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异能觉醒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灌音、录相、翻录、翻拍等体例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力;
本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起首在中国境内出版的,遵循本法享有著作权。
第九条著作权人包含: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十九条著作权属于百姓的,百姓灭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力在本法规定的庇护期内,遵循担当法的规定转移。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含以以下情势创作的文学、艺术和天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十一)播送权,即以无线体例公开播送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体例向公家传播播送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标记、声音、图象的近似东西向公家传播播送的作品的权力;
有以下景象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力由法人或者其他构造享有,法人或者其他构造能够赐与作者嘉奖:
(二)其他遵循本法享有著作权的百姓、法人或者其他构造。
第四条著作权人利用著作权,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不得侵害大众好处。国度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停止监督办理。
第六条官方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庇护体例由□□另行规定。
著作权人能够全数或者部分让渡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力,并遵循商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酬谢。
第五条本法分歧用于: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拍照、电影和以近似摄制电影的体例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力;
第一条为庇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无益于社会主义精力文明、物质文明扶植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和科学奇迹的生长与繁华,按照宪法制定本法。
(一)作者;
第七条□□著作权行政办理部分主管天下的著作权办理事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群众当局的著作权行政办理部分主管本行政地区的著作权办理事情。
第十四条汇编多少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质料,对其内容的挑选或者编排表现首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利用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和谈或者共同插手国际条约的国度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初次在中国插手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庇护。
(三)音乐、戏剧、曲艺、跳舞、杂技艺术作品;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构造的,法人或者其他构造变动、停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力在本法规定的庇护期内,由接受其权力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构造享有;没有接受其权力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构造的,由国度享有。
(一)笔墨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近似摄制电影的体例创作的作品中的脚本、音乐等能够伶仃利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伶仃利用其著作权。
第十五条电影作品和以近似摄制电影的体例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拍照、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遵循与制片者签订的条约获得酬谢。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条约商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构造享有的职务作品。
(四)庇护作品完整权,即庇护作品不受曲解、窜改的权力;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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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口述作品;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体例向公家供应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力;
第二条中国百姓、法人或者其他构造的作品,非论是否颁发,遵循本法享有著作权。
(七)出租权,即有偿答应别人临时利用电影作品和以近似摄制电影的体例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力,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首要标的的除外;
第十七条受拜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拜托人和受托人通过条约商定。条约未作明白商定或者没有订立条约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五)拍照作品;
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共享有。没有插手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七)工程设想图、产品设想图、舆图、示企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近似摄制电影的体例创作的作品;
(二)时势消息;
创作作品的百姓是作者。
(九)演出权,即公开演出作品,以及用各种手腕公开播送作品的演出的权力;
(八)展览权,即公开摆设美术作品、拍照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力;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挑选或者编排,堆积成新作品的权力;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近似摄制电影的体例将作品牢固在载体上的权力;
第十八条美术等作品原件统统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统统人享有。
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清算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清算人享有,但利用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三)点窜权,即点窜或者受权别人点窜作品的权力;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人能够受权著作权个人办理构造利用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著作权个人办理构造被受权后,能够以本身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人主张权力,并能够作为当事人停止触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力的诉讼、仲裁活动。
(十二)信息收集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体例向公家供应作品,使公家能够在其小我选定的时候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力;
第二章著作权
(二)署名权,即表白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力;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力
由法人或者其他构造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构造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构造承担任务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构造视为作者。
著作权个人办理构造是非营利性构造,其设立体例、权力任务、著作权答应利用费的收取和分派,以及对其监督和办理等由□□另行规定。
(十四)改编权,即改行动品,创作出具有首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力;
合作作品能够豆割利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能够伶仃享有著作权,但利用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团体的著作权。
(一)颁发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力;
第十条著作权包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法律、法规,国度构造的决定、决定、号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子的文件,及其官刚正式译文;
(十七)该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力。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百姓、法人或者其他构造为作者。
(四)美术、修建作品;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八)计算机软件;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说话笔墨转换成另一种说话笔墨的权力;
第十六条百姓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构造事情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构造有权在其停业范围内优先利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答应第三人以与单位利用的不异体例利用该作品。
著作权人能够答应别人利用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力,并遵循商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酬谢。
(一)主如果操纵法人或者其他构造的物质技术前提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构造承担任务的工程设想图、产品设想图、舆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本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按照其作者所属国或者常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和谈或者共同插手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