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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尖上的异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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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丰盛的晚餐(上)

季羽拿出了地龙的食材,又看又闻又拍,打量了半天并且在体系给的信息下才肯定这玩意能吃,固然肥瘦清楚,但是这未免太分了然,肥的处所满是脂肪,瘦的处所的确硬得没法嚼,这他也算是弄明白这家伙如何那么耐砍了,真的是皮糙肉厚。

接着起了一口锅,油三成热时就放了葱段和辣椒煸香,还没等味道完整出来,一大盆肉又紧接着下了锅,催动控火术大火翻炒,半晌后等肉变色了又加了一点老抽和沙糖上色。

“体系,阿谁是异界大葱我晓得能吃,然后这瓜又是甚么,能不能吃?!”

入口时先是一股稠密的土豆味,肉的味道还被紧紧的锁住,但用力一咀嚼,肉的汁水便喷涌而出,如同大水决堤般侵犯了全数味蕾,接着就是那狂野的甘旨。

季羽沉浸在此中久久不能自拔。不过感慨过后该干闲事还是要干的,光着一盘可不敷他们四个吃的,更何况这分好了也就才6份罢了,他又想到了另一道菜,今早晨桌绝对能有出人料想的结果。

“发了,发了,这是瓜啊,我擦”

不放葱花的炒鸡蛋吃起来味道过分单调,加了葱花炒出来的鸡蛋不但是味道上升了一个层次,光彩和香味上也随之被晋升了一个层次,当然这是对于爱吃葱的人来讲。对于不喜好葱姜蒜等等有激烈味道的调味品的人来讲,这等因而毁了一道菜,这就是所谓的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吧。

用狂野这个词描述地龙的味道并不过分,地龙长年捕食其他丛林里有的各种生物,这也给了它充沛的活动量,也就培养了他肉质,但未成年的地龙的肉质还没有老练难以食用的程度,季羽一番加工后便成了一种美好的口感。

“这味道绝了,难以描述的味道啊,多么狂野的肉香啊”

“宿主的躯体强度,已经对非常状况的抗性”体系如许答复到。

“我擦,这甚么鬼东西啊,咳,啊噗”

土豆煸一下会有一股近似奶油的香味,这也是个小技能,并且煸过的土豆更轻易炖软还不轻易粘锅。

季羽似懂非懂的还是先是忍不住尝了一块龙肉,地龙的味道刹时在味蕾上分散开来。

“土豆炖龙肉:由莫顿地龙・・・・・・食用后获得永久结果进犯+3,防备+2,韧性+2%,不成叠加”

“绝了,这肉如果再嫩点就完美了”

此时的龙肉色彩已经很都雅了,微微带着些红褐色,油量油量的,炒得差未几了又加开水没过龙肉,然后盖上锅盖,尽力催动控火术,火焰覆盖了多数个锅子,只听锅里很快就咕噜咕噜地冒起了气泡。

他看到食材堆里刺眼的一抹绿色惊叫了出来,大葱啊,这但是大葱啊,的确是救星啊,现在季羽从阿谁天下带来的大葱仅剩了不到一根,之前还在忧愁没有大葱如何做菜,这转眼就弄到了啊。

季羽正冲动的手舞足蹈呢,俄然感受脚下踢到了甚么,低头一看竟然是个瓜,再一问体系他差点没冲动死。

回到正题,季羽可从没有因为激烈或奇特的味道而回绝任何一道美食,并且他还算是比较热中重口味的,是以每次特地和王瘦子去吃的时候多数盘的葱都进了季羽的肚子,而海参则是寥寥无几。

季羽打了一颗鸵鸟蛋大小的禽类异兽的蛋,放在盆里缓慢地搅动了起来,蛋黄蛋白早已融为一体,浑然天成,但这还不敷,众所周知这鸡蛋打得越久味道越好。

拿一道天朝名菜葱烧海参来讲,这道鲁菜的典范菜式中海参香滑,葱段香浓,深受泛博门客所喜爱,不过有些人吃的是海参有些人则爱吃此中的葱段。

的确是香,而不是呛,这异界的大葱爆出香来确切呛的不得了,但吃起来却甘旨爽口,芬芳而不辛辣。这也算是异界里植物的自保手腕吧,可不是每只食草异兽都像季羽似的就着大蒜吃大葱都感觉香・・・・・・

