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仙使驾到
不过面前另有一件事情要办,那就是刘老爹的丧事。
嘶~!
这算甚么神仙,如何养的都是如许的暴徒?
沈云猛地一揪头发,从速让本身从恶梦里醒来。
“这位客长,不美意义,明天本店不接待客人了。”
沈云略微化了扮装,易容术也是一名合格小偷的必修之道,那天周家的仆人但是看着本身掉下山崖的,本身如果大摇大摆地呈现在街头,万一被人认出来就费事了。
“你这穷酸墨客,倒是闻闻我这脚是香是臭啊,哼!”
他正要起家看清来人是谁,一只大脚直接踩到他的胸口,力量之大压得他转动不得,差点气血不畅吐出血来。
传说之前太古时候另有传说房中术也能令人长生不死,万一那老皇上还想尝尝双修之法能不能见效,那沈云除了献出贞操,仿佛也别无他法。传闻这老皇上年青的时候没少豢养***本身这么肤白貌仙颜赛潘安,再来个金屋藏娇夜夜歌乐,美女教吹箫……
店小二刚才还一脸嘚瑟,听沈云如许出言不逊,一下子吓得神采发白,从速拦着他的嘴:“收声!客长千万不成对仙使不敬,万一见怪下来扳连到小人,那可如何办才好!”
南疆多奇兽,这南疆的珍奇香料纯真插手菜品增香添味只是一种服从,最首要的服从是和别的一种香料不异化,变成超强效的蒙汗药,专门用来对于体型庞大的野兽的。
无他,周通周大财主的宅子也在城里。
刘第当天早晨就把信香点上了,只是听他说那叔祖修行的处所离这里也不近,没有那么几天的工夫也到不了这里。
“大爷我明天表情好,不跟你计算,滚!”
沈云正要再说几句,一道气劲劈面而来,“砰”地一声将他掀翻在地摔了个四仰八叉。
龙倒不倒没人试过,但那南疆的厚皮巨兽——象,但是只要一星半点就能被他放到。
沈云有些看不惯他趋炎附势的做派,一摸小胡子,出言讽刺道:“哎哟,那你们但是不得了了,那你赶明儿把神仙用过的枕头褥子好好闻闻,我倒要看看这上面沾的是仙气还是脚气。”
打个比方说,这里的县太爷在内里偷偷养的一处外宅,平时有几个热忱强健的男性街坊深夜前来送过暖和,他都清清楚楚。
这仙使固然沾了一个仙字,但却底子不是甚么神仙,说穿了不过是神仙的杂役,偶然替神仙行走尘凡办些琐事罢了。
“不是不可,这么说吧,明天本店被过路的仙使给包下了,仙使好清净,不喜人多喧闹,不美意义了您呐,改天再来光临吧。”
嘿嘿,我倒要看看,你明天早晨是龙是虫!
离这里比来的城镇是延平城,不过十几里地的间隔,依沈云的轻功要不了半个时候就能到,但是沈云还是决定在城里过一夜再返来。
非要找个机遇治一治你不成!
恩,如果没有结果,那就多吃几次,实在无聊那就换换口味渐渐来嘛!归正皇宫内里最不缺的就是御厨,单单一个沈云,就够做一整桌套的满汉全席,不管是焖熘熬炖,还是煎炒烹炸,包管你吃的高兴,玩的高兴……
坟场刘家本来就有,棺木刘老爹也早就备好了,就怕有一天本身俄然过世来不及购置,刘老爹早几年就预备着了。
独一还缺的东西就是纸钱香烛之类的,小华村范围不大,并且那里有见天就死人的?以是没有专门卖这个的处所,刘不侯要守着刘老爹的尸身,只能叮嘱沈云去城里采办。
是以他很快就买好了丧事要用的物品,正要躲进一家小堆栈里,专等入夜以后再潜入周家。
伏龙角,可不是龙闻了都得为之沉迷,而是龙闻了都得为之倒地!
店小二的眼里只要这仙使大人,沈云这惹了他生机的费事角色走了恰好,以是也不去管它,从速出来奉侍清寿道人,但愿能沾沾仙气,延年益寿不敢想,求个好兆头。
更何况他是仙使的高贵身份,就是他要县太爷的老娘,也没有人敢说个不字,陪着笑容都要满足他。
先拼集一下吧。
沈云正奇特,往内里看了一眼,这大下午的堆栈里竟然连一名客人都没有,店小二不往里号召客人竟然还往外赶:“我就出去吃个饭,这么多空桌,莫非我坐一个也不可?”
