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月夜匪来】
“押司”在徽宗朝中期,改名叫做“典史”,但在靖康前是混用了,到了南宋才首要喊“典史”。
即,老二喊老迈为“大哥”。
里正、户长(近似保甲长)被打消后,“乡书手”改名为“乡司”,变成县衙的秘书长,首要事情是帮手主簿征税。权力垂垂扩大,主簿不在的时候,能够代替主簿安排事情。百姓家庭被定为几等户,也是“乡司”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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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唐朝,“哥”能够称父辈,也能够称兄弟辈,乃至用来能够称呼长辈。比方,玄宗喊本身的爸爸为“四哥”,又喊本身的宗子为“大哥”。还能用来自称,唐太宗跟儿子说话时,就曾自称“哥哥”。
再说“乡司”,五代和宋初叫“书手”,北宋中期叫“乡书手”,是专门共同里正收税的文书。几近一个村就有一个,不拿人为,没有体例。
前文的“须生”,也不是错别字,那也是年父老的自称,用法近似于“老身”。
但是,“乡司”权力虽大,却一向没有正式体例,有点近似初级外聘职员。
“大婚”一词,是我用错了,已经更改过来。
每过一二十章,能够瞎扯一下,就当是汗青小讲堂。
北宋前期,“哥”已经用来称兄弟了,但很罕用“弟”这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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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老迈不喊老二为“二弟”,而是称“二哥”。为了行文便利,本书会用“二弟”这类叫法。