季羽再次回到厨房,看了看还剩下甚么食材,俄然大大的“卧槽”了一声。

季羽从戒指里又拿出了明天刚收到的大葱,“哒哒哒”斩香缓慢的在放大版的大葱上切过,他这回要做的菜恰是在平常百姓家餐桌上呈现频次最高的一道荤菜――炒鸡蛋。

“有了!土豆炖龙肉,嘿嘿嘿,你不是不让炖么,老子恰好炖了你”

金黄色的蛋饼上异化着点点翠绿,浓烈的葱香混着蛋香满盈全部厨房,模糊得还压了土豆炖龙肉一头,季羽尝了一口,异界的食材再一次的出乎了他的料想。

“那这瓜是如何回事”

“诶?韧性是甚么?”

季羽抹了一把汗,十多分钟畴昔了,龙肉也差未几好了,便又起了另一口锅,刀光闪过人头大小的土豆便被他削洁净了皮,切成了整齐的小块,此时油温刚好,“呲啦”声不断,土豆被滑进了锅里。

季羽对本身的作品非常对劲。

土豆煸了一会儿后,季羽捞出了多数龙肉,又倒了多数锅肉汤,持续催动控火术收汁,不一会儿一道缺材少料的异界土豆炖牛肉便大功胜利了。

“能够利用,此瓜是某种贵重的植物的果实,此植物全场30米以上,其果实糖度极高,果实靠近成熟后极轻易碎裂,且成熟时会直接落地,是以极难采摘”

“莫顿,莫炖,这不炖如何特么吃啊!”季羽看着面前几块龙肉也犯了难,人家地龙名字叫莫顿地龙,他给想成了莫炖,不要炖的意义・・・・・・

季羽被呛得苦不堪言,不过还是对峙做了下去,换中火把打好的蛋液滑进了油锅,“呲啦呲啦”得响个不断,半晌后单面成型,季羽便关了火翻面操纵锅的余温持续烹调。这是个小技能,如许一来省电,二来做出来的鸡蛋嫩滑适口。

回到家里季羽没有先上楼唤醒他们,而是先忙活起了晚餐,在丛林里提心吊胆了一天能,是小我就得累个够呛,不过他再累也得先把晚餐弄好了再说,楼上另有个三个吃货呢,更何况三个吃货里另有一个蒋雪。

“卧槽,好香”

说罢季羽便脱手劈哩啪啦地把龙肉切成一块一块的,然后起锅,做起了一锅净水,还是先焯一下抛清血沫,不过此次并没有过凉水,因为这肉本来肉质就很硬了,再过一下凉水更咬不动了。

清朝隐士袁枚,本是乾隆年间的进士,合法官运亨通之时却俄然辞职不敢了,那年才不过33岁,差遣他归隐的启事很多,但最首要的一点在我看来便是美食。他厥后修了随园,和女门徒、小妾们过上了花天酒地的幸运糊口。

在切大葱时季羽便发觉到了不对,这葱味道太冲了,油锅刚热转成小火,葱一下锅味道很快便发作了出来,他刚才因为做龙肉的时候怕把葱煸老了以是很快就下了龙肉,此次却不是,以是现在的季羽被呛得眼泪直流。

上世纪燕京丰泽园一代厨王王先生也这么以为,以是在烹调海参时做出了创新,以浓香、浓汁、浓味入其里,表其味,因而乎就有了现在的葱烧海参,可谓是色香味俱全。

“这尼玛是大葱!”

“大抵是落到水里,被其别人打捞起的”体系给除了模棱两可的答案,不过并不影响季羽对它的兴趣,体系但是说了,这个瓜特别甜。

他所著的《随园食单》中载有:“海参有为之物,沙多气腥,最难奉迎,然本性浓厚,断不成以清汤煨也。”,这句话说白了就是袁枚不喜好海参自带的那股大海的味道,以是感觉海参分歧适做得味道承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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