“客长您没事吧,没想到您穿的普通,见地还挺广。不错,这是我家掌柜的收藏的一点宝贝,传闻放在菜品里能够增色很多,传闻就是真龙闻了都要为之落地一尝。掌柜的他本身都舍不得享用,不过明天仙使驾道,当然就得把最好的珍羞拿出来接待了。”
亲娘的!不可,老子要从速去修仙,这个天下太伤害!
这一回不偷他个精光连条裤衩也不给他剩下,我沈云百年以后另有甚么脸面去见贼祖贼宗?
店小二话说得谦虚,但是话里话外却透着一股傲气。这小店竟然被一名仙使看上了,想必明天鼓吹开来必然是名声大涨,谁不想来沾沾仙气?这下这件堆栈想不红火都不可了。
沈云行走江湖的时候曾经碰到过一个南疆的驯兽师,一次酒后两小我相互吹牛攀比的时候,曾经听他提及过此中的迷辛,大抵是因为这伏龙角实在太难弄到,是以他感觉把配方奉告别人也没干系的原因。
沈云在这城里明着暗着进收支出已经不晓得多少次了,早就熟的不得了。
沈云趟着步子走过来,一拍店小二的肩膀:“伴计,我问你,你这菜里但是放了那南疆的珍奇香料伏龙角?”
呸呸呸,我要男人的裤衩干甚么!
她本是好人家的妇人,只因为生得貌美,被街上被遇个正着的清寿道人看上了,便强行虏了过来陪酒。
别看这清寿道人瘦得跟竹竿一样,身上的力量但是不小,再加上有那么两手道术在身,普通的尘寰妙手还不必然能打得过他。
沈云一摸唇边的小胡子,倒也另有几分神采。
并且本身仿佛死不了……
这个天下上想变成不死之身的人多了,万一被人发明他的奥妙,那就糟糕了。
但说是如许说,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皇上的狗当然比人贵重,这仙使天然也是大大的有面子。
只羡青云清闲仙,不在凡尘称贵爵如此,沈云也懒得管他。
传闻都城里住着的老皇上这些年想尽体例要延年益寿,如果本身被抓到他那边,强行要用各种体例破解不死之谜,沈云的结局可真的只会是生不如死。
不管了,先动手再说。
说完清寿道人一脚把沈云踢飞出去,搂着美妇人头也不回地进了堆栈。
沈云渐渐地站起家来,看着这混蛋羽士扬长而去的背影,不由得肝火中烧。
万一老天子心血来潮,想尝尝吃了这不死之人的肉能不能也变成不死之躯那可如何办。
沈云拍了拍浑身的灰尘,正不晓得如何动手的时候,一阵异象从堆栈里飘出,直钻到他的鼻子里。
店小二一脸谄笑地将一脚踏入大堂的沈云给拦了下来。
沈云一听,公然如此,嘴角诡异地微微一笑,也顾不上身上的伤势,回身就走。
这味道,莫非是?
店小二转头一看,这沈云吃了打竟然还没走另故意机问这吃的东西,莫非是脑筋摔坏了?
其实在乡间,略微有点年纪的人都会本身备好棺材,是以这也是现成的。
哦,对了,刘第已经本身改了名字,说甚么既然已经不寻求读书中第了,干脆连这个名字也改掉,改成刘不侯。
那妇人看上去是又怕他又讨厌他,只是迫于他的淫威被他拉在手里,脸上还非得摆出欢乐的神采,实在是难为她了。
折腾了半天,沈云终究把本身打扮成一其中年儒生的模样,脸上两撇小胡子一抖一抖的,身上穿戴从私塾先生那边偷来的旧长衫,本来靛蓝的衣衫早就被洗得发白,前襟已经呈现了几个破洞也不肯打上补丁,恐怕被人看出来丢了面子,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又穷又酸的浓烈气味。
来人身材高瘦,一身笔挺的玄色道袍穿在他的身上反而显得非常地不称身,现在他还拉着一个哭得梨花带雨的美妇人。
延平城只是东边的一座小城,平时过往的客商倒也有一些,但算不上是甚么首要的交通关键,只是远近村落的中点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