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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变硬金刚》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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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午夜惊魂

就在他筹办再次丢下鱼钩的时候,俄然像是警悟到了甚么,然后放下了鱼钩,借着月光,扭头往船埠处望去。

在离船埠不敷15米的处所,孙大圣丢下了鱼钩,然后又甩了一把米出去,尽量将四周的鱼引过来。本来,酒糟配上米饭是最能吸引鱼的,但是现在这前提,也就不讲究了,但愿江里的鱼儿虾米,它们也晓得情势,不那么讲究。

他一时健忘了垂钓,看着哆颤抖嗦走过来的奚蒙蒙,内心暗自嘀咕:这个嫩模,她敢从尸身边走过?她敢面对那恶犬狰狞的牙齿?

漫冗长夜,孙大圣先是运转河车两个小时,到了10点半,他开端做各种创新型的尝试,比如想体例将金属拉成丝线,实验其坚固度;尝试窜改金属的色彩,或许今后本身能够成为变色龙;尝试用合金为本身打造金属手套……他在创新金属变形这条门路上,一发不成清算。

他本来想在船埠上垂钓,成果发明有具尸身躺在船埠边面,这感受可真不好,凌晨两点无人的街,相逢一具被暴力杀死的尸身,有点瘆人啊。

好汗!好险!美意酸……

幸亏凤珑玲另有下文:“臭爸爸,老是不陪玲玲,讨厌,讨厌你……”

这个屋子另有两个寝室,但孙大圣并没有和她各睡一间,而是走畴昔,将她抱起来,然后筹办丢进储藏室里去。

水里不乏鱼儿游动,但是活动中的鱼儿很难捕获,孙大圣放开本身的感官,同时更加专注天时用本身的念力,他就像是一条老谋深算的鳄鱼,悄悄地待在水边,一动不动,就像一根漂泊在水中的木头,直到一条不利的鱼儿主动游到他的嘴边……

孙大圣感觉,这个凤珑玲的生长方向跟本身完整分歧,她贪吃贪睡,或许就是异能长足生长的前兆。

此人如何死的呢?抢水么?那倒还不至于吧,江水滚滚,一江的水满满铛铛的,也不见有多奇怪啊。

那条大号的铁针,就是孙大圣的一个探测器,在念力的帮忙下,他要通过这根针来感悟水里的环境。

孙大圣弄完这些,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傍晚。

孙大圣估计她也见到了那条恶犬,不过她还是对峙着往前走,或许在她的内心,最可骇的应当是人,现在这条听觉活络的狗能够在此寻食,那反而预示着安然。

到凌晨2点钟的时候,他俄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别例,他能够做一个鱼钩,不需求食饵,通过念力去河边垂钓。储藏室里除了大米就是面粉,如果能够钓到鱼,或答应以开开荤。

那一幕真令他有些脑皮发麻,因为不知从那里来了一条乌黑的野狗,个头很大,是浅显中华故乡犬的两倍,但又不是狼狗的种类,这莫名的恶犬就像是从天国里跑出来的一样,它正低下头啃食那具尸身,不时收回崩格崩格的声音。

鱼线他的背包里有,鱼钩也有,但他决定不消阿谁鱼钩,换一个牛叉些的,就用一根直的铁针,当年姜子牙用直钩垂钓,明天他也要来试上一试。

孙大圣内心头俄然掠过一丝不安,他不晓得这类不安预示着甚么,他的第六感现在很活络。

那鲤鱼倒也不大,十几公分的模样。孙大圣提登陆丢进水桶里,然后将鱼钩取了下来,那本来是一根直针,现在已经变成弯弯的鱼钩了。刚才那一刹时,他的念力就像是火药一样发作,在刹时完成了铁针刺穿鲤鱼,同时又变成弯钩钳制住挣扎的鲤鱼的过程。

他一向想晓得这是为甚么,按理他现在念力很强,意志更不是浅显人能够比的,但为安在这件事情上变得有些野性难驯了呢?他自我总结了一下,有两个启事,第一个启事是跟运转周天有关,在炼精化气的过程中,精气充盈到极致,那凶器常常就会莫名勃举,昂若怒蛙!

