告了他我叫蝶舞?曾多少时,他记着了我叫蝶舞!

暮秋了,将军府中那两颗不着名的大树叶子悄悄飘着,象是胡蝶在跳舞。风,吹着我混乱的发丝,没有前兆,我遇见了他,在他面前,我永久低着头。他问我会弹“高山流水”么?我点点头。

死了!他死了!带着吴王的猜忌与妒忌,永久地消逝在苍茫的大地上。去了一个绝代奇才。帐外,将士们的哭声惊天动地。擦不干的泪,无停止地滴下来,残破的玉轮收回的光射在那柄他常用的乌鞘剑上。

或许,我永久不晓得他口中念叨着的不是“蝶舞”而是“堞芜”。

渐渐地,我的泪滑下来,融进了那凝固的血液。他展开眼,嘴角有力地向上弯着,那是我见过的天下上最苦楚的浅笑,是我看到他对我第一个亦是最后一个浅笑。我就那样,悄悄地看着白纱布变成红纱布,冷静地看着他闭上眼,悄悄地心死。

我还是不明白为甚么要带我去是我在马车内发明那横躺着的古筝前。本来,他也惊骇战役,音乐能抚平贰心中的惊骇。而,我有音乐!

剑光乍影,长剑穿肠而过,我杀了我本身。为甚么?只为他临终前唤了我的名字,我的血流向他的血。

因而我被他带到他的起居室,两盏高脚灯的灯火摇摆着,我盘腿坐在放着古筝的香案前。他就坐在我的劈面。一壶酒,两个酒杯,他自斟自饮着。另有一个酒杯?留给谁的酒杯?莫非另有人来?果然,没一会儿,吴王来了,他表示我不要停下来,他和吴王不像君臣,更像兄弟。他们谈人生,谈战役,两个在疆场上叱咤风云的豪杰也讨好战役。他们也谈女人,楚王的两个女儿――大乔和小乔。谁不晓得她们是亡国的楚女,谁不晓得她们是绝世的美女。谈到她们时,吴王竟显出温和之色,说,作个女人不轻易;说,要好好待她们;说,要把小乔赐给周郎。吴王拍鼓掌,从帐外走来一个女子。温和的月色比不上流转的眼波,出水的芙蓉比不上姣好的容颜,双颊融融,似若桃花。不知几时,吴王已经走了。本来,那只酒杯是为她而筹办的!

吴王将我们整支乐队都送给他,这又给了我一阵错觉。当我低头踏进将军府时,莫名的我感到无边的空虚,空虚的另人发慌。

我心伤!

那一年春季,国亡了,我和我的姐妹被编到吴王的行宫当中。那一天,停止庆功宴,殿上尽是建国元老,功臣大将。我们只在那堂皇的大殿的一角操动手中的乐器,机器地反复早已滚瓜烂熟的曲子。先人们管那叫“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半夜,俄然被惊醒,没有任何思虑的余地,我冲进了元帅营。

(注:“堞芜”为一地名。)

血迹!殷红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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