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诡异的是,这石室正中心背对着他们站着一小我。
宁望提着汽灯往前一看,雪兔子就停在他们前面十来米的处所,他把灯光照畴当年恰都雅见雪兔子低头朝手心哈了口气。
宁望不这么感觉,盗风的戈壁|之鹰,阿妙的复合弓箭,雪兔子给他的这把猎刀,应当都是银制不假(至于雪兔子的玄色长刀/鞭,目前还不清楚是如何回事),那些自燃的人和野兽,被浅显兵器所伤,伤口就能不竭愈合,唯有在打仗到这些银制兵器时才会产生自燃,但是这明显没法用任何一种科学实际加以解释,但如果这些兵器上镀的当真是银这类贵金属的话,他倒是传闻过一个传说,将将好能将他今次经历的统统怪事对号入坐。不过这传说过分荒诞,他本身都没法压服本身。
雷克思愣了一会儿,挠挠后脑:“我不晓得。这丧尸现在我见到了,倒也信了,吸血鬼我还没瞥见,你说那些人是吸血鬼吧,也没见他们长着獠牙吸我们血啊?”
雪兔子看他们跟上来了,放下哈气的手,又掉头在火线带路,一向保持着十来米的间隔。
对方没答复,回身就走。
雪兔子就应当是每天下午四点呈现在中心公园樱花树下的雪兔子啊……
宁望才看清被那人圈住脖子桎梏在身前的女孩:“赖雪儿!!”他火急地上前一步,男人抬起手,将抵在赖雪儿太阳穴的枪口又压了压,威胁地一笑,宁望只得止住脚步。
雪兔子回身走了。
雪兔子下半张脸都藏在玄色毛衣的高领里,只暴露一双冷冷僻清、透着红光的眼睛,像一只高度警戒的兔子,趴在草垛里盯着他。
“兄弟,拯救之恩啊!大恩不言谢,我叫雷克思,是雷克萨斯啊呸雷氏克思侦察所的私家侦察,今后有甚么事固然叮咛一声!”
雷克思退出弹匣,宁望把汽灯提畴昔,雷侦察核阅衡量着那几枚银光闪闪分量不轻的枪弹:“这必定不是铜弹铅弹,比铜手感还重,我看着像是……银?”
宁望忙拿出雪兔子给他的那把刀,两人一比对,刀刃的部分和枪弹不管如何看都是同一材质。
宁望胸口咚咚咚直敲鼓,内心有只刺猬伤春悲秋地扯着花瓣――他送给我刀,就表示不讨厌我吧?可他一句话都不跟我说,是不喜好我吧?循环来去。
“喂,快点,”雷克思推推他表示他快走,还朝前面努努嘴,“雪兄等得不耐烦了……”
……是真怕冷啊。宁望心想,难怪大春季了还穿戴高领毛衣和大衣,现在在这地下,估计都快冷得受不住了吧。
宁望揣好刀,灰溜溜地跟上。
雷克思按捺不住猎奇地打量起雪兔子挂在腰间的兵器:“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类兵器呢,这是甚么材质做的呀?”
宁望也停下脚步,他们到达的是一间四四方方的石室,这大抵是迄今他们见过最像样的一间地下室了,四周灯光充沛,地板上铺着大块的石板,正劈面是一扇高大的雕花双扉石门,而石室摆布两边则各有一条甬道,应当和他们现在穿出来的通道规格差未几。
临走前宁望还是决定捡起那只突击步|枪,固然弹匣里已经没几发枪弹了,但是没准今后还能弥补。他数了数残剩的枪弹数,正要把枪挎上,枪口俄然被抓住。
宁望昂首,瞥见冷冷地握住枪口的雪兔子,突击步|枪被对方一把扯畴昔,抛弃了。
宁望从地上爬起来,看着雪兔子回不过神。雷克思已经预备好名片,挑了张最洁净的,上前殷勤地递给黑衣男:
雷克思大要说得顺溜,但是瞧着对方还是有点严峻,这“雪兔子”的个子和一米八七的他差未几高,得有多眼瘸才气叫人家“兔子”啊?不过接着他又感觉仿佛有点事理,雪兔子的眼睛仿佛有点红红的,当然不是哭红的,而是瞳孔里带着一抹红光,再配上那一头如雪的微卷发,小的时候估计百分百能叫“雪兔子”。
更诡异的是,那人脚边的地上,围成一圈整整齐齐摆放着十八个……雷克思虚起眼,鲜明看清,不由骂了声“靠”,那是十八只焦黑的头颅!
