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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女重生,狼王的毒医皇后》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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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孪生宝宝恶作剧

如果奉告金狐,金狐定然奉告外公。

他长得很像他和暖儿幼时,但是这险恶倒是他和暖儿未曾有的。

黑山王已然晓得是个小男孩杀了十几个部属,特增派了人手。

但是,信备好了,却送不出去。

“本来如此。”

“狼人都不爱吃甜吗?”

外公为防万一,定会撤除金妙诗,以及她背后的人……那又是一片血腥。

畴前的左丞相府,现在成了凤纯爹爹的丞相府,那丞相府里的一座胡蝶园,他和mm还曾去玩过。传闻,金滇隆曾设想父皇去那座院子里,要把此中的女儿荐为皇后。

初心的秃顶在月光里幽幽发亮,担忧地看着他奇特的行动,忍不住道,“你做恶梦了吗?”

走出门,被冷风一吹,脑瓜却顿时复苏了。

女孩看了眼他身上陈旧的尼姑袍子,苗条如羽的眼睫骄易低垂,俯视经籍,粉唇间念念有词,持续敲打木鱼。

踌躇很久,他拿起信,便又撕碎。那么孝敬斑斓的女孩,小小年纪被操纵,且死于如许的仇怨中,实在不幸。

回到房里,他给父皇写了信,让他查金滇隆是否有一名叫金妙诗的女儿。

“哎?为何这么晚你还要念佛?”

惊宸伸谢,回身刹时,咻一下,入了初心的房间。

孪生小崽子见他气恼地抓狂,却咯咯地得逞大笑。

“我这里也有咸味的糕点。”

返回时,他穿过后院配房前的门廊,颠末金妙诗的房门前,略站了半晌,正要分开,不料房门竟翻开了。

惊宸猛地自恶梦里挣扎出来,发明本身已经嚷得嗓子沙哑。

金?金妙诗?肯定这名字未曾听过,惊宸才站起来,“你渐渐敲吧,告别!”

他不由思疑黑山王派了人抨击,迷惑地动了一下,眼皮困得睁不开,耳朵还是本能地尖尖竖了起来。

---题外话---两更毕,明儿持续,这几天将结局O(∩_∩)O~

惊宸循着她的视野,看了眼本身不谨慎弄脏的桌布,不动声色地侧靠在桌沿,奇妙地拿袍袖挡住了那滴血。

“给永恩捐香油钱的,便能够留着头发,在那边舒畅地敲木鱼,没有捐的,纵是郡主,也被剃了头发。不幸的初心,你娘亲笨拙,你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

“姓金。”

这丫头真是越看越怪!

或许,也是偶合了。

借着月光,他看到,初心头上的衣袍滑落,那秃顶莹亮似森森的白骨,相较于金妙诗那一头如水的长发,越显得不幸惨痛。

很较着,这小子怕他醒来俄然坐起,才如此防备。

这深山里,除了金狐,再无其他保护。

金妙诗点头,“是。”

女孩颦眉看着那血滴,抿了下唇角,木鱼声未顿,只是腻烦,却并无惊骇逆。

而那些被父皇清杀的罪大恶极的臣子,皆是无人胆敢去找尸身,莫非……

狐狸尾巴,终究暴露来了。惊宸不动声色,想了一个新奇的借口。

第四日早晨,庵堂后门来了七八个山贼,这回却不是等着抓初心的。

“我们不爱吃甜的。恐怕你不知,狼人吃多甜食,会加快血液涌动,对身材不好。因为想让母后高兴,我们才吃母后做的糕点。”

这一晚,惊宸又睡得不好。

“本日我娘亲差人送来些糕点,你出去尝尝吧。”

后颈一阵咻咻的凉意,伸展到脚底。

惊宸还是提着水桶定时出去,被团团围住以后,肃冷的杀气一震,刀剑也没用,直接以真气将他们震成了一堆碎肉。

那些官员家眷,经常带着孩子入宫,或许,她是此中之一鼷。

恰好,金妙诗头上有一个胡蝶结。

惊宸微眯绿眸,唇角微扬,笑得有害。“你传闻我和父皇、和mm,都爱吃我母后做的糕点,是吗?”

谁吃了大志豹子胆,敢在皇子头上动刀剪?!

