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番外三 全文完
“还能有谁?远在天涯近在面前。”柳舒晗头也不抬,她话里带刺,程秋亦只是笑,不搭她的话。
“你的春秋人女人小伙得叫你阿姨了,能不老吗?”
柳舒晗拨通了程秋亦的电话,刚响了一声就被接起来。
也不知程秋亦五十多岁的人,如何腆着脸去人家花店买九十九朵玫瑰花的。她接过花,嘲笑程秋亦,“俗不俗啊,玫瑰花就算了,竟然还九十九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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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明天……”但是我们的结婚记念日啊……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
她年青时问过程秋亦很多遍,等她们老了是要去跳广场舞还是练太极,真退了休反而懒得动了,喜好织毛衣。
翻完相册,程秋亦拿着小水壶给阳台上的植物浇水,眼尖地瞥见小区路上一个骑着电动车渐渐悠悠到她家楼下的人影。
埋没番外提取:j886
“很多很多年。”
“美女,有你的快递。”柳舒晗的笑声通过电话传过程秋亦耳朵里。
柳舒晗这一出去就是两个小时,程秋亦问了一次,柳舒晗只说本身还在忙,晚点返来。
柳舒晗呈现在楼梯的拐角处,鱼尾纹顺着眼角一向延长到斑白的鬓角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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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舒晗退休以后无所事事,迷上了织毛衣。
相册比二十多年前丰富多了,柳舒晗从长大到变老,一点一滴都记实在内里。前二十五年程秋亦在照片里一向缺席,幸亏后二十五年,程秋亦陪柳舒晗渐渐老去。
“两分钟以内给我奉上来,不然我赞扬你。”程秋亦笑眯了眼,先柳舒晗一步挂了电话,站在门口等着柳舒晗上来。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出来。
五十岁的人,和二十五岁毫无二样。
她走到程秋亦面前,双手挂在程秋亦脖子上,昂首和程秋亦接吻,“美女,你的快递,请签收。”
她的目力大不如前,盯着毛衣针看久了就头晕,又是初学,以是进度极慢,给程秋亦织一件羊毛背心织了两个多月还没织起来。
“大俗风雅,风雅大俗嘛。”程秋亦连人带花一起抱进怀里,在柳舒晗面庞上亲了一口,“明天被花店的员工当作珍稀庇护植物围观了,唉,真的老喽。”
我一向想,两个相互喜好的女孩子,搀扶到老会是甚么模样。写之前设法很多,写了以后才明白,不过是和大多数浅显却恩爱的伉俪一样。
“坏程秋亦,烂程秋亦,嫌我老了,一点不把我放在心上!”柳舒晗用力戳毛衣针,嘴撅得老高,五十岁的人了,跟个孩子似的生闷气。
但愿看文的每一小我都能找到能执手偕老的那小我。
“舒晗,不现在天我们出去约会吧?再年青一回。”
程秋亦无所事事,带着老花镜靠在躺椅上翻那本比柳舒晗春秋都大的旧相册,这是柳舒晗的父亲送给她的。
感谢读者读到这里,有缘再见。
“舒晗,嫁给我吧。”程秋亦单膝跪地,嘴角挂着含笑。
柳舒晗停好电动车,仰着脖子看十几层楼上的程秋亦,那里看得清,只要一个小斑点。
说曹操曹操到,程秋亦回声进门,“如何了,这是谁获咎我们家舒晗了,我帮你经验他!”
程秋亦话没说完,柳舒晗已经出去了。
然后,一捧玫瑰呈现在柳舒晗面前。
“去那里?”
这文写了两个多月,开端只是想美满本身的一个脑洞,也就是最后这一章番外。
“秋亦,我们还能在一起多少年?”
五十岁的人了,还这么急性子。程秋亦叹口气,晃到厨房看明天柳舒晗做了甚么好菜。
“年青甚么啊,博明家的双胞胎都上小学了。”柳舒晗把大了一半的毛衣在程秋亦身上比了比,对劲地点点头,不错,挺合适的,“再说我下午得出去一趟。”
明天是柳舒晗和程秋亦的结婚记念日,程秋亦必定是忘了。
柳舒晗五十岁,程秋亦五十一岁。
程秋亦已经很多年没给柳舒晗送过花了,那一大把鲜艳欲滴的玫瑰蓦地呈现,柳舒晗还愣了一下。
程秋亦明天一大朝晨就出去了,快到午餐的点还没返来,柳舒晗有点活力。
我很喜好执子之手,白头偕老的故事,能和爱着的人一起变老,实在是一件幸运的事。
“哪位?”程秋亦放下水壶,隔着阳台玻璃,看几十米开外坐在电动车上的柳舒晗。
程秋亦五十岁过后更加有魅力,身姿矗立还是,眼角细碎的皱纹,气质沉淀下来,像一坛子藏了多年的老酒。
正式结束啦,结束之前有很多话,结束以后全都说不出来了。
“交代一下事情,正式退休。”柳舒晗放下毛衣,换身衣服出了门,“饭菜都在锅里热着,你本身先吃,我等会儿就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