宁望心想也是,都没吸血叫甚么吸血鬼?心中不由放松了几分。
然后一把短刀冷不丁递到他面前。
这男人看起来有四十岁的模样,固然长得尖嘴猴腮,但是身形精干,不像是那些被诱拐来的年青人,但明显也不成能是治愈师,付东说过,治愈师是个年青的洋鬼子。
宁望惊奇地看着给他刀的雪兔子,迷惑地接过来,从刀套中拔出刀。这是一把银光熠熠的猎刀,高低开刃,上刃靠近刀把的位置有一排锯齿,下有弯口,但是最特别的,无疑是刀刃大要反射的那抹银光――刀锋处竟然淬过银。
“如何了?瞥见本身的佳构不是应当感受很亲热吗?”男人沉声笑道,渐渐转过身来。
男人来回打量三人,目光最后落在雪兔子身上,眼眸里精光一射:“是你干的。”
雷克思抓狂:“想到甚么就说啊,你是要急死我啊!”
“冷的话穿上这个吧。”刺猬头青年热情地说。
不知如许走了多久,乌黑的甬道终究走到了头,大把的亮光涌来,却不是天然光。
宁望手里还提着那件脱下来的“我用饭,你洗碗”的卫衣,既然是给雪兔子穿的,他就不筹算再穿归去了。雷克思说得对,雪兔子能够很直,但是如果偷偷地喜好,应当不是罪大恶极的事吧。
宁望这才沉吟半晌:“……你信这个天下上有吸血鬼吗?”
雪兔子扯枪的时候宁望底子没敢用力,直接就罢休了,眼瞅着好端端一把枪被弃在渗人的尸堆里,大刺猬的玻璃心碎了一地,好凶……他感觉本身仿佛遇见了一只抢食的大兔子,只能从速松开爪子“好啦给你都给你”……
雪兔子停在亮光的出口处。
雷克思走上来,怜悯地拍拍宁望的肩:“想开点,人家能够很直。”
你妹,哪个变态王八蛋把这些人头切下来一颗颗码在这里的?雷侦察心头一阵反胃,结健结实干呕了一声。
雪兔子扫了他手里的卫衣一眼,没接,回身走了。
宁望感觉太扯了:“没。”
“真的假的?”雷克思皱起眉头,“如何会有人用银做兵器啊,钱多烧脑了吧!”
那反应让两人都有点心碎,不过雷克思很快就看开了:“哎,天下妙手都是如许,风俗了就好了。”
雷克思发觉到刺猬头青年非常的神采,催促:“喂,你是不是想到了甚么?”
现在没有十米,只要两三米了。然后把那只汽灯进步了几分,橙黄色的灯光映照在雪兔子穿黑毛衣的背心上,看上去仿佛很和缓。
两人只好尽力风俗妙手的沉默,跟在闷头直走的雪兔子身后。
而宁望的内心几近是崩溃的,一是因为雪兔子竟然底子不是兔子,不但如此,他很能够和盗风阿妙他们是一起人!二是因为本身本来筹算帮雪兔子救回赖雪儿,却搞砸了,还反被雪兔子所救……不管是一还是二,都糟糕透了。
大刺猬甚么也没说,一只手提着衣服,一只手接过汽灯,不动声色地加快了脚步跟在雪兔子身后,悄无声气拉近了两人的间隔。
他也不晓得本身如何就这么自傲得出这个结论,但当手指掠过刀锋,顷刻间皮肤上烙下的颤栗感让他确信这就是银。而雪兔子的意义很明显是让他用这把刀,他立即点头:“感谢!”想了想又红着脸弥补,“我叫宁――”
雷克思傻眼地看着大刺猬把衣服慷慨地递给转过身来的黑衣美女,顿时有种傻小子在女生寝室楼下举着花的即视感――固然论身高雪兔子只比宁望高出五六公分,但是论气场那是足足比大刺猬高出十层楼啊……
宁望看雪兔子垂垂耸起肩膀,还不时把毛衣的高领往上提,领子都包住全部下巴了还不敷,恨不得把脑袋全包住。他实在看不下去了,将手里的汽灯塞给雷克思:“帮我提下!”说着脱了卫衣追上前。
这时候那两匹金刚狼也早已自燃透了,披收回一股难闻的恶臭,现在他们手上有了汽灯,宁望从速表示雷克思检察那把□□。他想晓得本身的猜想是否精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