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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明1637》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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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制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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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尚书、侍郎都是堂官,由天子直接带领,此中吏部尤其首要,因为官吏的除授都必须颠末吏部。明朝的首任吏部尚书为滕毅,樊鲁璞、汪河分任左、右侍郎。洪武六年(公元年),吏部分三个属部,即总部,司勋部,考功部;十三年(公元年),增司封。二十二年(公元年)改总部为选部。二十九年(公元年),改定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个清吏司。每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

工部的首任尚书为单安仁,侍郎为张允文和杨翼。洪武六年,分四个属部,即总部、虞部、水部、屯田部。年增立四科。十三年,以屯田部为屯部。二十二年,改总部为营部。二十九年,定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个清吏司。设郎中、员外郎、立事大家,另辖宝源局、军火局等。

三省六部隋唐至宋的ō yā最高è fǔ机构。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部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三省六部是自西汉今后耐久生长构成的轨制。此中尚书省构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构成于三国时,目标在于豆割和限定尚书省的权力。在生长过程中,构造情势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齐截为三省六部,首要掌管ō yā政令和政策的制定、考核与贯彻履行。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南北朝亦有六部﹐然称呼因王朝而异。隋初六部名为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

明朝六部所属各清吏司之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司官,皆为实际任职之人,以是颇能高低其手,招降纳贿。

户部

吏部

汉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吏部曹、民曹、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尚书,为六部前身。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南北朝亦有六部,然称呼因王朝而异。

﹔办理天下粹校事件及科举测验及藩属和本国之来旧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办理学务﹑科举测验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件﹔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欢迎外宾事件﹔ī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件。四司以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锻造天子宝印及表里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欢迎各藩属﹑本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洪武五年(公元年)定六部详细职掌,并於岁终停止考成,分其好坏,以行黜陟。六部官员相对稳定,不得等闲变更,凡有功劳者,则在本部升用。自洪武十三年(公元年)罢中书省后,即升六部品秩:尚书为正二品(建文中曾一度提为正一品,永乐时复古),侍郎正三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

刑部为主管天下科罚政令及考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查﹑大理寺掌严峻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详细职掌是﹕核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极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构造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称呼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rì常政务。别的﹐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流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查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充公各工具﹐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法规馆﹐掌订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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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

三省六部制

户部掌天下国土﹑地步﹑户籍﹑赋税﹑俸饷及统统财务事件。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辨别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赋税外﹐亦兼管别的衙门的部分碎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旗事件的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工部

雍正元年()今后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尚书以下各官时有增减。据光绪朝《大清会典》及《历代职官表》记录﹐清朝各部职官设有﹕尚书(从一品)﹑摆布侍郎(正二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务﹑笔帖式﹑七品小京官等。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辖诸司及官属﹐则有出入。

刑部的首任尚书为周桢,侍郎为盛元辅,张仁。明太祖即位初期,用法太严,周桢任尚书时,始定律令,使吏士有法循守。洪武六年(公元年),刑部分为四个属部,即总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年(公元年),增设四科,分属于四部。部设郎中、员外郎大家。总部、比部主事各4人,都官,司门主事大家。洪武二十二年(公元年),改总部为宪部,二十三年,分四部为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部。二十九年(公元年)改成十二清吏司,设郎中、员外郎大家,主事人,永乐十年(公元4年)除北平司,增置云南、贵州、交阯三司。宣德十年(公元4年)革交阯司,遂定为十三个清吏司。

吏部为办理文职官员的构造﹐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采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册封﹑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件。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罚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隋初正式建立三省六部制,此中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名为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朝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于尚书省;宋朝因之;元朝改统于中书省。

礼部首任尚书为钱用壬、侍郎为世家宝。洪武六年(公元年)分四属部,即总部、祠部、膳部、主客部。洪武十三年(公元年),定每属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大家。二十二年(公元年),改总部为仪部。二十九年(公元年),改成仪制、祠祭、ī膳、主客四个清吏司,另辖铸印局,局设大令人,副令人。

光绪三十二年﹐清è fǔ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称度支部﹐兵部改称陆军部﹐工部与新设之商部归并为农工商部﹐本来的理藩院改称理藩部﹐刑部改称法部﹐另增设民政部﹑邮传部。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至宣统三年()四月﹐清è fǔ建立任务内阁。蒲月﹐任务内阁公布官制﹐设立制诰﹑铨叙等局﹐吏部遂撤。六月﹐将礼部改成典礼院﹐成为清è fǔ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件﹐并掌修明礼乐﹑更定则制的构造。六部之制﹐遂告窜改。

明朝六部尚书常常不拘定额,能够添差,故有羽士而任礼部尚书,工头而任工部尚书的征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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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从隋唐开端,ō yā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其职务在秦汉时本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今后,尚书分曹治事,曹突变成部,隋唐始肯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构成部分。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的六官,秦汉九卿之职务大部并入。

