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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在不列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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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统治的基础(二)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天下缟素,始天子浩大出巡,车马千乘,兵士数万,严肃厉穆,大丈夫生当如是也!

但是现在骑士已经变质了。

甚么样的人能成为骑士,不在于已经\将要成为骑士的那小我,而在于他们的领主的欲望――这一点,在电影《天国王朝》中表现的非常清楚,在萨拉丁即将攻陷耶路撒冷的时候,守城批示官贝里昂为激起兵士们的士气,大声宣布:“凡在这场战役中活下来的,一概封为骑士!”

而说句实话,在西方的分封制当中,骑士是很畸形的一阶,论职位不如男爵,乃至不入贵族阶,但是论权力,在本身的一亩三分地里,除了法理上的直属领主以外,就是天子亲身来了,也是听调不听宣。

骑士,骑乃把握,士乃群众,所谓骑士者,起首要懂的就是如何把握群众,倘如果不明白这一点,那么即便是封一百个骑士,再给每个骑士一百个村落作为封邑,也不过是肉包子打狗,一点用都没有罢了。

日子太长了,那些文武双全的骑士也就成了传说中的人物,剩下的只要披着一层骑士的光鲜外皮,实际上和马队没有任何差别的家伙存在。

固然实际上他并不会如许做。

发问,一支军队在得胜以后,他们的将军必必要做,并且必不成少的一件事是甚么?

帝国哪是那么轻易,说建就能建起来的。

吸――

像马格努斯之前招降的,用来壮门面的四十个骑士,就是一点用都没有。

精确的来讲,是骑士爵。

一样的,只要马格努斯想,他明天就能册封全布列塔尼的统统人,不管汉后代人,全数都是骑士!

马格努斯苦笑,点头,又点头,最后却再一次的点头。

这天下这么大,躲藏的能人异士不晓得有多少,就算马格努斯是个穿越者,但他所具有的也只要纯真的知识;固然俗话说‘知识就是力量’,但是这力量、总不能说我平空具现出一堆书来把人给砸死吧!

单单是这一句话,就已经从本色上证了然骑士并没有人们想像的那么职位高贵――但也不高攀是了。

就如同东方通过科举测验提拔官员一样,骑士的本质,也就近似于乡长,而骑士的封邑村落,遵循人丁比例放大来看,不就恰是东方的一个乡吗?

这是因为战役的干系。

马格努斯并不这么想。

白日梦甚么时候都能够做,但是在做之前,还是先把手头上的事都干完比较好。马格努斯自认没甚么大长处,独一有一条,就是他主次能分的清楚,大事不做完毫不干小事,明天走了这么多次神,还是因为被科特的话给引诱到了。

只是……哪个男孩没做过称皇称帝的好梦呢?

在详细论述之前,我要多问一句,甚么是骑士?

犒赏全军啊!

如许畸形的阶位,莫非没有一小我感觉它实在是权力太大,应当减弱减弱吗?

那本书就不是汗青,要改成西幻才行了。

难怪项羽会说出‘彼可取而代之’的话来了。

我是雄鹰吗?

骑士,不但仅是兵士,最首要的是他们有本身的封邑。

至于骑士只向直属领主尽忠,这就更轻易了解了,欧陆的公爵领伯爵领就是一个个独立的公国伯国,乡长不对着国王尽忠,莫非还能尽忠于哪个大臣,或者是本国的国王不成?

不过,马格努斯有自傲,他的骑士,将和上面的那些伪劣品完整分歧。

马格努斯便是如许了解骑士的。

这块肥肉,便是爵位。

深呼吸,闭气七秒,然后再用四秒的时候吐出来,反复几次,刚开端会感到大脑有些眩晕,但很快,因为大量的氧气被肺部吸入,大脑也就会活动的越来越快。

而这块肥肉,马格努斯早已经筹办好,并且充足大,充足有油,充足喂饱这头猛兽了。

说白了,操纵知识就像是盖屋子,知识是设想图,屋子所需的质料、盖屋子的步调,统统都在设想图上写的清清楚楚;但只要设想图还不敷,还需求能够看懂设想图的工程师,需求充足数量的工人……总而言之,有知识,却没有作为知识的载体的人,那知识也不过是累坠罢了。

不,他们不能。

不,不但没有,那些贵族领主们还拼了命的拿出封邑招揽骑士,一个领主这么做能够是因为他傻,但统统的领主都在这么做,那就是必然有它的来由。

马格努斯就是用如许的体例,强行的把本身的思路拉回正轨。

军队就像是一头暴戾的猛兽,恰好这头猛兽还具有着极大的力量,并且只会遵循弱肉强食的保存法例行事,分不清好与坏,是以才要有军纪的存在,束缚着这头猛兽,制止它俄然暴起伤人。

但是,你就是训狗,也得要一手皮鞭一手骨头;说的再刺耳些,就是一头没甚么用的骡子,想让它干活,也得在它面前挂根胡萝卜呢!

那么,有封邑的,骑在顿时的兵士,他们就能被叫做骑士了吗?

何况,盖屋子需求占用大量时候。但是在中世纪,因为宗教、贵族,以及各种百般的潜法则相互拉扯,更有眼红妒忌的邻居恨不得一把火把屋子烧成粉末,马格努斯能不能撑到屋子盖成的那一天,都还是一个值得商讨的题目。

帝国啊!

持续不竭的战役,迫使着领主们把统统资本全数向战役倾斜,举国进入战时体制――假定中世纪有这个词的话――本来应当是文武双全,或者固然方向于武,但是对于文也有着必然要求的骑士,也就逐步被更加速成,却大字不识一个的莽夫替代。

骑在顿时的兵士,他们能够叫骑士吗?

究竟上,这个题目,在中世纪的欧罗巴底子就没有答案。

骑士,理应是领主的手和眼。

这个科特,真不愧是教士出身,耍的一手好嘴皮子,一番话语,连马格努斯都要变得心乱如麻了。

呼――

那些如同猎犬普通在欧陆大地浪荡的流浪骑士,既没有封邑又没有主子,除了一身的技艺和一套陈旧的链甲以外一无统统,但是他们一样也被尊称为‘骑士’啊!

――当然,军纪的另一个,也是最首要的感化,便是不竭强化军队这头猛兽的战役力,不过在这里与大旨无关,故略过不提。

所谓劣币摈除良币,和这个也就是差未几的东西。

马格努斯第一次攻略布列塔尼时,布列塔尼公爵蓄养了二百马队,他们都是弓马纯熟、技艺精通的妙手,但是他们也只是被蓄养的‘兵士’,顶多叫做‘马队’,没有一个能够被称作是‘骑士’的。

军队也是一样,严苛的军纪只会激起人的抵挡心,倘若你不想这头残暴的猛兽转头咬你一口,那么在你的手中,必然要有预先就已经为它筹办好的肥肉。

实在,如果细心察看,就会发明马格努斯措置事情非常有层次性,就以此次攻伐布雷斯特伯爵领以后的分赃……好吧,朋分战利品为例:先措置的是从法国来的外援,因为外援是当前状况上马格努斯绝对打不过,也获咎不起的存在;其次是科特,科特的出身是一个隐患,有能够会引爆马格努斯同布列塔尼人之间的分歧,不能不慎之;最后,则是现在。

是以,即便是来自于马格努斯本身的最悲观的估计,能在有生之年光复英格兰,也就算是对得起奥德加,另有本身占有的这具身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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