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言
“盗贼滋起。南阳有梅免、百政,楚有段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主之属。大群至数千人,私行号,攻城邑,取库兵,释极刑,缚辱郡守、都尉,杀二千石,为檄告县趋具食;小群以百数,掠卤乡里者不成称数”(《汉书·苛吏传》)。
汉武帝一向但愿四夷臣服,但直到他死,四夷题目也未真正处理。因为内哄,匈奴、西羌、西南夷、乌桓等外族的外乱也纷起。
行道迟迟,载渴载饥。
吏治混乱,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社会冲突日趋激化,各地纷繁叛逆,“百姓贫耗,穷民犯法”(《汉书·刑法志》)。
【云中歌1:绿罗裙】
汉武帝的比年交战、穷奢极欲,导致国库空虚。为了弥补用度,汉武帝答应买官和犯法者以钱赎罪。“用度不敷,乃行统统之变,使犯法者赎罪,入谷者补吏,是以天下豪侈,官乱民贫,盗贼并起,逃亡者众”(《汉书·贡禹传》)。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汉武帝在位期间,虽雄才伟略,却好大喜功,穷兵黩武,起居豪侈。因为“外事四夷之功,内盛耳目之好,征发烦数,百姓贫耗” (《汉书·刑法志》),到汉武帝暮年,汉朝已是“海内浪费,户口减半”(《汉书·昭帝纪》)。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西汉自高祖刘邦立国,经惠、文、景帝,到汉武帝即位之初,“汉兴六十余载,海内艾安,府库充分”(《汉书·公孙弘卜式兒宽传》)。
即便如此严苛的科罚,仍然不能禁止走投无路的百姓叛逆。
科罚一再减轻。律令从汉初刘邦在位时的九章,增至三百五十九章,只“大辟”一项就有四百零九条、一千八百八十二事。以极刑为例比的刑法多至一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汉书·刑法志》)。
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汉武帝采取的政策则是任用张汤、赵禹、王温舒、减宣、尹齐、杨仆等苛吏,实施残暴的高压统治。汉武帝之前,从高祖到景帝,历经四代天子,《汉书·苛吏传》不过收录了两个苛吏,而武帝一朝,就有苛吏十一人。
只是汉武帝虽故意改过,却年龄已高,有力回天,只能将风雨飘摇的大汉社稷传给了年仅八岁的汉昭帝。
汉武帝暮年,面对岌岌可危的大汉天下,想到秦朝亡于穷民叛逆的前车之鉴,才认识到本身平生之过,向天下公布《罪己诏》:“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悻,使天下愁苦,不成追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