更叫他不测的是,在更远处,一个高高瘦瘦的人影正犹踌躇豫地往这边走来,那身材,那发式,火眼金睛的孙大圣蓦地认出,奚蒙蒙!

复兴一声枪响,那恶犬的脑袋被削了一半去,血溅了一地,在月下那血不是红色,乌黑而诡异。

奚蒙蒙被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而在她不远处,那条恶犬俄然一声惨叫,倒在地上,低声哀嚎。

走出储藏室,发明凤珑玲躺在沙发上歪倾斜斜地睡着了,好笑的是,这个拾掇一下完整能够装女神的家伙,嘴角竟然流着长长的、亮晶晶的口水,真叫人不忍卒睹。

实在固然凤珑玲看起来稚嫩,但是也有17岁了,从年纪上来讲,两人说是男女朋友也很搭,但孙大圣此人,是很奇葩的,从芳华期以来就风俗单独巡游,设法也很多,完整没偶然候去摸索女性的奥妙,以是他一向都未曾当真交过女朋友,即便偶尔有撸管的行动,那也是精满自溢的一种宣泄。

真的能够呢,孙大圣乐得眯缝起了眼睛,看来本身的念力正在飞速增加,现在都能够遥控金属在水下活动了,假以光阴,节制飞翔中的暗器,乃至枪弹转弯那种炫酷的事情,也一定做不来呢。

第二个启事则跟季世有关,每当有大灾害来临,人类应激基因会起感化:滋长力会加强,男女都会热中于做爱做的事情,以抵消压力;同时,生男的概率会远高于生女。这个是很科学的,在第1、二次天下大战中,男性的出世率远高于女性。

出门以后他将门锁上了,他不怕没体例进屋,以他目前对金属的掌控力,想进屋真不消再锯门了,在他这,那些门栓就跟小狗一样听话。

一声庞大的枪响在暗夜中响起,因为环境太温馨,这高耸的枪响如同放巨炮。

他将凤珑玲抱进储藏室,放到床垫上的时候,凤珑玲俄然抱住了他的脖子,梦话一样的娇嗔起来:“别走,别走嘛,我要抱抱……”

她来干吗?明白了,本来白日她没有打到水,就挑选夜深人静的凌晨过来。

但现在孤男寡女在一起,孙大圣心有点痒痒的,凤珑玲前次八爪鱼一样抱着他,用身上那两团肉用力摩擦他的景象,老是不竭在他的面前闲逛。

孙大圣放弃了在船埠上跟一尸身呆一块,但他并没有阔别。为甚么呢?尸身是可骇的,是普通人要阔别的,那就好了,那它也能够给人带来清净乃至安然。

孙大圣微微闭着眼睛,感悟着水下的统统,俄然,他展开了眼睛,眸子中带着一丝电芒,他差点暴喝出声,然后俄然一拎鱼钩,一条活蹦乱跳的鲤鱼被他提出了水面,收回泼刺的声音。

本来这类勃举,跟男女之事毫无干系,应当是天赋精气充盈的一种表示,但人在这类状况之下,却很轻易被“银欲”摆布,顺理成章地做出那种只羡鸳鸯不羡仙的事情来。

以是,人类一些看似很纤细的非常行动,冥冥当中倒是有一股奥秘的力量在掌控着的。

鱼竿必定也是没有,他直接拆了一个挂衣柜,取了一根木棍出来,然后拎着水桶就出了门。

但孙大圣也能了解,为啥呢,他喜好看植物天下,在非洲丛林里,殛毙最重的处所,就是水源边上,凶悍的野兽会在水源四周伏击。现在这个残暴的丛林法例,也应验到人类的身上了,有人死在水源四周,垂垂也会成为一种常态。人类的文明正在渐渐褪去,植物性的一面渐行渐长。

有凤珑玲在,孙大圣总感觉很难静下心来,两人离得越远,受相互飞扬的荷尔蒙影响越少。

“砰——”

悟空固然是泼猴,但是不色,以是孙大圣也不肯意让下半身指引本身的上半身。

折腾到夜里12点,他再次河车运转两小时。

这话很轻柔,但是听在孙大圣的耳朵边上就跟好天轰隆似的,他那固若金汤的城池差点就跟纸糊似的被摧毁了。

“砰——”

奚蒙蒙越走越慢,但是没有畏缩,始终向着河边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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