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神秘男女
“别吭声!”
不止是他,江伊雪也瞪大了眼睛,本来还想从叶枫手掌下摆脱的行动,也变得生硬起来。
山里的这片金线兰,还是色鬼老头畴昔进山采药,找处所蹲坑的时候碰到的。
但很快,他就摇了点头。
叶枫见战略得逞,心中暗爽,但还是板着脸,大踏步向深山里走去。
他筹算早晨拿五步倒的蛇肉炖锅蛇羹补补元气。
江伊雪嘴角猛抽抽了几下,俄然有一种想要把脑袋磕在石头上,一了百了的打动。
有了五步倒的蛇胆,再加上这条火线蜈,他就有了实足十的掌控让江伊雪幽冥寒毒病愈。
这还不如杀了本身!
强忍着心底的颤栗,江伊雪悄悄扯了扯叶枫的衣袖,抬高了声音向他发问。
嗯?!
要不要把药剂量减少点,让这妖精晚点儿病愈,学色鬼老头那样多赚点钱?
“叶枫,你跟我说实话好不好,你是骗我的对吧?不消蜈蚣在我身上爬吧?”
虽说现在昔日的帝王都化作了飞灰,但在官方被称为‘药王’的野生金线兰还是是只要极少数人才气享遭到的一种保健药材。
嘶……
死家伙,他必然是又在恐吓我!
就在这时,叶枫已是蹑手蹑脚的从口袋摸出一个竹筒,眼中寒芒一闪,手速快得就像闪电般,向趴在山鸡内脏上吃得高兴的火线蜈一兜,就把它兜进了竹筒里。
就在这时,江伊雪见叶枫把火线蜈捉到后,也凑了过来,先提心吊胆的向叶枫背着的背包看了眼,然后满脸期冀道。
想到这里,叶枫心中不由一动。
啊?!
紧接着,他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竹筒盖上,密封好后,丢进了背包里。
叶枫心底为本身点了个赞,但想到到了手边又溜走的钞票,决定收点利钱,声音冷了点道:“你看我像是喜好开打趣的人吗?火线蜈不爬够九百九十九圈,病就不能除根!”
这片山林里没有老虎、豹子之类的猛兽,野狼也底子不是这憨货的敌手,皮粗肉糙的它,的确就是这片山林的霸主,如何会被搞成如许?
看着叶枫的背影,江伊雪内心俄然明白过来了。
让那只可骇的蜈蚣在身上爬满九百九十九圈?!
看到黑熊的行动,叶枫定睛一细看,顿时发明,黑熊脑袋上血糊糊一片,有只耳朵都被不晓得甚么东西撕成了碎片。
并且他很思疑,色鬼老头当初之以是没直接把江伊雪治病愈,而是隔上十年就复发一次,不是因为他没有医治的本领,而是看上了江家的财力,想弄个耐久饭票。
金线兰是一种很娇贵的药材,需求特别的大天然循环气候,只能发展在人迹罕至,保持着原始生态的深山老林中,畴昔乃至是历代皇宫的公用御品。
遵循色鬼老头的说法,叶枫的身子骨之以是能这么棒,有一部分启事,就是因为经常用金线兰煲汤喝的启事。
色鬼老头贪钱爱色,但他不一样,他有属于医者的死守,大夫救人,就要妙手回春,不能因为一点私利让病人多受折磨。
看到此幕,叶枫不由皱眉,向四周细心一番扫视后,顿时发明,在他和江伊雪藏身处劈面的灌木丛里,现在也躲着一男一女,并且女的阿谁肩膀处另有一大滩血污;倒是阿谁男人,身上竟然连一点儿伤都没有,不过额头上却尽是淋漓的盗汗。
很明显,这一男一女应当是和黑熊撞到了一块,并且还拼了个两败俱伤。
只是一想火线蜈在身上乱爬的画面,江伊雪就头皮发麻,声音中都带上了些哭腔道:“叶枫,能不能换个别例帮我治病?如许治的话,实在太可骇了……”
“死家伙,你必然是骗我的对不对?!求求你,不要如许,我不喜好蜈蚣啊!”
叶枫坏笑一声,然后不怀美意道:“信赖我,蜈蚣那密密麻麻的钩爪碰到肌肤,划破表皮的感受,必然会让你感觉很爽的。”
“叶枫,你筹算如何用这只蜈蚣来给我治病?”
“嘿嘿……蜈蚣的毒腺都在它的脚上,既然要以毒攻毒,那就得把它活捉了,然后放到你的身上,让它渐渐的爬过满身。”
刚一靠近金线莲发展的地区,叶枫神采就猛地一变,眉头微皱,有种不好的直觉。
不过叶枫倒是没重视到,一样发明了那一男一女的江伊雪,眼神却有些古怪。
黑熊固然是杂食,但平时也是不吃草的,除非受伤了……
“叶枫,你刚才是恐吓我的吧?”
“走吧,再去采点儿金线兰,我们就归去。”
躲起来向金线兰发展的位置看了眼后,叶枫就倒抽了口寒气。
不过阿谁男的倒真不像是个爷们儿,带着女人一块进山,他毫发无损,倒是让身边的女人被黑熊拍成如许……但是那妞儿倒是够生猛,竟然能把黑熊的一只耳朵都弄成粉碎!
不但如此,他也发明,背包里的小白这会儿也耳朵竖得直直的,紧盯着火线,脖颈炸毛。
一起向前,但江伊雪惊骇的诘问声,还是不竭在山林中响起,惊腾飞鸟无数。
而炖蛇肉,遵循色鬼老头的说法,被誉为‘鸟人参’的金线兰是必不成缺的,少了金线兰,蛇羹至极少一半的滋味和疗效。
算你运气好,碰到小爷这个宅心仁厚的神医,如果再碰到色鬼老头,怕是还得再受十年二十年的苦!
叶枫嘿嘿一笑,也不说话,猫着腰就向挖出的长沟走去。
不假思考,叶枫便反手捂住了还在喋喋不休诘问是否真要用蜈蚣爬来治病的江伊雪,然后猫着腰钻进了一旁的灌木丛。
只见在不远处的小山坡上,现在有一只黑熊在那吃草,并且细心看的话,还会发明,它是在专门在吃山坡上的一种呈棕褐色,但叶片上却密布着紫金色丝线纹络的植物。
厥后这片金线兰,就成了他和叶枫两小我的专享食材。
说也奇特,明显一米八多的大个儿,走起路来,竟然就像脚上长了肉垫的猫咪一样,走起路竟然无声无息,即便机灵如火线蜈,也没发觉到有人靠近,还在那吃山鸡内脏吃得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