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人生血泪史从这里开始
「不不不…你认错人了…甚么血甚么狂少,我底子不晓得你在说甚么…那甚么…再见了!」
「嗯…」轻微的声音,像风吹动落叶的沙沙声普通,固然不是很脆亮,但也有种特别的动耳,本来是一个身材娇小的女孩。
不知不觉,我也交到了很多浅显而风趣的朋友,当然,也包含思春期必备的暗恋女神。
传闻将家属名放在昵称前面是中世纪欧洲贵族中的一种风俗,当时的我对此坚信不疑,并感遭到阵阵满足的虚荣,时不时外出夸耀一番,嘲弄嘲弄那些凡夫俗子,仿佛从这一刻起,我也是真真正正的贵族了。
这个女孩,不但仅是杀马特,并且还是初三的时候和我同班的楚云雀,并且还是我当年带出来的后辈…
那种感受就仿佛是一只被抓住了尾巴的猫,在发毛的同时,只剩下满头盗汗和鸡皮疙瘩。
曾经的同班和后辈,也就意味着她晓得我之前的那些不抗回顾的破事,并且,晓得的只会比普通人多…
「呼,真吓人,没想到竟然会碰到她,但愿不要再碰到她吧,不然我这安宁的高中糊口必定又要重蹈初中时被人嘲笑捉弄的悲剧了…」
仓促的行人街上,我和她四目相对,那刹时我几近感受不到时候在流逝。
「狂少」是家属,全称「狂少家属」,是当年杀马特在收集合比较驰名的几个难堪联盟之一,与之齐名的传闻另有个叫「葬爱家属」的,当然了,不管是哪个,归正都是令人感到耻辱脸红的构造就是了。
对于现在的我来讲,这个昵称的确就是我人生中的一个污点,当时我杀马特病病愈的时候,我起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变动这个昵称。
哎,提及来也是头疼,我家那小公主,也就是我老妹陆雪依,那是一个挺爱玩弄人的小蹄子,不唤醒我也就罢了,还把我设的闹钟给调没了,乃至还在我床头留了一张画着鬼脸写着「笨伯哥哥」的纸条讽刺我。
不要笑,对于曾经被杀马特病毒重度传染的我来讲,现在能有这类安宁的糊口真的是一种值得光荣的事。
一个月的落拓校园糊口无疑让我格外愉悦,毕竟在城里没有人晓得我是非支流的那些糗事和尴尬的黑汗青。
重视到女孩的膝盖都流血了,我身为男人当然不能听任不管,苦笑着,本来想找点话题减缓难堪的,可没想到这个女孩刚抬开端我就被吓到了。
和同窗们的相处,固然平平,但却让我很满足,因为我终究能像正凡人那样过正凡人的糊口了。
但现在我已经是高中生了,天然不会在信赖这一套孩子家家的游戏。
总的来讲,身边没有人嘲笑挖苦的滋味还真不错,我越来越喜好这类平平平淡的糊口。
一提起杀马特,我现在除了用难堪和耻辱来描述以外,已经找不到别的其他词,若硬要加上一个,或许就是「丢脸」吧,比站在人群中大喊一声「亚古兽究极退化——战役暴龙兽!」还要让我感遭到丢脸,因为那是我独一不想被人晓得的人生最大污点和软肋。
本来我坚信着和楚云雀的相逢只是万千偶合之一,坚信着与她不过是茫茫人海中的一种偶遇,催眠着本身今后不会再碰到她,但是厥后究竟证明,我大错特错,因为很快这个让人头疼的女孩就会将我的天下给搅得天翻地覆。
「血」,素净之物;「殇」,灭亡中带着淡淡不羁的哀痛,能够看得出我之前取名还挺方向暗中元素的。
为甚么啊!?就算认出我来了也不必叫出这个让我不堪回顾的昵称吧!
本来已经很尽力在催眠本身健忘这个耻辱的昵称了,我真的没想到有一天竟然还会被人给叫出来。
我一向都希冀这段黑汗青能被时候藏匿,可没想到现在竟然被人劈面叫出来了,并且四周还那么多人用奇特的目光看着这里,我当时只觉头皮都发麻了。
那种无地自容的内心颠簸,的确没法用言语描述,硬要比较的话,就跟尿床的奥妙被人劈面抖出来差未几吧。
震惊,为她的面貌,或者应当说是打扮。
但是实际是,过后每当我回想起这个让人脸红的昵称,就会感受浑身鸡皮疙瘩以及不寒而栗,真亏我之前的智商,竟然能想得出这类让人恨不得钻地洞的耻辱昵称。
完整的慌不择言,我用书包将燥红的脸遮住,耻辱之下,也管不得送她去药店洗伤口了,赶紧加快了脚步,快速交叉人群,直到完整看不到楚云雀的身影,我才深深地松了口气。
三天俩头给我来这么一手,我总有一种「迟早要被这个小祖宗给玩死」的感受,不就是昨晚叫了她一声「洗衣板君」嘛,莫非说实话也有错吗,未免太爱记仇了。
「血殇…狂少?」微微鞭策鼻梁上的玄色倒框眼镜,楚云雀看着我,眼中仿佛有一丝不测和小小的欣喜,开口而出就是我初中时的杀马特昵称。
不过有点不幸的是那天我起得有些晚,这意味我如果不赶路的话就会早退。
杀马特都有本性的昵称,我曾经的昵称是「ヅ血殤ぺ俇尐」简称「血殇·狂少」。
新的班主任有些唠叨,如果被她撞见,少不得也是训戒一顿,我可不想被念佛,因而行动更加勤抖擞来。
齐耳的mm头,头发乌黑娟秀,这本没甚么,可她的发梢,却漂染着几道蓝色和红色的染发剂,看上去多了几分妖媚,并且那纤细的手指头上,竟然还戴着不是骷髅就是十字架的金属戒指!另有那手腕上、腰上、胸前,全都是一圈圈一串串琳琅满的金属金饰…
当时我的神采,说是完整石化了也不为过,满满都是耻辱啊。
「啊!对不起,你没事吧?」因为走得急,再加上一向重视腕表的时候还一边打着校服衣领的纽扣,我一时没重视到拐角边有人,劈面就撞了上去,撞倒了对方,出于愧歉的本能反应,我赶紧弯身扶人。
而我这个号称「血殇」的男人,就曾经是狂少家属中的一员。
记得那是开学的第二周,当时的我正从家里出门上学。
「抱愧,我不是用心的,你的脚仿佛流血了,我带你到药店洗一洗吧?」
不是因为长得丑,相反,还是一个很标致的女生,但…
血殇狂少这个昵称,实在太骚包了,也只要之前不懂事的我才会感觉很炫酷。
垂垂地,我也忘了之前那些不抗回顾的暗中光阴,总感觉本身极新的人生就要起航了。
扶额的我,心中如是呢喃着,也不晓得明天是不是犯太岁了,开学的第二周,才方才走出门不远就碰到了这个毒手的女孩,特别是她叫出我的昵称的时候,我的心明显是愁闷、震惊和奔溃并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