“我爹被人杀了,连骸骨都没有找到,也没有人敢去找。畴前他捐了很多香油钱给永恩师太,以是,师太收留我在此,还说,只要我每日诵经祈福,爹就会在那边消弭业障,少受些折磨。”

一片灯光从门里迎出来,白衣胜雪的娇小身影,被映得清透唯美,烦复的黑发披垂肩背,一丝不苟,像极了下凡来的小仙女。

初心拉着睡袍的袖子给他按了按额头,擦掉盗汗。

“惊宸,你如何了?惊宸——”

他手忙脚乱地抓着满手的头发,不知是该丢掉,还要要收起来。

惊宸博然大怒,“滚蛋,滚——别碰我的头发——不准剪我头发——我不要当秃子——”

“三崽四崽剪我的头发。”

近在天涯的紫眸,深幽冷傲,宝石般灿亮,两只小胖手正按在他的肩膀上,肥嘟嘟的小身材,似个大肉球,结健结实压在他的胸膛上,压得他喘不上气。

他推开身上的小胖墩儿坐起家来,就见浑身满枕都是碎发,另有一坨,扎在了他的脖子里。

以是,正在给他剪头发的——惊宸眼睛向上转,正见绿眸那只小崽子,两只小胖手抓着大剪刀,刚又剪掉了他一缕头发。

因为,今晚他没耐烦一个一个杀。

他忙动了一下,却发明,身材被一重物压抑,分毫转动不得,奇特的是,这东西竟是暖热苦涩的,还软软的。

惊宸瞧着那木鱼,莫名不再感觉腻烦。

“贵姓?”

他俄然想起,前左丞相金滇隆便是姓金,而他的女儿金婷,现在还是六王妃。

“你本身留着吃吧,多谢。”

初心?!

“慢走。”

出来作歹,他们夙来不会伶仃呈现,总合作默契,弄得他抓狂跳脚,且频频得逞。

听闻,金家女儿多,并且女儿们都喜好胡蝶。

这是他还没有出娘胎的小弟之一,而另一个,与这家伙长得一模一样,眼睛是绿眸。

金妙诗低垂视线,“白日我要睡觉,早晨诵经爹爹才气听到。传闻幽灵都是早晨出来的。”

惊宸瞧着她,却不测的发明,她身上没有狼人的暖热之气,反而只是微温,比人类冷,比吸血鬼热,可奇特的是,她眼睛倒是绿色的。

头上的确是传来诡异的声响,嘎吱——嘎吱——似厉鬼在咬噬他的头骨。

“我不喜好吃甜,多谢!”

惊觉本身还是安稳躺着的,他蹭一下坐起家,这才明白,本身又被那两只小鬼困在了一场恶梦里。

摸到她手脚冰冷,他忙运功给她取暖。

他唠叨一句,脱了袍子,钻进被窝里。

不对!

六王妃夙来循分守己,从没有做甚么超越之事,加上又生了小世子,决然不会做这类蠢事。

*

“白日你如何不出门?这庵并不大,白日想找你玩的,却没找到你,敲你的门,你也不该,我还觉得你被黑山王抓走了呢!”

心生猜疑,他不由多看女孩两眼,刻毒的视野,绕在女孩的五官上,忍不住问,“你……叫甚么名字?”

是偶合吧!

她似惊觉本身说得太多,便闭了唇,不再说下去。

写完以后,又忍不住猜想金妙诗是化名,便又画了她的画像,附于信里。

那嘎吱——嘎吱——近在耳畔,他蓦地惊醒,才辨清,是锋利的剪刀在剪着他贵重的发丝。

“是。狼人都不爱吃甜。”他耐烦地反复。

“妙诗。”

他毛骨悚然地展开眼睛,就见面前一张圆圆的柔滑的胖脸。

金妙诗若用心做给他,不会因为那滴血,和他身上的尼姑袍,面露腻烦和嫌恶,也决然不会奉告他实在姓名。

这一晚,半梦半醒间,他感遭到头皮模糊麻痛,像是被人扯了头发,像是有刀子在割头皮。

他打量着女孩的面貌,忽觉似曾了解,却又记不起曾在那边见过。

是个小奶娃,粉润的小嘴儿噙着险恶的笑,嘴角滚着哈喇子,目睹着就要滴到他脸上。

“但是,我传闻你……”

这笨拙的题目,让惊宸忍不住发笑,凭这惊奇的口气,她已然出售了本身的身份。她不姓金,也不是狼人,而是一只吸血鬼与人类的混血儿。

“你胡思乱想,才被他们钻空子。头发剪了会再长,并且,新的头发,会比畴前的黑亮柔韧。”

抬手摸了摸头发,肯定满头黑丝无缺无损,他才呼出一口气,却摸得满手濡湿的盗汗。

惊宸在桌劈面的乌黑软垫上坐下,不羁地顺手把弯刀搁在桌案上,袍袖上一滴血,染了乌黑的桌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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