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第54章 狩猎
以是说,九歌实在是冲着保藏豺的骨架来的?
之以是说是曾经,是因为现在这里已经看不到一匹狼。
妖的领地认识都非常激烈,这只豺又生性残暴,狼族的那些老弱病残在它眼中与蝼蚁无异,嫌看着碍眼,就顺手都杀了。
山谷现在的仆人原身是一只豺,都说豺狼是一家,但实在不然,因为豺与狼的保存需求差未几,以是它们凡是不会凑到一起,也不会有甚么本家的交谊,豺路过这里,一下子就相中了这个曾经是狼族领地的山谷。
对于本身的第一个打猎工具竟然是狼谷的新仆人,九歌的表情很奥妙。
山谷当中除了它,本不该有任何活物的。
实在也是别无挑选,九尾妖狐一族晋阶所需求的妖力太庞大了,现在六合灵气匮乏,远不如影象传承里九尾妖狐所处的期间,她如果不消这类体例,能够也会步媚姬的后尘,直到寿元耗尽也没法再次晋阶!
“谁在那边,滚出来!”它站起家眼神阴翳的盯着前面不远处的石堆,妖力颠簸就是从那边传出来的。
时候一点一点畴昔,直到天涯最后一丝朝霞也消逝不见,老虎体内的血液终究一滴不剩的全都流了出来,它留在老虎体内的妖力阐扬感化,带有激烈腐蚀性的妖力几息之间就将老虎的身材外相全都腐蚀的干清干净,空中只留下了一滩腥红的血液,就如同一大块没有任何瑕疵的红宝石。
按理说,仇敌的仇敌就是朋友,豺也确切杀了很多狼族,算是为赤狐族报仇雪耻了,但是――
因果报应,天道循环,孤月毫不会想到,就在它身后不久,它的狼子狼孙也遭碰到了和赤狐族类似的运气!
就算不消像之前一样缩小身形,鼠王大人的本尊体型再大也不会有九歌一半那么高,因而,当它再面对九歌时,每次都不得不仰着脖子和九歌说话,偶然候仰得久了,半天都低不下来,脖子酸,内心更酸,倒是敢怒不敢言。
就如同孤月曾经搏斗赤狐族毫无战役力的赤狐一样,这里仅剩的狼族也被一个结丹期妖修无情搏斗,一只不剩,鲜血染红了谷中的每一块石头。
无尽的殛毙,漫天的赤色,九尾妖狐绝对能够称得上是杀神,特别是他入魔以后那段时候,当真是神挡杀神,佛阻杀佛!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太合适她的打猎要求了,作歹多端,且没有任何亲人族人和朋友,杀它不会有任何费事,并且最首要的是,它是豺,孤月的骨架现在还摆在山涧入口处,如果再加上这一具,一狼一豺,让它们一起给赤狐族守门,多成心机!
(鼠王大人:本王如果不贼眉鼠眼,就不是老鼠了,老鼠成精也还是老鼠!)
半晌喧闹以后,从石堆前面走出一个一身红衣的少女,她身上的气味洁净纯粹,眼眸清澈敞亮,若非刚才感到到的妖力颠簸,豺大抵味觉得她是小我类。
没有弄死老虎是因为死去以后它的血液会凝固,将会变得很丢脸,还不如让它流尽血液而死,如许才算物尽其用死得其所!
九歌通盘领受了九尾妖狐的影象,仿佛本身也切身经历过一遭,她的脾气免不了会受其影响,只是现在这影响还不较着,九歌并没有发觉到罢了。
“人间最斑斓的色彩莫过于此!”豺现出本相,红色的狼趴在血泊旁轻嗅着血液的味道,收回满足的感喟声。
少女恰是九歌。
化形之事处理今后,九歌便迫不及待地开端打猎了。
她畴前受尽痛苦挣扎求生到现在,好不轻易又重新具有了人的形状,回镜城有望,也有了畴前想都不敢想的力量,又怎会甘心止步于此?
当然,结丹之时那段冗长的影象传承也起了很大的感化。
只不过,它们还没有比及赤狐族的抨击,就先等来了一个杀星!
自从孤月死了以后,为怕赤狐族抨击,狼族大部分狼群东迁,去寻觅新的居住地,只要一些老弱病残志愿留在此处,筹办捐躯本身停歇两族仇怨。
老虎另有微小的呼吸,遍体鳞伤的身材不时抽搐一下,挣扎抵挡的力道轻的能够忽视不计。
而就在它沉浸之时,它俄然发觉到氛围中的一丝妖力颠簸。
她向来都不是甚么善男信女,内心又一向感觉本身还是人,以是除了赤狐和山鼠,她对待别的的妖都与灵智未开的野兽无异,杀它们天然不会有甚么心机承担。
赤狐族领地以东约莫三十里地,是一处山谷,谷中怪石林立,几近寸草不生,如果九歌在这里的话,必然能够认出这里曾经是狼族的聚居地。
但是它没有放弃,它就不信那些赤狐永久都不分开山涧!
她想要走的更远,想要达到更高的境地,就算不能像九尾妖狐那样傲视三界,也起码不会再遭到任何凌辱!
豺用痴迷的眼神看着老虎身下的鲜红色血泊,就仿佛它看得不是血液,而是初爱恋人普通。
总之,就算她明晓得吞噬妖丹是妖族的忌讳,如果被别的的妖晓得了,她会沦为和过街的老鼠一样令妖嫌恶的存在,妖妖喊打喊杀,她也毫不踌躇的挑选了这条血腥的修行之路!
豺将老虎丢在了山谷中心的空位上任其自生自灭,老虎受伤太重,之以是没死,满是靠着豺的妖力支撑,底子不成能有逃脱的力量,以是它毫不担忧。
现在,间隔它占有山谷已经有半年之久,山谷中满盈的血腥味却还和当月朔样稠密,仿佛一点都没有消逝!
继赤焰以后,小灰也很快就见到了九歌的人形,不过它在九歌面前仍然只能保持老鼠的模样,来由还是阿谁,它的人形贼眉鼠眼太伤眼!
豺对于它现在的地盘非常对劲,它喜好殛毙,喜好血腥,闻到血腥味就感觉身心镇静,而为了留住血腥的味道,它时不时就会外出猎杀小妖或者野兽,带回山谷放血,不过可惜的是那些赤狐太警戒,它的猎物虽多,却向来都没有猎到过一只赤狐。
然后,阿谁杀了谷中统统狼族的妖修鸠占鹊巢,占有了这个山谷。
又是无功而返的一天,日落以后,豺拖着一只比它原身大了将近一倍的老虎回到山谷。
而本着不华侈粮食的原则,它在那些狼的尸身腐臭之前,将它们吃得一干二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