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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李狗子的盗墓生涯》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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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盗圣温韬

本来天不怕地不怕,从不惊骇鬼神的温韬,在挖墓途中,经历了三次电闪雷鸣、暴风暴雨以后,他终究惊骇了!不得不放弃了对这第十八座黄陵的发掘。唐朝的这第十八座陵寝,就是大名鼎鼎的中国汗青上第一名女天子武则天的墓!也恰是因为如此,在武则天墓内的,闻名天下的王羲之《兰亭集序》真迹,才得以保全!

他是中国五代期间的梁国人,此人曾经官拜节度使,带兵镇守关中,也就是现现在的陕西一代,或许是官大气粗,天不怕地不怕,以是这小我盗墓有个特性,那就是专门挑帝王陵墓动手。唐朝诸位天子,总计十八座陵寝,全都被他发掘过。

以是,至今,在洛阳一代的盗墓界里,普通都尊称温韬为盗圣。温韬是谁?他被中国的史学界和考古界,分歧认定为,是中国汗青上最大的盗墓贼,出身行伍不通文墨的他,在对文物的破坏上,也是中国之最。

能直接把人的脑袋割下来,孙繁华手里的匕首刀,公然非常锋利。

只是相传,他在发掘第十八座陵寝的时候,带领人马,前后三次上山发掘,全都在途中遭受暴风暴雨,电闪雷鸣,可骇至极。

孙繁华嘴角上扬,脸上暴露了一丝邪笑,他脸上的那道疤痕跟着他的笑容,褶皱起来,像极了一条蜈蚣,趴在他的脸颊上。

“孙繁华,你,孙子,你敢,玩阴的……”王有财咬着牙对孙繁华斥道。

是以,后代对温韬的评价是:风险最大的盗墓狂人!他在长安做了七年节度使,陕西境内的统统唐朝的黄陵,几近悉数被他盗掘,被他破坏的代价连城的贵重文物更是不计其数。

孙繁华手里拎着的乾坤袋,叠起来只要手帕大小,但是一展开,袋子的容量堪比大麻袋。更首要的是,这袋子的质料极其特别,不但非常的健壮,并且水浸不透,雨淋不湿,装上东西今后,拽着袋口的两根绳头一勒,然后系在腰间,拿大外套一盖,从内里很难发明。

俗话说得好,都是地痞谁怕谁啊?你是盗墓贼,老子也是盗墓贼,你手里那把匕首刀短长,我手里这把洛阳铲,也不是茹素的!

孙繁华从石棺上跳了下来,行动纯熟的把地上散落的宝贝,捡拾到黑布袋子里。这类黑布袋子,在行里,又叫“乾坤袋”,相传是,温韬发明的。

莫非,他发明了我?想到这里,我两只手握紧了手里的洛阳铲,内心想着,如果这孙子敢跟我脱手,那我就跟他丫的拼了!

孙繁华把王有财从石棺内捞出来的宝贝,悉数全数装进了阿谁乾坤袋里,他举着强光手电环顾四周,他俄然像是想起了甚么似的,把乾坤袋往地上一放,然后拔出那把匕首,奔着我这边走了过来。

“兄弟,别怪我,我也是为了糊口。”孙繁华说着,爬上石棺,匕首刀寒光一闪,王有财的脑袋像是皮球一样,从脖子上滚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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