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一章 支起耳朵
“好的,没题目。”旅店老板笑了笑,“我当时忍耐着恶臭,从这具尸身的怀中找到了一件宝贝。如许的发明不由令我欣喜若狂,因为,我确切熟谙那件东西,那是一个黑水晶材质的酒瓶,当你悄悄摇摆它时,能模糊听到瓶内液体收回的诡异响声。那声音偶然像金币碰撞的清脆,偶然像婴儿无助的尖哭泣,另偶然,像雷电交叉的轰鸣。”
白发的白叟停顿了下,又喝了一口净水,才持续说道,“因为如果在满月的时候,让这支酒瓶沐浴在敞亮的月光之下,那么瓶身上面就会清楚的映照出一副藏宝图,一副货真价实、能够被找到的藏宝图!但这还并不是酒瓶最奇异的处所,如果你顺着藏宝图的指引,将埋藏在无人晓得之处的宝藏找到,那么鄙人一个满月到来的时候,酒瓶上就会又显现出一张全新的藏宝图!”
“我当时实在并没有想这么多,只是和它的前几任仆人一样,一门心机的要寻觅宝藏。”白叟持续着他的故事。
只不过你需求本身去寻觅打扮店的暗门,然掉队入。在穿过一条螺旋向下的甬道后,才气达到真正的地点。以是来这间店的男人,其数量并不比女人们少。
“是的。”莱斯利点了点头,“就像你们想的一样,瓶身上的藏宝图仿佛永无止尽,据传有人曾最多持续找到过十七次,那小我的财产不计其数,但是最后却不知所踪。只要那只酒瓶的传说,仍然在极少数的知恋人中流转。”
哦?我这倒是有半条,只是不太好被证明。巴里特无聊的想道。
在‘支起耳朵’旅店中间,是一间专门售卖女性衣帽、服饰的打扮店。店名为‘斑斓的体验’,这是一个带有两重含义的名字,因为这间店不但单卖那些精彩、新奇的锦衣华服,它还是一间很有些隐蔽的风月场合。
老板说到这时,为了加强他故事的压服力,竟然真的从本身的腰间拿出一柄匕首。并且还风雅的将匕首交给店内的客人们相互传看。
是的,蛮子把他的这匹不太听话的坐骑也带了过来。巴里特当初是筹算将这匹坐骑卖掉的,厥后又随便扣问了下阿尔文法师是否能够,却没想到后者欣然应允。
一个能实现人们欲望的魔灵,巴里特腹诽。他随便坐在一张无人餐桌旁,伸手招来一名半精灵酒保,要了一盘涂抹香料的辛辣烤羊肉、新奇出炉的热面包、以及鳗鱼馅饼。
……
“这片大陆上的宝藏比你设想的要多很多!”另一小我类辩驳,“邪术帝国当初征服了那么多的位面和神国,留下的遗产必定是数不堪数的!即便协会厥后担当了此中的大半,但总偿还会有相称一部分被遗漏了下来。说不定这支酒瓶,实际上是一个特别的记事本,只是被做成了酒瓶的形状。我们都晓得,法师们缔造出来的东西老是会有点古怪的。你说呢?莱斯利,毕竟你当初具有过它。”
排闼而入,旅店的老板莱斯利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浑厚,仿佛又在报告他那永久也说不完的故事。
他们乃至还谈到了‘光荣’,是的,一个和冒险者毫不相干的词,但年青人常常会更加神驰。
就着鲜嫩、甘旨的烤羊肉,巴里特有一搭没一搭的聆听着,并不时的与本身的冒险经历作着比较。
旅店的另一侧是间马厩,他的坐骑――‘胡萝卜’此时正在马厩中,非常镇静的奉迎着劈面马槽内的两匹栗色小母马。而小母马们则在文雅的吃着草料,对‘胡萝卜’的欢跳和鸣叫显得爱答不睬。
与‘好帮手’冒险小队商定好三天后的路程,巴里特在采办完打算中所需求的物品后,便起家返回了之前定好的旅店。
他说宝藏中埋藏的并不满是黄金、珠宝、罕见质料、或其他传统意义上的贵重物品。偶然只是一箱看不懂的册本,或是一柄古怪的匕首。
“那就打碎它啊!”巴里特四周餐桌上的一个客人喊道,“只是个黑水晶瓶子罢了,代价也不算太高,并不能与瓶子内的奥妙相提并论!奥妙偶然比邪术质料更加值钱,卡尔文法师就喜好汇集奥妙,一条能够被证明的上古秘辛,乃至能够直接调换到上万枚金币!”
