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29章 一生最痛是初恋(4)
他恨透了盛之夏,恨透了统统人!
他有钱了!
厥后,一个叫萧剑的同窗传闻他很会玩金融,便给了他一个账号,内里有一百万现金,交给他操纵,他能够分百分之五十的利润。
龙驰说完这句话,就从操场上跑开了,去了哪儿,谁也不晓得。
一个月后,他的功课垂垂跟了上来,到期末测验时,他由最后一名终究考入了前十!
统统同窗都很惊奇,教员更是惊奇,对他又开端多了几分存眷。
龙氏是他爷爷建立的,他不能让家属的心血落入到别人手中!
大师都觉得他再也不会来上学了。
如许也好,归恰是不想回家,放学后,他就在课堂里持续看书,不管同窗们如何群情,如何笑话,他都置之不睬,他已经学会了善待本身,学会了反击这个冷酷的天下,那就是比天下更冷酷。
四周传来同窗们一阵鼓噪声,另有人鼓掌,支撑着盛之夏,也有人小声群情着,“就是,他都那样了,有甚么资格去喜好盛之夏?”
他母亲一向在变卖金饰,已经变卖的差未几了,接下来,糊口会很成题目,他母亲除了酗酒甚么都不做,一看到他就骂,让他对阿谁冰窖似的家没有任何的希冀。
他想到了本身的任务,想到了本身身上的担子,他必须抖擞起来,必须!
这个时候,房东太太给了他很大的帮忙,先容他去一家蛋糕店打工。
以是,在大学的时候,他用了很多的时候去研讨K线图,他在金融方面很好的担当了他父亲的基因,非常的有天赋。
游了几圈后,龙驰上了岸,穿好衣服,整小我都清爽了很多,也复苏了很多,他躺在河岸上,回想起了很多事,就这么在河边待着,一向待到早晨。
“我看盛之夏说的很对,他就是一扶不起的烂泥,今后也就如许吧,不会有甚么出息了。”
就如许过了一个礼拜,龙驰还是感受没多少停顿,他乃至在想,是不是他已经不会学了?是不是脑筋已经退化了?
很快就高三了,他本来是想着暑假好好复习功课的,但家里实在是贫苦,为了保存,他得开端找份暑期工,不然,放学期或许要揭不开锅了。
至今他也不晓得这是谁送的,不管是谁,此人都帮了他很大的忙。
高二上学期他根基上没学习过,全部学期的知识他都得重新学过,没有教员的指导,没有同窗的帮忙,学起来很吃力,之前的功课不补上,现在的功课就跟不上,这是他很忧?的处所。
明天冲出黉舍后,他不断的跑,漫无目标的跑,厥后,跑到了郊野的一条小河边,想也没想,就脱光衣服跳了下去,在河里来回游着,初春的气候还很冷,河水更是冰冷砭骨,他完整健忘了疼痛,内心只要气愤,只要痛恨。
让大师都很不测的是,第二天,龙驰呈现在课堂里,一脸的孤傲,冰冷的脸庞上没有任何神采。
龙驰就是用这账户,很大胆的专做权证,两个月的时候,让账户里的钱翻了三十倍!
就在他将近绝望的时候,他的课桌里俄然多了一本复习纲领,这本复习纲领是用打印出来的,从高二上学期起到现在的每一门功课,每一个章节都写的很细,对他来讲,真是如获珍宝。
盛之夏说完后,傲岸的站在龙驰面前,就像一个居高临下的公主般,在怒斥着毫无职位的仆从。
固然拿的有点莫名其妙,但他需求钱,老板也说了,这是他应当得的,因为他勤奋,有了这三个月的人为,勉强能够保持他们母子的平常开消。
功课落下了很多,这个时候如果要重新补返来,需求比别人支出更多。
龙驰完整的被激愤了,紧握拳头,差点给了她一拳,整小我几近猖獗,再也节制不住,大喊了一声,“盛之夏,总有一天,我会让你跪在我面前,求我!”
乃至另有同窗以为,盛之夏赶走了一个害群之马,是在为黉舍除害。
但他只要十七岁,还没到成年,普通的用人单位都不敢找他。
龙家的运营权被夺走了,那他就应当夺返来!
他终究想通了,他不是一坨扶不起的烂泥,他是天之宠儿!他是龙氏的担当人,是龙家的大少爷!
厥后,龙驰夺回龙氏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回到那家蛋糕店,投资了一笔钱,把那家蛋糕店做的很大,还开了很多分店,而他一分钱利润都充公。
在同窗们的一片唏嘘声中,龙驰稳稳的坐回到本身的坐位,拿起了久违的讲义,已经到高二放学期了,另有一年多时候就高考,他得比其别人更加的尽力,更加的勤奋!
让他们母子过了一个丰厚的新年。
这个时候,他的课桌里又平空多了一本复习纲领,跟之前那本一样,很详细,很有参考代价。
龙驰也勤奋,每天很早就去,最后才走,老板人好,每个月都偷偷给他发奖金,两个月时候,他拿了别人三倍的人为。
就靠着那本复习纲领,他学习起来的确就是事半功倍,高考的时候,他以N城理科状元的成绩考入A大,拿了全额奖学金,他不需求为学费忧愁了。
暑期的时候,他不想去蛋糕店打工,开端翻出了他父亲之前炒股做的一些条记,他对炒股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兴趣,每次盯着K线图,都能让他很镇静。
开学后,已经是高三,龙驰又得抓紧学习,功课压力很大,他开端感觉有点吃力,一个学期下来,成绩又往前挤了几名,他已经进入了前五名。
高三第二学期,已经开端进入了严峻的高考倒计时,龙驰的目标不是考入普通的大学,他要上,就上最好的!
“……”
暑假时,他还是回了那家蛋糕店打工,老板仍然很好,不但发了很多人为给他,还送了些年货给他,说是故乡拿过来,本身一家人吃不完,因为喜好他,以是就送给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