光绪二十七年()﹐清è fǔ改总理各国事件衙门为外务部﹐这是六部以外增设新部之始。二十九年又增设商部。三十一年再增设学部及巡ǐ部。六部之制逐步窜改。

汗青

刑部

明朝废中书省,六部开端直接对天子卖力,成为主管天下行政事件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摆布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清朝于天聪五年()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别离总理各部部务;各设满洲﹑蒙古及汉承政﹑参政﹑启心郎﹑额哲库等官。顺治元年(44),停贝勒总理部务;并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事;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雍正元年()以後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尚书以下各官时有增减。据光绪朝《大清会典》及《历代职官表》记录,清朝各部职官设有:尚书(从一品)、摆布侍郎(正二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以及堂主事、司务、笔帖式、七品小京官等。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各部下辖诸司及官属,则有出入。

光绪三十二年﹐清è fǔ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称度支部﹐兵部改称陆军部﹐工部与新设之商部归并为农工商部﹐本来的理藩院改称理藩部﹐刑部改称法部﹐另增设民政部﹑邮传部。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至宣统三年()四月﹐清è fǔ建立任务内阁。蒲月﹐任务内阁公布官制﹐设立制诰﹑铨叙等局﹐吏部遂撤。六月﹐将礼部改成典礼院﹐成为清è fǔ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件﹐并掌修明礼乐﹑更定则制的构造。六部之制﹐遂告窜改。

明职掌全**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天下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表里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秉承﹑封赠诸事﹐并办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天下马政及驿传等事﹔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查﹑巡防等事﹐并办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天下之兵籍﹑军火并武科测验之事。别的﹐清设稽俸厅﹐掌稽查武职官俸﹔会同馆﹐办理京师驿传事件﹔捷报处﹐掌递送文书。

官制

改革

光绪二十七年()﹐清è fǔ改总理各国事件衙门为外务部﹐这是六部以外增设新部之始。二十九年又增设商部。三十一年再增设学部及巡ǐ部。六部之制逐步窜改。

永乐十九年(公元4年),明成祖迁都běi ī,改南京为留都。南京除了没有天子以外,其他各种官僚机构的设置完整和běi ī一样。南京所设立之六部称“南六部”,虽同有一套职官,但多安设闲散退休或被架空的官员,其权柄远不如běi ī六部。以是,南京各官自成一种权势,与běi ī明争暗斗,两京官员迭为消长,ā纵朝局。这是明朝的一种独特征象。

兵部的首任尚书为陈亮,侍郎为朱珍。洪武六年,分三个属部,即总部、驾部、职方部。洪武十三年再增库部,二十二年改总部为司马部。二十九年改成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司。每司设郎中、员外郎大家,主事人。另辖会同馆,大通关等机构,各设大使和副使。

礼部掌典礼事件与黉舍﹑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

工部为办理天下工程事件的构造。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操纵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天下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含军火﹑军器﹑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产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同一度量衡。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建补葺﹔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用度﹐主管束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补葺及核销用度﹐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天子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考核﹑供销都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特指明清ō yā行政机构中直接对天子卖力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及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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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礼部

至唐朝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于尚书省。宋朝因之。元朝改统于中书省。明朝废中书省﹐六部乃直接对天子卖力﹐成为主管天下行政事件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下有摆布侍郎各一人﹐为尚书之副。清朝于天聪五年()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别离总理各部部务﹔各设满洲﹑蒙古及汉承政﹑参政﹑启心郎﹑额哲库等官。顺治元年(44)﹐停贝勒总理部务﹔并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理事官为郎中﹐副理事官为员外郎﹐额哲库为主事﹔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

征象

首任户部尚书为杨思义。刘诚、杭琪分任左、右侍郎。洪武六年(公元年),户部分设五科,即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总科。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大家,主事人。十三年(公元年),分四个属部,即总部、度支部、金部、仓部。洪武二十二年(公元年),改总部为民部,次年,又分四部为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部,每部仍分民、度、金、仓四科。二十九年(公元年),改十二部为十二清吏司,各设郎中人,员外郎人,主事人。永乐元年(公元4年),改北平司为běi ī司。永乐十年(公元4年)。废běi ī司,设云南、贵州、交阯三个清吏司,宣德十年(公元4年),罢交阯司,定为十三司。户部十三司,自明孝宗弘治以来,以公署不大,只留郎中人治事。员外郎、主事只能在授官之rì列席罢了,实际都只挂名。郎中一人没法管事,只好委任基层吏胥,乃至弊端百出。至神宗万用时,王国光任户部尚书,始令每司吏员尽入署治事,司中职业才得修举。户部另有一些直辖机构,如宝钞提举司、印钞局、广盈库、军储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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