大多数的客人只是简朴的撇了几眼,便将匕首交给了下一名,明显他们并不信赖白叟口中的奇妙故事。但也有少部分人将匕首拿在手里细心的研讨了一番,却也一样没有看出甚么端倪。
旅店名为‘支起耳朵’,运营者是一名头发花、白言语风趣的白叟。他喜幸亏闲暇之余,给店内的客人们报告一些真假难辨,却又很吸惹人的故事。那些故事中的细节饱满到恍若实在,就仿佛这位白叟全都切身经历过普通,但是此中的很多内容又奇特到很难让人去不免产生思疑。
匕首动手颇重,刃体刻着奥秘的斑纹,握柄处的形状像是一个银色的弧形透明盐瓶,其末端镶嵌着一枚枣核大小的红宝石。透明的瓶状握柄以内甚么也没有,但是巴里特总感受内里应当是装着某些东西用的,只不过详细应当装些甚么,他也无从晓得。
当轮到巴里特时,他将匕首放在手中掂了掂。
“那具尸身已经死去多时,红色的蛆虫们在腐臭的残骸上大肆朵颐。人们常说,尸身的‘侍从’和国王的一样多,这不是没有事理的。爱吃眼球的乌鸦,尸身四周盘桓的苍蝇、不断爬动的白蛆……,食腐者们老是会一如既往的‘虔诚’。”
巴里特谙练的将匕首在手指间转了几圈,又顺手按了按握柄末端的红宝石,便将其交给了下一名客人。
实在慕雅城邦并不由止这一类买卖,但有很多人就是喜好这类特别的调调。
老板莱斯利喝了一口净水,“自在记录起,这支酒瓶的瓶口处便不晓得被谁融成了一体。如果不将其打碎,你便没法体味到瓶内究竟装的是甚么。”
“这柄匕首是我当初从马维拉戈壁深处的一间古怪古刹中找到的。”白叟说道,“当初我费尽千辛万苦,无数次差点死在戈壁中,并打败了古刹中很多像沙子一样的怪兽,才终究在古刹绝顶的祭坛上发明了它。但是当我握着它时,脸上却像你们现在一样绝望。是的,它就是一柄外型有些新奇的浅显匕首,我总感受它应当另有些别的感化,但是却并不晓得应当如何样利用。”
“嘿,我们正在用饭!”一个火红胡子的矮人不满的说道,“从速跳过这段吧!”
如果打个口哨就能让坐骑随叫随到,那该有多好啊,巴里特感慨着。他给‘胡萝卜’加了些草料、小麦、以及胡萝卜,又给劈面的两匹小母马送了几个苹果。
“如果这张新呈现的藏宝图,也一样被找到了呢?”一名身穿半身皮甲,身材大部分都透露在了氛围中、腰间配有双匕首的女性兽人,用流利的通用语问道,“新的又被找到后,酒瓶上还会几次呈现新的么?”
“固然听上去确切是如许,但是我当时并没有这么做。不但是我,任何晓得这件物品的人都不会这么做。”老板说,“没有人会狠心的将这只奇特的酒瓶突破。晓得是为甚么么?”
“为甚么不呢?”阿尔文法师当时如许说着,美杜莎歌瑞丝在他身后素手而立,那双眼眸仍然如此诱人,“既然这个小家伙当初没有丢弃你,你天然也应当将它带在身边。”
宝藏的话题让角落里一群稚嫩的冒险者镇静了起来,这些年青人开端低声议论如果本身获得这只酒瓶后的糊口,议论着会如何去寻觅宝藏,如何获得海量的金币,以及用大量的金币让女孩们浅笑的掀起长裙。
老板莱斯利讲了他寻觅宝藏的过程,以及所面对的困难和怪物。他说他一共寻觅了三次,一次是去往狮鹫王国南部海底的暗礁中,一次是马维拉戈壁的极深处、而最后一次,则在一共农夫的后院里。
“切,我如何就向来没传闻过?更何况,实际中哪有那么多宝藏可供发掘。”一名身穿兽皮胸甲的人类不屑的撇了撇嘴,“你只不过是又在讲一个怪诞不羁的故事罢了。”
而我们的蛮子冒险者巴里特,他挑选‘支起耳朵’这间旅店作为本身的临时落脚点,绝对与它的邻居毫无干系,绝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